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为加强和监督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上级指示,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医疗救助、救灾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民政办都要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保证专户金额与账目符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民政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自查情况
我镇在xx年7月至xx年12月中,民政下拨经费共计88308.7元,前期未发金额30082元,我镇实发金额为9313160.7元,余额0元,下拨金额与实发金额差额为0元。xx年1月至xx年12月中,民政下拨金额为2325597元,乡镇实发金额为2322917元,余额为2680元。经查实2680元为临时救济金。我镇民政专项资金的发放中,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第2篇 河北开展专项资金一问责八清理自查报告
开展作风整顿是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发展成效的迫切需要。要以这次作风整顿为契机,以促进思想解放、调整精神状态、提升工作效能、提高发展成效为目标,践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要求。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河北专项资金一问责八清理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河北开展专项资金一问责八清理自查报告篇为确保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有序、有力、有效进行,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强化落实,多措并举认真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目前,针对懒政怠政、专项资金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台账,确保自查结果的有效性。详细部署,落实责任分工。
按照《阜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及八项清理内容,全局坚持问题导向,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后形成自查报告,建立台账,并责成稽查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存在问题的执法队,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督促做好整改落实。
建章立制,加强制度建设
制定和完善了机关工作、请销假、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制度,严禁上班迟到早退、无故不到岗、工作时间搞娱乐活动或上网玩游戏。
自查整顿,狠抓措施落实
大力整顿机关工作纪律,坚持工作与监督并重的原则,由主管领导带队定期、不定期对机关和各队作风进行督查;积极按照省、市要求做好古树名木保护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和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加强公务经费管理,对全局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一经发现违反财经纪律情况,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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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自商发[20xx]102号),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了“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并成立“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现将我局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专项资金情况
1、家电下乡全年补贴资金741.43万元;
2、四川省城乡市场监测与储备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万元;
3、20xx年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3.5万元;
4、“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项目资金29.4万元;
5、预拨20xx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83万元;
6、“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以上专项资金合计929.33万元。
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财政直接拨付资金:(1)、家电下乡全年补贴资金741.43万元;(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项目资金29.4万元;(3)、预拨20xx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83万元;(4)“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2、本单位直接拨付资金:20xx年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3.5万元。
3、本单位购买市场监测设备资金:四川省城乡市场监测与储备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万元。
以上由财政与我局拨付的专项资金,我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拨付到了专项资金使用单位,确保了钱用到了每一个项目上。
三、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情况
1、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对每一个项目,每一笔专项资金,我局都实行明确的负责制,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并且确定了专门的管理人员。
2、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对每一项专项资金,有专人管理,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建设及时进行指导和管理。对专项资金需要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拨付的,确保验收符合要求后及时拨付。
3、确保专款专用原则。经常会同县财政局,加强对获得专项资金的企业进行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不挪着它用,不违反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同时要求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了相关财务处理,不得改变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不得将资金转移、侵占和挪用,不得虚报冒领专项资金。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建议降低获得商务扶持资金的门槛,让有成长潜力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也有机会获得资金扶持,使企业尽快做强做大。
2、建议加强对县域经济的扶持,促进县域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尽快发展壮大。
第4篇 教育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深入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云财教?20xx?222号)、xx县教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海教字?20xx?206号),根据文件要求,我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专项检查的自查自评工作,将严格按照全面复查、整改落实执行。现把我校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制度建立情况
(一)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打洛中学成立了由校长陈敦文任组长,副校长、总务、报账员为组员的机构管理小组及理财小组,同时也成立了有总务、政教、教务、教师代表参与的经费预算编制小组,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完善财务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同时,为保证财务工作不受其他工作的干扰,学校设立了专门的财务办公室,配备了专用电脑、财务软件、保险柜及档案柜。
第5篇 关于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十处发〔20**〕42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我社区及时组织具体经办人员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文件内容,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切实把握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同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结合文件列举的警示教育材料,举一反三,汲取刻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就业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目前,我社区涉及就业专项资金项目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两类。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自查情况
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过程中,我社区严格按照办理程序,认真核实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确保不漏报、不乱报。经过严格的核实,我社区现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为28人。
二、公益性岗位自查情况
20**年10月至今我社区共为8人办理公益性岗位补贴。其中20**年第4季度申报人数为7人,20**年12月新增1人,申报人员均属于我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全部符合《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标准和程序。截止目前,我社区所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资金上级部门尚未拨付。
除此之外,我社区还及时召开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强化监督。按照上级工作指示,进一步规范《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对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做到及时公示,明确发放的对象范围和对应的扶持政策,严格审核发放。建立健全各项补贴申请、审批、发放等环节的基础台帐,做好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常规统计,准确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
第6篇 水利专项资金自查报告最新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布置,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20xx年度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11月下旬,我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xx]1054号)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布置自查工作。由局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局办公室(财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等科室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我县2023年以来中央资金补助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从自查情况来看,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齐全,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使用合理规范,资金拨付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符合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自查结果
1.中央资金下达情况
2022-20xx年期间,共计下达云和县中央财政补助项目37批次,补助资金总额4835万元,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电站更新改造、应急度汛、防汛补助等项目,有力的支持了我县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央水利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按年度预算、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情况,通过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专户,不存在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中央水利资金问题。
2.中央水利资金完成情况
20xx年前下达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及时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农村饮用水工程已全部验收,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阶段性验收结束,其他如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站、渔业及应急度汛等防汛补助项目也已完成。
20xx年及以后下达中央补助项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山塘整治重点县已完工,应急度汛、防汛岁修项目也完成竣工验收,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的水文监测系统改造项目完成方案编制,地质勘探、项目选址、土地预审,20xx年9月1日正式开工,目前已完成中央投资89万元,完成工程总投资232万元。另外还有20xx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已全部开工建设,上级主管部门要求20xx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年内可完成下达的中央财政投资计划。
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全力组织项目实施,均能按规定完成投资,不存在资金下达后执行进度缓慢或项目部分(或者全部)完成后尚有较多结余资金无法使用等问题。
3.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均按合同规定执行,工程款支付及时,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滞留、侵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水利建设资金等问题。
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管理好中央资金,云和县不断完善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机制,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严格实行了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及合同制管理,各项目法人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以及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设立会计账簿,配备财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了'三专',即实行专户管理、专账管理、专人管理。
列入基本建设预算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后,申请资金拨付前,需将工程立项和预算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水利局备案。工程建设进度款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完工结算按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结果及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建设资金拨付采用封闭式管理,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云和县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预拨申请单》,并附送经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工程进度相关材料。经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及水利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至至施工单位基本账户。
在历次中央资金使用的稽查和专项检查中,对我县中央资金管理还是比较认可的,资金使用管理不存在突出的问题。
三、整改方案
自查自纠中,未发现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截留、挪用、移用、贪污侵占等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细化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按程序使用的原则,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资金安全。坚持定期开展的水利资金专项检查,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二)优化项目管理。目前,我县已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水利发展改革文件文件精神,组建了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按照集中法人的模式进行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下一步重点做好公司人员、机构的选配和优化,力争组建一支专业、精干的项目管理队伍。
(三)建议中央资金加大对基层防汛预警系统维护管理、水利工程维护保养,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饮水提升改造等农村水利工程的维护养护以及水利行业能力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水利事业长足健康发展。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 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22〕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 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附水利工程建设自查报告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1、2023年度16座实施除险加固的小(1)型水库完成了初步设计及设计审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标前审核。
2、2023年度22座实施除险加固的一般小(二)型水库完成了初步设计及设计审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标前审核。
3、_____县石山闸坝除险加固工程和_____县东港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完成了设计招标、初设批复工作。_____县石山闸坝除险加固工程预算编制已完成,正报政府进行标前审核。
第7篇 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使用自查自纠报告
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使用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按照《关于对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x农环办20xx】3号)的要求,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人员成立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对20xx年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查问题如下:
及时拨付使用方面:
经核查,农村环境整治少量专项资金由于拨付手续繁琐,施工方未及时办理相关拨付手续,存在拨付不及时现象。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方面:
由于镇工作人员有限兼职现象普遍,对环卫公司保洁质保方面存在不到位贺死角死面现象。
村级专项资金使用方面:
镇级使用的专项资金都能完全按照资金的性质、程序、规定实施到位,但村级在使用专项资金时还存在不能完全合规,如:聘用、辞退环卫人员比较随意,工资支出没有合同等、购买垃圾桶等设施和工具没有履行相关程序。
垃圾收集设施不合理:
村级垃圾桶、垃圾池等设施一是量不够,二是摆放不合理,没有优化分类处理垃圾设施。
针对上诉存在问题,下步整改方向:
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按照合同约定贺工程进度及时拨款不截留,确保各项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镇将抽调专人负责全镇保洁质量监管,做到全方位监管,不留死角死面,确保长效机制落到实处。
全面清理整改村级专项资金的相关支出手续和程序,做到收支合理,规范。
对偏远村庄合理安排增加垃圾桶、垃圾池等优化分类收集设施,确保环境全面整洁。
第8篇 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国家林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办规〔20xx〕194号)文件精神,我厅积极部署开展了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林业部门和厅直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质保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明确自查范围。确定本次自查自纠时间为20xx年11月23日—12月5日,检查范围为20xx年—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不含厦门市),主要包括: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林业生产救灾资金、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湿地保护补助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为加强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的规范和有效使用,我厅及时转发了国家林业局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积极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等各项制度。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各项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切实做到 “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要求各市(县、区)林业系统及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我厅每年都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资金进行抽查,及时发现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确保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
(二)资金申请情况。我省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申报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即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经县(区)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审核、筛选后,由县(区)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向设区市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提出申请,再由设区市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向省林业厅、财政厅申报,最后由省林业厅、财政厅转报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在资金申报过程中,做到层层把关,保证项目申报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三)资金拨付情况。20xx—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预算下达我省数为113101.31万元,各县(区)林业部门实际已到位 94241.8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46358.41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1410.5万元、林业生产救灾资金1699万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1180万元、湿地保护补助资金750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3900万元、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3120 万元、林木良种补贴资金 2660万元、造林补助资金 2475万元、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7278.5万元、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23410.43万元。
(四)资金使用情况。从本次自查情况看,各市(县、区)林业系统及项目单位都能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有关规定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性。
20xx—20xx年,各项目建设单位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累计已支出72670.87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33497.5659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1312.67万元、林业生产救灾资金1440.86万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628.64 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2480 万元、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2350.9851万元、林木良种补贴资金2064.71 万元、造林补助资金 1250.88万元、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4583.93万元、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23025.7656 万元、湿地保护补助资金34.87万元。
(五)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为我省林业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促进了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各项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明显。一是生态效益逐步显现。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造林补助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等资金的支出,进一步优化了林分结构、改善了林木的生长环境、提高了林农与护林员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使生物多样性得到了保护。二是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造林补助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等直接降低了林业生产成本,提高了林农造林的积极性,增加的林业生产者的经济收入。三是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等支出,改善了基层林业单位的生产、生活环境,安定了一线林业生产者人心,有利于保护林业持续发展。四是社会效益得到实现。各项林业专项资金的支出,有利于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林业生产,解决就业问题,为农村的安定稳定创造良好的局面。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部分县(市、区)资金到位不及时。
(二)个别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三)林业专项资金投入不足,补助标准较低,补助覆盖范围较小。
针对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我厅将及时督促整改:一是督促有关县(市、区)与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林业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项目管理,要求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设备、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林业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建议
(一)建议中央专项资金能够及时下拨,避免专项资金结余过大。
(二)建议中央加大对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森林抚育及造林补贴试点资金、林木良种建设等项目资金的投入。
(三)对林木良种、造林抚育、林业科技推广等工程,应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第9篇 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高亭乡党委、政府迅速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20xx-20xx年国家各项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检查工作,集中时间和精力切实做好了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现将我乡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高亭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项涉农专项资金的发放情况,多措并举,推动各项强农惠农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强化领导。成立了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尹家令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高亭乡农民负担检查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三个自查自纠工作组,由各组对各村、各单位农民负担检查工作自查自纠包干负责,形成了自查自纠工作组组长、驻村领导、村支书主任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二是强化意识。在全乡上下召开了相关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把全乡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正确决策上来,统一到自觉维护和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际行动中。三是加大宣传。把各项惠农政策印发宣传资料,发放到村、到组、到户,让全乡广大群众了解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明确各项政策享受的条件和办理的流程。同时,及时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
二、 补贴发放情况
为了确保粮食直补资金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等补贴贴资金直接便捷地发放到广大农民手中,方便农民领款,乡财政所通过与农村信用社协调联系,给农户开设了存款账户,将粮食直补资金及粮食综合补贴直接发到农户的储蓄卡上,各农户持本人的身份证件即可领取。农民补贴“一卡通”,为农民建起了一条助农资金安全、快捷的发放渠道,保证了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有力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20xx 年,全乡发放各类补贴491.758498万元。其中:种粮直接补贴7504户,直补资金25万元;农资综合直补7504户,直补资金149.253万元;早稻良种补贴652户,补贴金额1.356万元;中稻良种补贴6905户,补贴金额23.3798万元;晚稻良种补贴652户,补贴金额2.176万元;退耕还林生活补贴3户,补贴金额1.51万元;退耕还林粮食补贴3户,补贴金额15.84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林补贴739户,补贴金额2.345万元;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户,补贴金额0.3万元;家电下乡补贴703户,补贴金额18.626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资金补贴42户,补贴金额 3.024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7村,补贴金额39万元。各项农业补贴均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没有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存在。
20xx 年,全乡发放各类补贴583.99万元。其中:种粮直接补贴7517户,直补资金24.926万元;农资综合直补7517户,直补资金148. 812万元;早稻良种补贴1280户,补贴金额2.569万元;中稻良种补贴6291户,补贴金额21.48万元;晚稻良种补贴1280户,补贴金额3.996万元;退耕还林生活补贴3户,补贴金额1.536万元;退耕还林粮食补贴3户,补贴金额16.12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林补贴739户,补贴金额5.695 万元;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户,补贴金额0.375万元;双季稻补贴652户,补贴金额4.353万元;家电下乡补贴607户,补贴金额16.866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资金补贴48户,补贴金额3.456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9村,补贴金额72万元。各项农业补贴均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没有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存在。
20xx 年截止9月15日,全乡发放各类补贴480.32万元。其中:早稻良种补贴1280户,补贴金额3.85万元;种粮直接补贴7517户,直补资金 24.93万元;农资综合直补7517户,直补资金148.83万元;新增农资综合补贴25.56万元;油菜良种补贴金额5.27万元;种粮大户奖励资金补助13.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实际到位100.35万元,其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10村,补贴金额67万元。各项农业补贴均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没有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存在。
三、 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前段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1、由于客观方面的诸多原因,对部分惠农政策宣传地不够深入。
2、对已经落实了的惠农政策,其软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3、存在着制度落实不够具体的问题。
四、 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全乡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党委将根据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全乡涉农政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把涉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与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组织包村干部下村指导村务公开工作,做好惠农政策宣传工作。我们将根据这次自查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重点在工作效率和工作执行上狠下功夫,并且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涉农惠农政策落实。通过及时开展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10篇 学校教育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财务管理政策,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职责、把学校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学校教育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如下:
1、 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务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把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2、 自查时间为xx年元月至xx年8月的资金落实情况。
3、 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学校在年初做好预算,上级按时拨付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存在挪用及发放补贴等违规使用现象。
4、 寄宿生贫困生补助专项资金。学校寄宿生贫困生建档成册,材料规范齐全,及时公示补助标准,及时发放资金,接受群众监督。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重大事项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了透明、阳光。我校将一如既往贯彻履行上级精神,照章办事。
第11篇 2023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十处发〔xx〕42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我社区及时组织具体经办人员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文件内容,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切实把握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同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结合文件列举的警示教育材料,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就业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目前,我社区涉及就业专项资金项目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两类。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自查情况
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过程中,我社区严格按照办理程序,认真核实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确保不漏报、不乱报。经过严格的核实,我社区现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为28人。
二、公益性岗位自查情况
xx年10月至今我社区共为8人办理公益性岗位补贴。其中xx年第4季度申报人数为7人,xx年12月新增1人,申报人员均属于我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全部符合《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标准和程序。截止目前,我社区所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资金上级部门尚未拨付。
除此之外,我社区还及时召开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强化监督。按照上级工作指示,进一步规范《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对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做到及时公示,明确发放的对象范围和对应的扶持政策,严格审核发放。建立健全各项补贴申请、审批、发放等环节的基础台帐,做好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常规统计,准确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特此报告
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务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xx年度全省商务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估的通知》(湘商财[xx]10号)和《郴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成立了由局长郭远方任组长,副局长郭益林任副组长,以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自3月25日至4月5日对我县商务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我县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情况和绩效评估工作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xx年度,我县申报专项资金情况:1、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标准厂房建设资金)14.45万元;2、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3、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示范区建设资金)17.5万元;4、xx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清算资金)30万元;5、xx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25万元;6、xx年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共到位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
2、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xx年度,我县商务专项资金县财政拨付情况:1、拨xx县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2、拨县商务局(引进制造业大项目资金)10.0万元;3、xx县市场服务中心(湘桂大市场建设资金)30.0万元;4、大塘镇人民政府(大塘农贸市场建设资金)25万元;5、xx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示范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共拨付商务专项资金171.00万元。
3、专项资金未拨情况
xx年度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我县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以拨付相关企业和单位171.00万元,暂未拨付21.95万元。主要是项目是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暂未到项目单位。
二、审核及拨付的基本程序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绩效评估情况
1、对外贸易工作初见成效。我县现有经营外贸出口的企业有12家。其中化工企业2家,冶炼企业6家,纺织厂1家,服装厂2家,外贸公司1家。通过企业的自身努力和商务专项资金的支持,激励了企业勇于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和信心。曹氏服装厂年出口服装系列产品达到400万件套,销售收入达1.5亿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节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氯酸钾和氯酸钾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等国。提升了我县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标准化厂房建设稳步推进。以增口创业园和xx工业园为重点,帮助园区企业解决标准厂房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施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xx年建设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100%。
3、农贸市场标准建设稳步发展。湘桂大市场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形成了规范有序、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县城区综合市场,为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优美的购物环境。大塘镇农贸市场的整体搬迁项目的实施,市场面积达2700平方米,新增摊位数126个,容纳就业人数380人,年交易额1500万元。同时,彻底改变了该镇以路为市场的现状,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四、自查发现的问题
1、应拨未拨xx年专项资金21.95万元。自查发现县财政应拨未拨xx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
2、后续管理有待加强。近几年来,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比较多,绝大部分项目效果明显,运转正常,但也发现有个别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后续资金注入,没有人维护,效益不好的情况。
3、由于xx是“边、老、山”的国家级贫困县,按要求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的配套资金暂时没有落实到位。
五、自查评价
通过对我县曹氏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湘桂大市场、大塘农贸市场等重点企业申请项目申报材料、资金用途情况的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资金到位后,各个项目单位资金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调整和变更国家和省投资计划,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问题;无挤占、挪用、套用专项资金行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基本符合《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标准市场建设等方面,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向国际市场开拓的自觉性;抓好了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为营造安全卫生、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局在办理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审核,讲究方法,管理规范,廉洁自律,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六、自纠情况和建议
1、认真落实《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办理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申报手续。
2、进一步落实“政府引导、上下联动、多方投入”的原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后续管理到位,后续资金到位,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建议上级部门对国家级贫困县在资金上、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县级配套资金的比例上予以考虑,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县就业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秭归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xx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秭归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xx年出台《秭归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秭归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xx]110号)和《秭归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秭归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门户网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秭归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秭归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市文化专项资金政务公开自查报告
我局迅速组织学习,认真领会文件并组织自查自纠工作专班,对文件要求的xx年-xx年中央、省级文化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成立自查自纠工作专班。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成立了以局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专班。
2、财政专项资金:
(一)xx年313.4万元(其中省级10.4万元,中央303万元)
(1)文化设施维修5万元;
(2)地方戏保护资金5万元;
(3)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0.4万元;
(4)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购置专项资金5万元;
(5)湖北省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专项资金12万元;
(6)提前下达xx年免费开放经费41万元;
(7)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9万元;
(8)湖北省农村文化建设补助资金206万元;
(9)湖北省农村文化建设奖励资金30万元。
(二)xx年度727.5万元(其中省级468.5万元,中央259万元)
(1)文化设施维修3万元;
(2)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补助经费320万元 ;
(3)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购置和文化设施维修补助;
(4)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6.5万元;
(5)文化设施建设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80万元;
(6)省级农村文化建设补助资金55万元;
(7)送戏下乡补贴4万亿;
(8)提前下达xx年免费开放经费50万元;
(9)湖北省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专项资金2万元;
(10)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含奖励资金)2万元;
(1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市社区文化中心和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资金30万元;
(12)中央农村文化建设补助资金146万元;
(13)中央农村文化建设奖励资金29万元
(三)资金使用情况
1、xx年和xx年两年总计拨款地方财政1040.9万元,财政已拨469.9万元,财政未拨571万元(其中xx年17万元,xx年554万元)。
2、未拨原因:
(1)xx年中央和省级农村文化补助和奖励资金230万元纳入xx市xx年统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管理,xx市出台了《xx市xx年统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方案》、《xx市xx年统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管理办法(暂行)》、《关于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意见(讨论稿)》。
(2)xx年提前下达免费开放经费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进度拨付。
(3)两馆建设实行的是bt方式,加上地方财政已安排文化中心建设前期费用300万元,所以补助资金也是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工程进度申请拨付。
(4)其它小额专项资金将在xx年逐步安排使用。
二、自查情况
(一) 专项资金管理的措施
1、专项资金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1)有明确使用用途和确定项目单位的所有专项资金做到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单位;
(2)没有明确项目单位的专项资金,由主管局向财政提出的分配计划,再按分配计划组织实施。
(3)有明确项目单位但由于不是独立核算单位由我局代管,集中使用,单独设置记账科目。
2、所有专项资金各需要衽政府集中采购的,由政府统一集中采购。
3、加强内部审计力度,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不存在截留、挪用和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用途、范围。
4、制订了一系列财务、财产、党风廉政建设等规章制度。
5、我局和财政局已经联合起草了《xx市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xx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xx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xx市地方戏曲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xx市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五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 专项资金使用取得的社会效果
1、群众文化铺天盖地。农村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室(中心)、文化广场建成已成为当地群众文化娱乐中心。各类农村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丰富了农村业余文化生活,是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如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送展览等日常性文化活动和举办大型公益性文化活动;扶持每村建设一支舞蹈队,激励全民广泛参与文化活动。
2、精品文化顶天立地。近年来,xx市推出了一批文化精品。如文曲戏《草鞋老太爷》、《渔鼓声声》,xx市农民艺术节,xx市广场舞大展演等。
3、设施文化翻天覆地。xx市文化中心无论是资金投入、建筑面积还是内部设施设备配置都超过了xx市几十年对文化投入的总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与过去相比也是无法想象的。还有村级文化活动室和文化广场正在如火如荼建设中。
三、存在的问题
1、在管理上存在不足。农村文化公益性服务人员少,只有1人,大乡镇2人,不便于管理。
2、在使用上利用率普遍不高。
3、监督上缺乏共管机制。
四、建议:
农村文化建立共管机制。业务工作由主管局负责,日常工作由镇(处)负责,在监督上要相互配合,信息互通有无,完善共管机制。
第12篇 县就业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秭归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xx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秭归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xx年出台《秭归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秭归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xx]110号)和《秭归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秭归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门户网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秭归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秭归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