第1篇 事务所实习报告模板大全
今年暑期,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我在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实习了一个月的时间。严格来说,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实习,因为我还未通过司法考试,既无实习证而无法计算实习期,也未与律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正式身份,因此这次实习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但我仍然从中获益良多。
我所实习的地方为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株洲分所,每天早上我坐公交车上班,中午在那吃饭,然后晚上再坐公交车回家,俨然成了一个上班族。这所律所为中等规模的综合所,坐落于株洲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全所的律师大约30多人,加上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与行政人员等,总共有大概40多人。主任律师为贺晓辉律师,为湖南省十佳律师之一,在当地很有名,律所主要业务为项目投资与合作、资产重组与改制、融资与担保事务、债权债务清理、企业法律事务、建筑房地产、重大刑事案件等,但也接一些简单的民事赔偿案件。整体而言,这样的律所对于我熟悉律师行业还是大有裨益的。
一、实习目的
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二、实习内容
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在这一个月中,有一件事情让我印象特别深刻。指导律师要我写一份起诉书,诉讼请求中的违约金本应是28000元,我竟然算成280000元,他看后只淡淡地说多了个零,而我自己却已是汗颜加倍。也就是在这一次,我挨了第一次批评,当然并非破口大骂,而是很委婉地说我念了这么多年的书,怎么还这么粗心,可见再简单的事如果不用心去做认真去学,就会成为不简单的问题。
在实习时,主任总会交代一些杂碎事情让我去办,但由于交代的时候总是言简意赅,因此我总是要多次询问。次数多了难免让人觉得烦躁,再加上主任不仅做案子,还有多项重要饭局和关系要处理,因此平时非常繁忙,很少有时间回到所里的办公室,所以其实问问题也是项技术活,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必须尽量争取一次性弄懂,不然老是跑主任的办公室,自己都会觉得不好意思。我想这也是另外一种能力的锻炼吧,作为一名律师助理,就必须尽力让主任律师省心让其满意,不然自己就逐渐失去了价值而无用武之地。
三、实习结果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自以为学得还不错,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在实习过程之中我所接触到的刑事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90后,甚至有因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案件。从中也可以看出我们国家现在青少年犯罪的严峻程度,这些都让我十分感慨。除了对他们进行法律上的辩护,我想我们更应该思考一下本来应该是祖国花朵的青少年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究竟是家庭的因素还是整个社会的原因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贺主任、邓律师、前台胡姐,会计刘姐以及其他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这是一段难忘的日子,我相信它将有益于我的整个人生生涯。
第2篇 2023年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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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习相结合,我于3月1日到晋一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实习,晋一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充实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我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认真对待。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
一、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习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三、关于实习经过
实习之前学校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目的,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得到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三)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四、关于实习思考和经验总结
(一)理论知识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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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实习经验是关键
在两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眼高手低。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很多不足。我有时发现有些知识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运用却不知从何着手,甚至束手无策,这就是实习经验重要性的体现,经验往往能提高效率。
(二)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为此,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
(三)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的作用
第一,我们在讨论某个案件的重要问题时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有那些主要观点,实习之中又倾向于那种观点,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是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
第二,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应该多注意,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在法庭上辩护很有帮助的。也对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帮助。
第三,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五、结语
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让我明白作为一个法律人的不易和艰辛。也明确了自身努力的方向,总之,一段快乐的实习给我的人生注入了更加丰富的血液,为我的法律职业者之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3篇 在校生企业税务代理事务所实习报告
我来到****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挂职实习,主要是为了加深对税收政策的领悟,了解税务机关——税务代理机构——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短短的一个月实习很快就结束了。回顾这段实习经历,基本上达到了自己的目标,并且还有了很多额外的收入,下面就是实习报告。
**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为企业提供税务代理,税务咨询和税务策划等方面服务的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公司主要分为两个部门:综合部与代理部,此次实习我主要是主要负责为企业做税务代理的代理部工作。
首先,刚进公司的几天我就体会到了公司制度的严明,还有从事税务工作的同事的敬业与热情,他们具备专业素质,不惧日晒雨淋,对客户体贴备至,只要客户有要求,不管再辛苦同事们也马上行动,最大限度为客户着想。
其次,纳税的申报期决定了代理部业务期的特点。每月的企业纳税申报期,这段时间的代理部的业务也是最繁忙的,此后的一段时期,时间就相对宽松些,同事们就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来为自己“充电”,使我能学到很多知识。
在短短一月的实习时间中,我体会最深的莫不是税收的广泛性和复杂性,面对如此种种形形色色的大中小企业,诸多的税种加各种优惠政策,对我们的税务工作也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企业——税务代理机构——税务机关,三者之间如何沟通以致达成默契,并传递出准确而有效的信息。本次实习也使我认识到自己知识体系的单薄,以后的学习工作仍要加强学习力度,以应对这个千变万化的社会。
第4篇 企业税务代理事务所的实习报告
我来到_____*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挂职实习,主要是为了加深对税收政策的领悟,了解税务机关——税务代理机构——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短短的一个月实习很快就结束了。回顾这段实习经历,基本上达到了自己的目标,并且还有了很多额外的收入,下面就是实习报告。
_____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为企业提供税务代理,税务咨询和税务策划等方面服务的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公司主要分为两个部门:综合部与代理部,此次实习我主要是主要负责为企业做税务代理的代理部工作。
首先,刚进公司的几天我就体会到了公司制度的严明,还有从事税务工作的同事的敬业与热情,他们具备专业素质,不惧日晒雨淋,对客户体贴备至,只要客户有要求,不管再辛苦同事们也马上行动,最大限度为客户着想。
其次,纳税的申报期决定了代理部业务期的特点。每月的企业纳税申报期,这段时间的代理部的业务也是最繁忙的,此后的一段时期,时间就相对宽松些,同事们就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来为自己“充电”,使我能学到很多知识。
在短短一月的实习时间中,我体会最深的莫不是税收的广泛性和复杂性,面对如此种种形形色色的大中小企业,诸多的税种加各种优惠政策,对我们的税务工作也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企业——税务代理机构——税务机关,三者之间如何沟通以致达成默契,并传递出准确而有效的信息。本次实习也使我认识到自己知识体系的单薄,以后的学习工作仍要加强学习力度,以应对这个千变万化的社会。
第5篇 税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的实习报告
税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的实习报告
20xx年寒假,我在*******税务师事务所实习。在这六周的实习过程中,我有着深深的体会。本实习报告将先简单介绍一下该事务所的情况,然后谈一下自己的体会。自己的体会方面将展开为自己学到的六点收获,以警示以后自己的生活和工作。
一、实习单位简介
******税务师事务所主要拥有两个部门,代理部及转移定价部。
代理部主要业务是为企业做税务代理,其中主要包括:1、税务登记;2、税款计算和纳税审核;3、申报和缴纳税款并依法退税;4、申请减、免税;5、代理企业税收复议,提供涉税诉讼税法依据;6、制作涉税文书。
转移定价部主要帮客户准备转移定价同期资料,预约定价的材料,与税务局进行沟通,以证明企业转移定价的可靠性。
二、实习目的
本次实习目标的是参与税务师事务所的工作,对事务所行业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为毕业后正式工作做好准备。
首先,毕业后我比较想去事务所工作,一方面是我觉得事务所的工作可以让我接触到不同的行业,开拓我的思维,在年轻的时候督促自己去多学点知识;另一方面,事务所按照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工作,这样相对于在一个公司财务部工作更容易保持自己的个性。因此现在的实习能够让我早点适应该行业的环境。
其次,毕竟事务所的工作对于会计系本科生来说是比较对口,比较容易上手,也可以更好地利用短短的实习的一个月。如果去不够熟悉的行业实习,一个月实习过短,不利于深入了解该行业。
最后,之所以选择税务师事务所是因为在校期间对会计师事务所有比较多的了解,而对税务师事务所了解不够。在找工作的过程中,税务师师务所也是一个比较适合我的去向,所以我想先适应一下工作的内容,为确定工作留下理性的印象,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实习体会
1,抓住每一次机会主动学习。
之所以把这个感受放在第一个写,主要是想突出学习与工作的不同。学习中,老师会告诉你这个学期我们要学些什么内容,达到什么要求,然后学生跟着老师的上课讲解,再结合课外书,进行学习。也就是说,只要找对了参考书,然后认真地把东西消化,就可以掌握所学的知识。而工作中,情况都不同了。没有人会来告诉你,你需要学点什么知识,没有提纲,也没有课本。工作中一切要用的知识都得自己找。一开始是按照对公司业务的理解去补充,接下来就是对可能有用的知识进行自学,加强自己的职业嗅觉,拓展自己的知识面。
对于这一点,我从上班第一天就体会到了。上班的'第一个任务是帮同事复查转移定价同期报告。面对这份陌生的文件,我既不知识它的目的是什么,也不知道他的内在逻辑是什么,让我复查报告,我能做的也只是查一下错别字而已。在一团迷雾中,我开始了复查工作。在看报告的过程中,我渐渐地知道了报告在写什么,以及想要达到的目的。当天晚上,我问同事借了一份以前的非机密的文档带回家看,想要把这份文档的制作逻辑弄明白,然后将一些自己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写,或者为什么要这个作为证据的地方记录下来。第二天我带着这些问题去问同事,同事耐心地为我一一解答,我终于把这份文档弄懂了,以后可以做更多的复查以外的工作了。这件事情我自己做的是挺满意的,从每件小事里学到大知识。毕竟工作的时间还很长,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自己从中学到了什么,更长远的自己能做什么,而不是当前一天两天的工作完成就好了。
还有一个例子是复印打印的例子。所谓的“影帝”、“影后”的玩笑流传于实习界不是没有道理,每一个新人进公司多多少少会做一点打杂的工作,但其实我们也可以偷着从打杂中学一点东西。比如同事让你打一份客户的邮件,打印三份。我们就可以想一下为什么要打印两份。一份作为客户档案,一份给自己备用,那么我们就可以知道原来公司对于客户邮件都有备份的步骤,从而我们可以了解更多的工作流程。再比如,从打印的内容上面也可以看出公司最近的主要客户是谁,大概从事些什么样的服务。这种偷偷的学习,虽然不够正大光明,但也无可厚非。在多元化的知识社会里,比的就是信息量。与其站在复印机旁不知所措,还不如动动脑子,去学点,见识点东西。
2,学会委婉拒绝,协调沟通。
很多学生都很难以开口说“不”,我父亲也在我大学期间屡次提醒我这个问题。但是一直到实习,我才知道,有的时候说“不”是必要的,而且不仅对自己有好处,也能避免自己勉强做事而给团队带到的“倒帮忙”的作用。
比如上班的时候,会有不同的同事让实习生做事,往往一件事刚上手,就又被拉去做别的事情。到头来好像忙了一整天,但自己也不记得自己干了什么,反而记得还有多少事情没干。其实这样的结果别人反而不会欣赏,哪怕对谁都说“好”,都把活接下来了。原因有二,一是你一旦接了别人的活,你就是做好。但如果你因为别的事没完成,或者延后完成了,就会低于别人心里对你的期望,那么不论你作了多少事,因为质量的问题,给人的印象总是不好。第二个原因是,如果什么都做,其实对于仅仅一个多月的实习时间,是比较浪费的。一个多月的时间,如果什么都做,那么什么也只是知道个皮毛,但是如果可以做熟一块业务,那么可以增加自己的学识,而且从“学习曲线”来看的话,也可以为公司节省时间。
当然,作为一个新人,我们是没有权力去对别人说“不”的。因此我采取了另外一个方法。每当同事让我做一件什么事,我为问他这件事情的紧急程度,并告诉他我现在手头上有几项任务,大概下午五点才能把他的事做完,问他可不可以。如果他可以接受,我就帮他做,如果他觉得实在紧急,那可以找别的实习生做,也可以和我手头上别的工作的同事协调一下。这样,大家都能知道我在干什么,也可以从公司的大局出发,先做紧急的,再做相对不紧急的事情。沟通与协调在这其中尤其的重要。我体会到,其实说“不”也是沟通的一种方法。平时我们都觉得说“不”很不好意思,会伤害感情,但是其实这也是一种沟通的方法,从而获得解决事情的最好方法。
3,好问总是没错的
从第一天实习开始,每个实习生就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看似复印一件简单的事情,真的做起来也有很多问题,比如我应该双面打印还是单面打印,复印完了要不要用订书钉订好等等。有些问题,甚至在我们自己看起来都是笨的,于是我们就不敢问别人,而是想办法自己琢磨。可是问题毕竟在那里,简单点的事可以不问,复杂一点的事自己就琢磨不出来了。
我记得有一次我一不小心,把自己做了一个下午的文档里的内容删掉了,然后气得自己真想打自己,自己想了半天办法也没有用。这个失误可能会耽误小组的进度,于是我去向同事承认错误。奇迹发生了,同事从c盘的缓存里找到了半个小时前的文档内容,虽然还要重做前半个小时的,但是已经拯救了大半文档,把我感动的差点哭出来。他还说要是我晚一点找他,缓存里就没了。
税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的实习报告
第6篇 寒假事务所实习报告例文
寒假事务所实习报告总结例文
这个寒假,我进入了会计师事务所,开始了我的实习生活。这是一家小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所长在内有10名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主要为年报审计、改制审计、破产审计、代理记账、资产评估等业务
为了能够在实习过程中学到更多东西,就得先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因为我本来学的是会计,对于审计知识还是有些陌生。在去参加实习之前,我学习了审计的一些基本知识:比如一些基本的审计程序,各个业务循环的一些知识,还有关于风险导向审计,关于一些重点会计科目的审计要点。之前的关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对我后来的实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实习那段期间,我主要从事写工作底稿、抽查凭证、复算利率等工作。从第一天进会计师事务所学习他们做的工作底稿,学习怎么抽查凭证,理解怎么复算利率开始,随着参加的项目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随着对审计业务的熟悉,我开始喜欢上了事务所的工作。每一天,我都按时去上班,改掉了我睡懒觉的习惯。每一天,我都勤勤肯肯地做事情。每一天,我都会解决一些审计实务方面的问题,让我的理论知识得到运用的同时,也让我认识到了理论与实务的一些区别。
实习的前几天,我没有参加任何项目,而是先学习他们以前审计时留下的工作底稿。以前学习审计工作底稿那一章的时候觉得很难记住审计工作底稿中应包括哪些内容。但是在看了他们做的底稿之后,一下子就把内容记住了。到现在,我总算是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所能产生的巨大的正效应。审计工作底稿,首先是要有一个关于底稿中的符号说明,还有索引号之类的。接着就是要有审计业务约定书、管理层声明书、审计后出具的报告以及审计过后的财务报表。关于被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纳税登记表、基本情况说明一类的也应该整理于审计工作底稿中。如果被审计单位属于特殊行业,还应该提供相关的文件。最后就是实施审计程序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工作底稿、各会计科目审定表和一些凭证抽查记录。实施了盘点程序的,还要有相应的盘点表。实施了函证程序的,函证也应该包括在其中。大概看懂了一点审计工作底稿后,我就开始整理工作底稿的工作了。其实这是一个重复性很强的工作,但由于每间公司的业务不同,底稿的内容也各不相同,我就趁着这个机会努力吸取知识,找出不懂的地方抓紧时间请教上司。毕竟理论与实践是有着差别的,有时候甚至存在鸿沟。而实习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感受这些鸿沟并对此作出应有的思考。
抽查凭证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因为每一年企业都会把去年的报表拿到事务所审计,由事务所审计后出审计报告。所以,抽查凭证是必不可少。既然是抽查凭证肯定就不是每一笔业务都要过目,要抓住每个科目的重大发生额,这不仅仅是要有很强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前几次都是由事务所的老师引导我们,教会我们怎样去判断是否抽查这笔金额。在经过反复几次的实践后,我渐渐地可以自己独立的抽查凭证,但有时候还是不能准确把握要抽查的金额,可能是缺乏一些经验吧。
在审计的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计算,比如贷款利息,存款利息等。这些我们要根据企业提供的银行原始凭证进行复算,再对照企业做的帐。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实际的利率计提利息。很多事情看似简单,但是一旦上手有时就挺复杂的。或许这就是实践与理论的差别。
我实习的第一个感悟是实习价值的高低取决于自身的积极性。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有太多太多的事情你没有能力把握了。比如是否可以碰到一个主动教导你并且放手让你做业务,再指出你的错误帮助你进步的上司。能遇到这样的上司实属难能可贵,一般情况下前辈们都只顾着自己的工作,交代你做些基本的业务,做好了他看到有错误的地方就自己改掉了,也不会特地的去向你指出。因此到最后自己做的工作到底规范与否根本无从知道。这时候解决的办法就只有碰到疑惑的问题时抓住时机去发问,把握自己可以把握到的尽量让实习更具价值。所以不但是一个提高动手能力的机会,更是一个锻炼交际能力的时机。与办公室里的上司前辈们保持良好的关系,可以让你尽快的熟知公司的情况,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也能够及时的得到帮助。很高兴的是我做到了和公司的前辈以及实习生相处融洽的这一点,让我在实习期间心境愉快并得到意外的收获。
第二个感悟是实践与理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理论是实践的基础,我们书本上的知识都是我们实践的基础,有许多知识不是一目了然的。需要我们掌握非常熟练后加以应用。而且书本的知识都只是概论,至于细节,具体的方法还是要我们在实践中去理解,去总结。这应该是这次实践的收获吧
实习第三个感悟是在不断的挖掘与发问中我渐渐了解到内资会计师事务所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的生存困境。为了尽可能的降低营业成本,以比较优惠的价格吸引客户,留住客户,内资所的一些工作程序存在着不太规范的情况。比如信函的发放上,规范的做法是会计师事务所直接把信函送到被函证的单位的,但内资所为了节约成本会让被审计单位自己完成函证。在事务所林立的情况下,一方面事务所要创造利润,另一方面要保证审计报告的质量。当两者产生矛盾的时候,特别是发生尖锐的矛盾,关系到事务所生存发展的情况下,很多时候事务所会以折衷的方法,降低审计工作质量来谋求生存。
通过这次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使我在学校外学到了很多东西,很多课本上没有而工作中又必须具备的东西,明白事务所的主要职责范围,机构组成,学会了怎么样更好的去对人对事,进一步了解会计的相关法规,并逐渐熟悉了审计的业务流程以及关键步骤。体会到了作为一名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的个人素质,应该具备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这样才能够更好的适应这样一项重要的工作。同时作为事务所的实习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看到了很多账本账册,也同样体会到了作为一名会计人员,要对每一笔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每一笔帐的记录都要有依据,而且按时间顺序排列下来,每一个程序都要以会计制度为前提,为基础。
范文二:大学生事务所实习报告
本次外出实习,部里安排我到xx会计师事务所实习,主要任务是协助各注册会计师到各街道进行查账,主要工作有编制工作底稿,查阅凭证,帐簿,报表发现问题,提出审计意见,进行现金盘点,资产清查,编制审计报告等。
本次外出实习,我感觉收获特别大 。
第一 :收集了很多教学素材案例,在审计过程中,一旦我发现有对我以后教学有用的东西,我都会用笔记本记录下来。故此,这次外出企业实习,我做的笔记就有3本。我相信这些素材将会对我以,后教学提供很多帮助。本学期我讲授企业单项实训课程,在授课时就经常顺手拈来我外出审计中碰到的很多案例感觉教学效果很好。
第二:了解目前企业会计现状以及他们在做帐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种种舞弊现象。第三:向注册会计师学习了很多知识,对于我在审计过程中碰到的各种问题,我都会虚心地向xx会计师事务所的老师询问,对于我提出的各种轰炸式提问,他们都很耐心地给予回答。第四:近距离接触,真正了解到对会计人员各方面素质及要求,为我以后在讲授课程时对于授课内容如何有所侧重更有帮助。本次发言,张部长主要让我谈一谈目前企业对会计人员要求,我们在教学中应注重培养学生哪些方面知识。我以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会计电算化知识
本次外出企业查帐,我发现大部分企业已实现用电脑做帐,而且大部分企业公司都是采用金蝶财务软件做帐,少部分采用用友软件做帐。故此,我们应重点加强这方面知识讲授,让每位同学都能达到熟练运用这2个财务软件。既然是用电脑做帐,对打字速度有一定要求,一般要求学生每分钟要达到40-50个字左右。
二,税务知识
本次外出企业查帐,我发现很多公司因为规模较小,只设有一名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可以说是一名多面手、做帐、报税等均是他的工作。所以,我们以后应加强税务知识讲授,尤其是税务实务操作练习,教会每会学生如何申请报税、计税、缴税、尤其是几个主要税种,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等更要重点讲授。
三,出纳方面知识
由于我们的学生学历较低,很多同学毕业后只能担任出纳,故此,对于出纳工作主要职责(如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空白发票、支票印章)以及应具备技能(如点钞、计算器、辩别真假钞票)等应让学生熟练掌握。
四,财会法规知识
本次外出审计,我发现目前很多企业会计人员素质较低,尤其是财会法规知识淡薄,没有严格执行款项收付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财经法规,财务制度的收付业务没有拒绝办理。做帐时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很多单位业务招待费严重超支,《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经营收入超过1,500万元以上,用于业务招待的费用不得超过其收入的5‰,经营收入低于1,500万元的不得超过其收入的3‰。但很多会计人员却不知道这一规定,甚至有一个单位主营业务收入为200多万元,当年支付业务招待费却为30多万元,占该年经营收入的的117‰,而当年的营业利润却为-30多万元。很多单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的情况,违反了《______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单位间的各项经济往来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转帐结算开户银行支付给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等有关规定。
还有很多单位存在白条抵库问题,我到一个单位查帐,出纳有一张借条,金额为32万元,只有董事长一人签字同意,没有写明借款理由,时间已长达5年,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关于不能白条抵库等明文规定。再比如现金盘点,很多出纳人员对于我们提出现金盘点,非常不配合,竟然说出“多了也是我自已的,少了也是我往里贴。”这样的话来,竟然把单位现金与自已钱包混在一起严重违反财会法规的行为来,有些固定资产业务没有工程合同,有些记帐凭证没有附原始凭证。比如我查到有一笔购买食品的费用7万多元,既无食品名称也无食品去向,无法证实该费用的真实性。所以,我们以后应加强这门课程讲授,让学生从现在起就树立起法律意识,熟练掌握《企业会计制度》、《现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五,会计基础知识
本次外出查帐,我还发现很多企业会计人员会计科目使用极为混乱。比如固定资产记入管理费用,银行利息记入营业外收入,交纳的印花税和税务罚款全部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收到的押金记入应付帐款等,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混淆不分,甚至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分,对固定资产多年不计提折旧,真是让你看了哭笑不得。故此,我们以后应加强基础会计教学。
作为专业教师,外出企业实习是非常有必要的。不仅对学校发展还是个人发展都是非常有利的,本学期我校正大张旗鼓开展教学改革,我以为教学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教学内容的改革,我们老师只有走出去,才能了解到对本专业学生有哪些知识能力要求,才能在教学时真正做到有的放失,让学生学到真正有用,实用的知识。让我们的学生能真正达到零距离就业,一毕业就能适应工作需要,不需要经过再培训才能上岗,希望我部领导以后能坚持把这项举措坚持下去,让更多的老师获益,从而最终学校获益,学生获益。
第7篇 4月最新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下面我从毕业实习目的、毕业实习要求、实习成果等方面对我的实习过程作以总结。
一、毕业实习目的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年三月十二日至四月十二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文博。
二、毕业实习要求
要求学生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实习教学环节中的学习任务,提高实践能力。
(一)实习方式和要求
实习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或者两种形式:
1、律师实务或司法实务:参与办理诉讼、非诉案件和仲裁案件,包括取证、开庭、起草法律文书和法律文件、卷宗研习、提供各类法律咨询等。
2、项目、课题等科研实践:参与完成校级或者校级以上的经济、法律科研项目、课题。
按照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实习单位或者部门
学生可以选择律师事务所、法院、经贸公司、高校或科研部门、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实习。
三、实习成果
此次实习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办理案件。实习科目是刑法、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辩护词等;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在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譬如我们所里的所长老师非常热心的在我实习第一天下午就帮我办好了实习证。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到所里实习的刚开始对于许多事都无从下手。邵宇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他。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他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他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律师。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工作,如和其他律师到车管所查车籍档案,到飞机场、八钢等地取证和开庭等等。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法律援助)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盗窃罪的被告人是八八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这些是在我实习中的体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很大帮助。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律师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实习只要有收获了,实习就是成功的。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和依法治国服务的。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尽一份力。
在通过实习工作积累经验,熟悉律师业务的同时,通过与律师的交流和学习我还了解许多关于律师职业的具体情况与行业环境的细节,特别是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业务、律师收入三方面的情况。
《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场所,律师不能独立执业、承办业务,必须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分配任务、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代理费用并代律师缴纳相关税款。律师们向我介绍道:现有的律师事务所大多采用合伙制,即几位律师共同出资组成一家律师事务所,自负盈亏,对债务负有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他们是律师事务所业务的主要来源和承办人,一般像诉讼类业务那样的大型法律服务业务都由他们负责。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职位一般都是由合伙人中的出资人或案源承揽人(一般都是同一个人)担任。此外,律师事务所还包括普通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管理人员:普通律师负责法律咨询、企业法律顾问等非诉讼类业务;律师助理负责为合伙人律师整理材料证据、起草一般性的司法文书、协助律师办理法律业务等工作;行政部门是大中型律师事务所为了适应不断扩大的业务量、达到现代企业高效管理而专门设立的负责非法律业务工作的部门,替律师打字复印材料、整理文档卷宗、翻译资料、成本核算管理、财务工作乃至接待委托人、打扫卫生等都是他们的工作。
可见,要在律师事务所一步到位担当重要的职位,发挥自己的才能开拓事业,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资质与业务经验,能够独当一面,才能在律师业这样激烈竞争和淘汰的机制中生存壮大。
从业务类型上分,律师事务所可以分为一般律师事务所和专业律师事务所。前者的业务又可分为诉讼类业务与非诉讼类业务,其中非诉讼类业务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组成部分和市场发展方向。就从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内所接触到的法律业务种类来看,就包括小到制订员工聘用合同、审查房地产买卖合同条款,大到国有企业改制、审查国有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私营企业上市等各种类型,内容涉及土地转让、房地产买卖、股票证券、国有资产转让、银行金融、海运保险、建筑工程等方面,大项目的费用多是按总标的额的3%~15%不等来收取,而大型非诉讼类项目的标的一般都是几百万元人民币以上,市场之大由此可见。
专业律师事务所是近几年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出现的专门从事诸如对外贸易、银行金融、证券交易、保险、海运海事等行业法律服务的机构,其
你正在浏览的实习报告是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中有许多都是国外资本注入的合资律师事务所,尤以北京、上海两地最多。国内外熟悉国际商务贸易、金融运作的法律精英都云集于此,以适应我国不断扩大的对外贸易对法律保障的需求,而人们熟悉的按小时按美元计算咨询费的情况也在中国出现了。一般律师事务所的规模都较小,有很强的地区性;而有几百人规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和大型合资律师事务所都集中在京、沪、粤港澳以及像厦门这样的沿海开放城市。可以说两者在市场需求、业务方向、人才需求、规模、专业化等各方面都大相径庭。
这也提醒我们政法院校的学生,特别是像我这样的经济法专业学生,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不仅要慎重,更要提前、要明确:经济法虽然是热门,但只有少数经过深造(出国留学很可能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具备了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外语能力与对国际商务金融业务有深入了解的矫矫者才能享受到高人一等的收入与地位;相反,如果我们无法登上那级台阶,那么经济法的专业知识与外语能力不但无用武之地,反而会由于缺少民刑法、经济法的过硬功底而在国内普通律师事务所职位的竞争中败下阵来。
律师的收入则是我在实习中所了解到的另一项重要信息。合伙人根据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规定,将代理收费交给律师事务所,在缴税、上交一部分给律师事务所和向有关司法行政部门交付管理费用后,根据一定的利润比例(从五五开到二八开不等)与案源提供人分成,而且一般是案源提供人拿得多。打个比方说,律师承办了一个刑事诉讼代理案,合同规定代理费八千元、业务费二千元共一万元整,在扣除各项应缴纳费用后还有七千元,而提供案件人(主任)和案件承办人(律师)是按三七分成,则律师最终得到二千多元,而主任可以获得近五千元。可见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赢利都集中在掌握律师事务所业务来源的主任手中。
律师私下承揽案件、收取当事人钱物、未经律师事务所而以律师身份出任企业法律顾问等违反《律师法》的行为都是十分严重的,轻则被当事人投诉、被司法行政部门警告,重则当事律师被终身吊销执业证书甚至负刑事责任,而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会被处以大笔罚款并被通报批评。
摆脱对律师收入高、工作轻松的片面、肤浅的认识,将国内律师行业的执业状况与司法部门、政府机关、高校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间进行有益的对比,充分认识律师行业的高准入、高风险、高压力以及各种各样有形或无形的潜规则,对于像我这样初出茅庐的年轻法学专业毕业生来说无疑是一本的事业指南。
第8篇 税务师事务所实习报告格式
税务师事务所实习报告范文】
一、实习目的
成都,曾被《新周刊》杂志誉为继北京、上海、广州之后的“中国第四城”。作为悠久的历史文化名城,成都在中国经济文化中的地位可见一斑。现又正值中国入世,深化西部大开发的双重历史机遇,如何招商引资,打造城市竞争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好西部城市的表率。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无疑在其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因此为了加深对税收政策的领悟,了解税务机关——税务代理机构——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我来到了成都锦瑞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7月——8月)的挂职实习。
二、实习单位简介
成都锦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和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注册税务师事务管理中心批准成立,为企业提供税务代理,税务咨询和税务策划等方面服务的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公司主要分为两个部门:综合部与代理部,此次实习我主要在代理部工作。
三、实习成果
代理部主要业务是为企业做税务代理,其中主要包括:1、税务登记;2、税款计算和纳税审核;3、申报和缴纳税款并依法退税;4、申请减、免税;5、代理企业税收复议,提供涉税诉讼税法依据;6、制作涉税文书。
一个月的实习期间我获取了不少新知识也巩固了许多老知识。
首先,刚进公司的几天我就体会到了公司制度的严明,还有从事税务工作的同事的敬业与热情,他们具备专业素质,不惧日晒雨淋,对客户体贴备至,只要客户有要求,不管再辛苦同事们也马上行动,限度为客户着想,例如:有一次我和同事到春熙宾馆拿报表,结果客户的税控专用发票快用完了,需要马上补充,并且由于税控收款机的限制,必须当天下午之前买到,同事对这额外的工作并没不悦,并承诺17点前一定送到。
面对某些客户的故意刁难,同事不仅不恼,而且笑面相对耐心的解开他们的疑惑。例如:成都市政府就安置残疾人员下达了一号政令,这本一项是造福残疾人同志的很好政策,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优越性。但是,当同事们把文件和相关资料送达企业手中时,企业却认为,是政府有意借此增加他们的税赋,十分不理解,同事们面对企业的刁难,并不是一问三不知,也不是有意推卸,而是耐心的向企业解释,对企业做工作,使很多企业最终明白了政府的用心良苦。
其次,纳税的申报期决定了代理部业务期的特点。每月的1号到10号是企业纳税申报期,因此这段时间的代理部的业务也是最繁忙的,此后的一段时期,时间就相对宽松些,同事们就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来为自己“充电”,在所订的资料中,我能学到很多知识,尤其是《成都税务公报》这份杂志是由成都市地方税务局主办的,其中,“在税法公告”栏中,我能了解到最新的税务政策。
例如,《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检查的通知》“依法治税”栏中我能了解到不法企业为了偷逃纳税所采用的各式花招,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恢恢法网,总是能将其一网打尽;“征管天地”栏是我最喜欢的,它通过一些具体实例,来告诉我们一个税种的征管,并且对一些特例也有说明。
比如,我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原来就只知道工资,薪金所得,税法规定以每月收入额除去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实际上考虑到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收入,不征税,要从个人所得税扣除,为便于计算,对不征税的项目从总的所得中扣除200元,加上税法规定扣除标准800元,故在实际操作中按1000元/月的定额标准进行扣除,所以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月收入额-1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评价小结
在短短一月的实习时间中,我体会最深的莫不是税收的广泛性和复杂性,面对如此种种形形色色的大中小企业,诸多的税种加各种优惠政策,对我们的税务工作也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企业——税务代理机构——税务机关,三者之间如何沟通以致达成默契,并传递出准确而有效的信息,我想寻求一种好的制度,把税务工作化繁为简,并采用科学的管理,才能创造出质量和效率。
税控收款机的出现我想也是正是这种内在矛盾的产物,利用它税务部门就可以方便地取得纳税产每月的销售资料,并记录在税务部门的电脑中,供税务部门实施征收,统计,分析,稽查,为税务部门的征管工作提供了更加有效,准确和科学的第一手资料,同时它又能如实记录每一笔收入,业主不必亲自守在前台,既减轻了业主的管理负担,又担负起在前台监督经营的作用,帮助 纳税人加强了企业管理,这样也有效的避免了偷逃税现象的发生.
这次实习是有益的,为我以后踏入社会工作准备了很多良好的知识与经验。
第9篇 天源税务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天源税务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xx年7月10号开始,我在天源税务师事务所实习,带我的主管是张碧梅,非常幸运遇到她,这是个很愉快很充实的实习经历。
刚到的时候,真的什么都不会。会发现书本上的知识跟实际操作相差得挺远的,也挺迷茫的,不知道凭证怎么贴,不知道费用的具体分类是怎样的,也不懂得如何将一张张原始凭证录入电脑。但是大家都很热情的教我,本文由实习报告收集整理和我一起实习的晓嘉、思涵、育嘉都是很可爱的人,是友亦是师。
在大家的帮助和学习下,我慢慢的学会了那些从未接触的东西:
贴凭证和装订凭证,是我在会计部学到的第一样东西,很多人觉得贴凭证很烦很无聊,但是我习惯边贴凭证别细看凭证是怎么录的,还可以熟悉一下各种各样的发票,所以这算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了。以前在学习的时候,知道增值税发票有专用和普通之分,在贴凭证的时候总算是真实看到了。而且,当你把凭证打印出来,然后整理粘贴整齐到最后的装订成册,一本本整齐的凭证会带给你小小的喜悦和成就感。
固定资产折旧,做固定资产折旧表,首先要确定使用的折旧方法,而本月计提折旧,需要重新计算一遍每一项固定资产的残值、月折旧额、本月累计折旧额和净值,以此检查过往固定资产折旧表是否正确无误。做出本月的固定资产折旧表,填制相关会计分录。同时也要在用友u8中检查账上每一项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月折旧额与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表上的本月累计折旧和月折旧额是否一致。
银行余额调节表,刚开始最怕就是银行余额调节表了,所以一看到银行余额调节表是平的总会感到特别侥幸.但是后来接触多了,具体做多几家企业的银行余额调节表以后,发现做银行余额调节表也没想象中那么烦。首先要确定银行的借贷是跟企业银行帐的借贷是相反的。
然后整理出企业已收银行未收、企业已付银行未付、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银行已收企业未收的具体数据,最后做相关的加减。在这个过程中,最需要的就是细心和耐心了。
录入凭证.第一次录凭证的时候,薄薄的一小叠原始凭证我就录了一天,而且还出现各种错误。梅姐都会在检查的时候告诉我,让我以后注意。才发现自己做事那么不细心,经常会因为一个小数点,一个数字要将整个账再检查一次。浪费了大家的时间。大学生暑假税务师实习报告xxxx年大学生暑假税务师实习报告xxxx年。
我挺麻烦的,因为好多原始凭证我根本看不明白,所以遇到各种问题总是边做边问梅姐,然后记录下来。后来晓嘉教我照着上个月的凭证去录这个月的凭证。所以在第二次录凭证的时候,不明白的地方就减少了很多。速度也稍稍提高了那么点。
梅姐教了很多检查数据的方法。例如,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减期初未分配利润就刚刚好等于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如果不等的话,就可以查314115中的未分配利润的发生额。现在录凭证熟练了一点,也习惯了做每一笔分录的时候都检查一下,然后在全部做完的时候再检查一次再给梅姐检查。看到那些该相等的数字相等了真是件幸福的事情.
总的来说,我在这一个月中学到了很多以前不会的东西。也接触了国税、地税、客户等。这是一个很值得回忆的经历。天源税务师事务所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就是,这里对实习生的工作指导都是很详细很细致,明珠姐做菜很好吃,张姐总是最早到的而且总是笑。
那本实习生手册,第一次看它的时候,我很惊讶,居然可以如此详细。上次许宁主管对我们实习生的培训也让我在宏观上了解了作为一个会计工作的全过程。我的实习时间比较短。学到的东西还是有限的。还是有很多地方是很不清晰的,需要在将来继续学习和提高。
我很喜欢这里的工作氛围。大学生暑假税务师实习报告xxxx年
四、评价小结
在短短一月的实习时间中,我体会最深的莫不是税收的广泛性和复杂性,面对如此种种形形色色的大中小企业,诸多的税种加各种优惠政策,对我们的税务工作也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企业 税务代理机构 税务机关,三者之间如何沟通以致达成默契,并传递出准确而有效的信息,我想寻求一种好的制度,把税务工作化繁为简,并采用科学的管理,才能创造出质量和效率。税控收款机的出现我想也是正是这种内在矛盾的产物,利用它税务部门就可以方便地取得纳税产每月的销售资料,并记录在税务部门的电脑中,供税务部门实施征收,统计,分析,稽查,为税务部门的征管工作提供了更加有效,准确和科学的第一手资料,同时它又能如实记录每一笔收入,业主不必亲自守在前台,既减轻了业主的管理负担,又担负起在前台监督经营的作用,帮助 纳税人加强了企业管理,这样也有效的避免了偷逃税现象的发生。
这次实习是有益的,为我以后踏入社会工作准备了很多良好的知识与经验。
第10篇 陕西税务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陕西税务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的
1、陕西作为西北五省之一,对西部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而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无疑在其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因此为了加深对税收政策的领悟,了解税务机关 税务代理机构 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我来到了成都锦瑞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三个月(3月 6月)的挂职实习。大学生暑假税务师实习报告xxxx年实习报告 实习总结 。
2、通过专业实习,使自己深入社会实践,接触实际工作,了解企业现实状况,加深对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把握现代企业管理,特别是现代企业财税管理的发展趋势;通过专业实习,将学校所学同实际所用结合起来,理论联系实际,以巩固并加深所学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习,基本掌税务代理管理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基本方法,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调查斫究,分析判断,以培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撰写实习报告,培养自己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实习单位简介
陕西大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经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和陕西省地方税务局注册税务师事务管理中心批准成立,为企业提供税务代理,税务咨询和税务筹划等方面服务的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公司主要分为两个部门本文由实习报告收集整理:综合部与代理部,此次实习我主要在代理部工作。
三、实习内容
1、了解税务师事物所机构组成,人员职责,基本业务。
2、分别熟悉事物所各种税务业务的操作流程,行业规范,协助工作人员完成各类业务。
3、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种办公室日常工作。
代理部主要业务是为企业做税务代理,其中主要包括:
1、税务登记(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2、税款计算和纳税审核;
3、申报和缴纳税款并依法退税;
4、申请减、免税;
5、代理企业税收复议,提供涉税诉讼税法依据;
6、制作涉税文书。
四、实习体会
一个月的实习期间我获取了不少新知识也巩固了许多老知识。
20xx年3月1日,我正式以一个新人的面孔朝气蓬勃的来到大公税务师事务所,开始了我的实习生涯。在前一天面试中我表现得很好,表达流利自如,一一陈述了我的学校,所学专业,实习目的以及在校期间取得过的一些成绩,所以当我与人事部经理面对面进行交流时,我一点也没有紧张,相反,我相信我的谦虚与诚恳的态度一定能给人事经理留下不错的印象。他对我说: 在我们公司,你一定能够学到不少东西,好好干! 简短的一句话,给了原本对实际的工作还有些茫然的我很大鼓励。
第11篇 2023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5000字
本人于20**年四月在xx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一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为本报告。本实习报告正文部分将分三个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实践经验,主要讨论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为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法律文书,主要讨论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实践经验
1 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______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 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 预期损失,根据05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2 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担
3 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 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5 多种方式分析问题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二、诉讼技巧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 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
在诉讼中,代理词与诉状之间起到的作用不同,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因此应该注意好二者的区别。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因此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代理词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词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我方诉讼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代理词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我方诉讼主张的机会。
2 灵活运用证据规则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义务。比如在依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和违约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请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择举证最有效的一种请求权方式主张权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3 争议问题后置
在诉讼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法律冲突或是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在法律适用上会产生争议。在这种时候,对各种争议解决的方法的选择适用往往根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定。因此如何处理案件的争议问题成为律师在诉讼中面临的一个工作难点。在我接触的诉讼中,律师曾经使用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法来解决法律争议的问题。在庭审中,如果将争议问题作为辩论的重点,会遭到对方的集中反驳,稍有差池就会前功尽弃。而且从客观上讲,即便对方没有充分的驳倒我方主张,对争议问题的过多论述也会加深了审判法官对我方主张的怀疑。因此在诉讼中应该尽量回避争议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辩论过程中,在顺位安排上尽量将争议问题后置,将其作为一个法律结果处理而不是法律适用前提。这样即使争议问题不被法院支持也不会影响其他的诉讼主张。
4 分散争议问题
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彻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争议问题出现的时候,还可以将争议问题分撒在各各诉讼利用之间。利用这种方式来回避争议问题。当采用这种方式时,将争议问题化整为零,分解成数个独立的问题。在阐述我方观点的时候将其分撒与各各观点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问题,在客观上也加强了诉讼理由对法官的心里影响。同时也能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使其顾此失彼,难以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且即使单个问题出现错误时,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我方对争议问题的观点的说服力。
5 有效利用拒绝调节程序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律文化传统,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中倾向于调节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法院内部工作统计中,调节也是作为对法官职称评比的一个标准。因此在诉讼中,法官往往会激励促成调节,即便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拒绝调节,法官也会在法庭外积极促成调节。甚至在没有法官参与下,原本拒绝调节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节请求时,法院也会违背程序法规定联系调节。因此在诉讼中调节的机会有很多。并不仅仅是开庭审判过程的那次调节。所以我们可以灵活的运用调节来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一般来说,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中,当事人总是希望使用调节来解决问题。因此法官门大多会得出这样的经验:如果一方当事人积极主张调节,是一种心虚的体现。从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诉讼主张,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张调节放的请求,支持的内容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即便证据不全,事实不清,也要主动回避调节。法官由于工作需要会积极促成调解,如果在庭审后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调节工作,不但不会影响诉讼请求的力度,还会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当事人。由此可见,调节程序对诉讼请求使大有裨益的。
三、法律文书的写作
1 代理词的写作
如前文所述,代理词和起诉书之间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词应该区别与起诉书。代理词的目的是阐述诉讼请求的理由。在诉讼中,理由无非是事实理由和法律理由。事实剩余雄辩,因此代理词的重点应该是对事实理由的清晰表达。同时也要注意,如果法官对案件事实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过多的涉及案件事实成了多次一举,在这时应该更多的关注法律的适用以节省诉讼精力。因此应该根据法官对案件事实的了解程度选择代理词侧重点。至于如何了解法官对案件的了解程度,就是一个工作方法的问题了。在开庭前,有很多接触法官的机会。如在开庭前阅卷时的过程中,简易程序中开庭审理前的调节程序。在开庭时也可以根据法官对双方当事人提问的内容来判断法官对案件的了解。如果法官对案件的事实缺乏了解,那么就可以通过对事实的陈述将法官的注意力引向我方的诉讼请求中。
2 刑事纠纷中的和解协议
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损害案件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但是双方当事人往往选择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诉诸法律。在这些纠纷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给受害一方相当数额的损害赔偿,而受害一方同意放弃向公安机关举报,为防止事后返回,双方往往签订一个和解协议。根据民法原理,这种调节协议属于自然债务,并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强制执行效力。同时也不能排除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的管辖权。但是其并非无用之举。一旦对方反悔提起刑事诉讼,在和解协议中对事实部分的认定可以直接证据来适用。由于有双方当事人签字,除非对方可以证明此和解协议是受胁迫,受欺诈而签订,否则在证据规则中,其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存在。这就要求在和解协议中应注重对所涉事实的陈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协议中,对事实的阐述尽量模糊,措辞上应避免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词汇。同时在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条款的表述上要明确,具体,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过多的抽象性语言。
3 申诉材料
决定案件判决的机构不仅仅是法院,在我国现有的司法体系中,人大,政协的决定对案件的判决有直接关系。因此当案件审判结束后,向人大,政协提出的申诉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促成案件的再审。对于向人大以及政协提交的申诉材料,应注意特定对象的工作职业以及工作方法。由于对方并不是专业法律部门,因此申诉材料不必使用过多的专业属于,大量的使用生活语言也有助于对方理解我方主张,同时也不必拘泥与法定格式与法定程序。对于一些没有有效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在这个阶段也可以大胆提出。同时也应该注意提交申诉材料的国家宏观政策,时代背景。总之,在这个过程中,成文法的作用仅仅是对方参考的一个要素而不是全部。应灵活运用这一特殊阶段所具有的特殊优势。
最后,感谢xx律师事务所的xx律师……在实习期间对我的帮助和支持。
第12篇 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最新
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总结最新
理论的应用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得异常清晰和易于理解,也许站在法学理论学说的角度,我们无从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以自我的真实水平去检验自我的想象水平时,我想,在此期间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下面是我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总结报告,对于实习感悟本身的叙述也许于我而言并不能代表我的真实水平,而关于制度和现实的理论思考我想才是我真正得到并将在以后的生活中指导我更为针对的学习和更为有效的钻研的动力。
一如我在实习的第一天在日志上写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适用,那么它将形同虚设”。而在我们特定的中国语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术性的障碍总是对律师的业务水准提出了空前的挑战。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实施”,在当今的公民社会中,我国的私法却又暗含着对公民社会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这也就在司法的实践中造成了律师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结果既是对案件的不同认知,由认知的不一所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碍,这种障碍有时在我们制定法律时就已显现,而显现的障碍并不能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割舍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实践去检验障碍就成为必然。
例如,在我们所代理的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中,老太太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太太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富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太太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接触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我们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对于本案,本身并没有太多涉及律师和法官认知上问题,我想在此阐述的是,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到底是基于什么又在贯彻着什么样的原则性。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践行了,理论学说的意见是不予认可,而不予认可的学说又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两种利益主体的“解释”都是在向本身于己有利的方面解释,而我们到底以何种的理解和解释原则才可避免法律适用的尴尬。作为律师,我想,首先的基本价值尺度应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理解和解释,而不是仅仅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背时还应坚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世人说,律师仅仅是为当事人说话的,在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时律师可以通过自身对法律的狭义理解违背法律却还是站在法律的原则下行事。而在我所经历的种种律师办案实践中,试图以我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和设想论证这种假设时却显得那般力不从心。中国的法治进程并没——也更不是很如——我们想象或是他们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中国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其次,中国的律师队伍普遍要比法官队伍整体法律技能高。这样高水准的律师在向低水准的法官阐释法律时难免会出现彼此的理解差异,又因为法官的“权利文化”作怪,律师往往在这一“博弈”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进入律师这个行业它的门槛水准高,原先的法官人员聘用制度都是内部考核,而让自己考自己并因此而得到晋升的制度他的弊端是显现的。而律师的行业准入度还是律师资格考试,而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难度和考核水平当然的要比法官的高许多。我们也当然不能以偏盖全的就说法官的水准低律师的水准高,而仅仅是说这个准入的尺度至少说明了他们的前期能力水准的不一。第二就是法官的工资待遇由国家负担,对于法官的社会保障要比律师好的多,某一职业的待遇和薪水好且还没有对此相配套的考核制度,那么此种职业人员业务水准的上升几率即会很少。律师是自谋生路,他们的生活保障完全是考他们自己的业务水平,而且自己的业务水准总是和自己的生活水准相挂钩,而在法院有的法官即使业务水准不强他还一样的可以过上有保障的生活,就因为他处在这个被行政所垄断的体系中可以享受到垄断多带来的利益。当律师和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认知不一时,虽然律师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可具理纷争,但此种纷争的结果有时在还没有开始纷争时就已注定。又因为律师和法官的之间一个是“权利文化”的替代者,一个仅仅是当事人利益的替代者,而这两替代者之间的利益纷争往往在处于平衡时更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这个外在因素的影响有时竟是定性的,它可以使这个案件完全的倒向另一边。例如上述案件,假使另一方(老太太的亲身女)找到关系说服法院(在这个说服的体系中说服了法院一般都可以说服法官,除非这个法官故意和打招呼的领导闹矛盾不予照办),那么法官也可以将这个案件判决成,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享有赡养权的子女签订,所以此协议无效,为此法官即可以支持亲身女的诉讼。从而在这个“权利文化”的对诀中,没有权利身影的当事人天然的处于不利地位,既而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再者,律师对于案件胜诉决定权的掌握并不是如他们当初向当事人承诺的那般坚定。有的律师总是在接到案件后向当事人承诺,此案一定赢,要是赢不了我可以少受或是不受律师费。这样的承诺于当事人看来是大有好处,而最后真正的结果当当事人不愿看到时,律师与当事人关于承诺的纠纷就此生起。我认为,在当事人向律师阐述案件事实时,总是侥幸的假想或是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认为,案件是他方有错,自己一点错也没有。而且当事人也总是倾向于只说自己对的地方,不说自己错的地方,这样建立起的事实当然的在律师看来是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而假使律师仅仅是以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定性案件。那么,案件到了法院审理时,由对方所阐释的另一种事实与自己掌握的自己当事人的事实不一时,由于本身对案件的了解不充分,败诉的几率大那是很有可能的,当败诉的结果已定局时原先的承诺在此即才成为导致律师与当事人纠纷生起的诱因。所以,我认为,在律师受理案件后哪怕自己深信当事人的陈述是正确的,也万不可给当事人做打赢官司的承诺,由于案件单方面的不全面性,到时出现了以外情况,那么这样的承诺就变成纠纷的诱因并进可能导致律师与当事人间的官司发生。
最后,也是对我学业上有触动并进可能指引我未来学业方向上的思考。伴随着中国加入wto后的经济全球化竞争。跨国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例如上次欧盟对中国大陆提起的反倾销,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置的特别限制措施。这样的纠纷我们国家的企业在应诉时大多是聘请当事国的律师,因为在中国的本土没有这样既懂西方法律诉讼又懂中国特定环境的律师。本身西方的律师费要远远高于我们,中国的企业也想聘请大陆的律师,可需求的尴尬是本身自己国家的法律职业教育并没有为此种的职业方向培养专门的人才。中国现今的法学教育一方面是学习法律之人过剩,一方面是法律的高精尖人才紧缺,而法学教育的盲目性和中国学生选择专业的盲目性共同导致了现今法律教育的落后性和法律学生就业的瓶颈障碍。我想,应该做和必须做的就是按照法律的职业规划培养法律人才,而不是仅仅按某一特定模式给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让学生记得了什么也许很重要,但更重要的应是让他们以这样的知识找准自己的职业方向并把职业方向的定位与社会的紧缺人才结合起来,我们社会需要的不是学习法学之人,而是学习法学后所被塑造成的高精尖法律人才。这样的法学人才组成的律师队伍才是未来中国法治进程崛起和加快的保障和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