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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工作调研报告(4篇)

发布时间:2023-12-08 21:03:15 查看人数:36

农村社区工作调研报告

第1篇 农村社区工作调研报告

从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改善民生的角度看,农民集中居住确有其必要性,但在建设资金不足、试点政策不完善、失地农民利益补偿与社会保障机制等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不具备全面展开的可行性。但不少地方政府出于土地利益的需要,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名义,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地生财”,盲目推动拆村造城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调研显示,全国平均每六个村就有一个村在经历“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其中72.3%始于2023年及以后。从全国范围看,ww.downhot.com/zt/sqdybg/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已经从试点走向全面铺开阶段,建设热点已经从江苏、浙江、山东等经济发达的东部省份,转向河南、安徽、陕西等中西部省份;建设重点已经从城郊结合部、非农产业发达的农村,转向城市规划区以外的不发达农村区域;已经有相当部分的县市基本实现了农村全域社区化。但一些地方拆并村庄后,农民扩大就业问题没解决,生产生活更不便利,不少地方村庄拆并不符合农民意愿。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需要高度重视。因此,需要深入研究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调研样本的选取

事实上,具备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条件的一般是城市规划区、农村劳动力绝大多数已转移到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的发达地区,且2023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因此,在实践中,地理上远离城市规划区、农民就业和收入以传统农业为主的经济欠发达农村大规模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问题尤为突出,应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调研研究的主要对象。因此,我们选择具有代表性的h省进行实地调研。h省的代表性主要体现在:第一,h省是典型的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和粮食主产区。第二,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力度较大,尤其是欠发达农村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数量较多,其所表现出的问题更全面和具体。具体到h省,我们将其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大区域,每个区域按以下标准选取6个样本社区:一是社区至少部分建成且有人口入住。二是社区地理位置上不在县城规划区内,无明确规划区的需远离当前县城5公里以上(含5公里)。三是社区所在乡镇经济以传统农业为主。四是社区规划搬迁范围内的农民收入以农业为主。按以上标准选取的30个样本的概况见表1所示。

二、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资金来源问题。资金已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关键制约因素。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资金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投资,简称公共投资,政府是其主要投资主体。二是社区住宅投资。由于社区住宅属于私人物品,因此,从法理上说,社区住宅投资主要应由农民负担。理论上看,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只需考虑公共投资的承受能力。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包括社区住宅在内的一切社区设施,事实上大多都由基层政府委托企业“统规统建”,且普遍采取bt模式进行建设。企业担当的是垫资者兼建设者的角色,在债务关系中,企业面向基层政府追索建设成本和合理利润,结果导致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债务风险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

1.基层政府直接面临公共投资债务风险。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公共投资具有两大特点:一是投资规模大。据h省省级部门测算,一个5000人规模的农村社区,其公共投资规模在2500万元左右。30个样本社区中,有10%的社区的公共投资规模在1800万元到2000万元之间,有80%的社区在2000万元到2500万元之间,有10%的社区在2600万元到3300万元之间。30个社区的实际投资状况与h省省级部门测算的数字基本吻合,反映了h省的普遍状况。二是公益性强。如h省的“五通六有两集中”建设标准中,只有幼儿园、连锁超市能够通过投资形成直接利润回报,所以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即使有社会资本参与,一般也以企业或个人捐赠、赞助的方式出现。30个社区中,非政府资金在公共投资中所占比例最高仅为27%,很多社区根本没有社会资本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公共投资的两大特点决定了各级政府必然是投资的主体。但由于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规模较大,导致各级政府层层下沉投资压力,普遍形成“乡镇自建,省市县财政奖补,各级支农资金整合支持”的投资格局。在30个社区里,公共投资中乡镇投资超过50%的达到25个,说明乡镇政府是主要投资主体,但与主要投资主体地位不对应的是乡镇微薄的财政收入。30个社区所在的30个乡镇,2023年财政收入最低的仅为350万元,最高的仅为1800万元,有87%的乡镇2023年财政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30个乡镇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方面的投资与财政收入比率最低的是0.27:1,最高的达到4:1,其余28个社区两者比率均超过了0.3:1。公共投资数额巨大而自身财政收入微薄是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突出问题,但30个乡镇的社区化建设不仅没有停滞,反而在持续进行。其原因在于公共投资的bt模式容易使人忽视潜在的债务风险。这种“借来的发展”只是带来了表面的繁荣,但埋下了巨大的债务风险,导致并不具备偿债能力的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不断借债,来掩盖债务责任和风险,并通过利息计入本金而不断放大负债规模。 2.社区住宅垫资风险日益凸显。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住宅投资方面的垫资风险,在对30个样本社区的实际调研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截至2023年底,只有2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达到100%,5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超过30%,其余23个社区均在30%以下。也就是说,样本社区住宅普遍处于零星购买状态,而因此形成的沉淀投资规模和债务隐患,较公共投资数额更为巨大。调研表明,截至2023年底,30个社区在住宅建设方面的投资最高达1.3亿元,最低为0.8亿元,平均为1.05亿元。使基层政府难以回收社区住宅投资成本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政府住房供给与农民住房需求相差较大。从表2可以看出,30个社区主导的住房形式是多层楼房,但大多数农民喜好的住房形式是单门独院楼房。农民喜好单门独院楼房的原因在于,与农户旧宅相比并无本质区别,只是居住地点发生转移、公共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并没有改变农民的住房观念和习惯,且便于农业机械存放和家畜养殖。事实上,基层政府并非不了解农民的住宅偏好,但h省在2023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影响了基层政府的住宅供给决策。2023年,h省出台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提出,“新型农村社区多层和高层住宅占总住宅的比例宜结合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给予适当考虑。”这虽然是为了实现节约用地的目标,但在实际执行中推动了“原则上不建三层以下低层住宅”局面的形成,结果严重影响了农民购房和入住社区的积极性,给基层政府带来的投资浪费和债务隐患问题日益凸显。

第二,相对于农民购买力水平来说社区住宅价格偏高。30个乡镇全部宣称,以“成本价”面向农民出售住宅。但普遍的事实是,多数乡镇出于缓和自身财政压力的需要,将公共投资成本和开发商的合理利润都摊入了住宅成本中,使其实质上成为商品房开发,导致住宅价格相对于农民购买力偏高的局面。在30个社区中,住宅均价最低的社区是900元/平方米,住宅均价最高的社区是1700元/平方米,30个社区的住宅整体均价是1250元/平方米。按四口之家购买120平方米的小三房、均价1250元/平方米测算,毛坯房的总价基本在15万元左右。而h省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7524,94元,农村家庭平均人口4.08人,社区房价是农村家庭年均收入的5倍以上。且需要说明的是,30个样本社区均属欠发达农村,其农民人均纯收入在h省平均水平以下,所以社区房价与农户的购买力差距更大。同时,30个社区中能够贷款的社区仅为6个,且这6个社区的贷款额度每户均未超过3万元;其余24个社区都规定在特定时问内分次缴清,时限一般为1年。这导致不仅大多数农民无力购买社区住宅,而且也无法借助金融杠杆来提高购买力。在购买力和购买意愿均不足的状况下,社区住宅出售率低便是必然的结果,而这将给基层政府带来巨大的债务风险。

(二)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最大也是最终受益者应是农民,但不少地方却呈现“政府热、农民冷”的现象,甚至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有媒体报道,个别地方甚至通过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手段,强制进行“株连式拆迁”和“突击式拆迁”。这种不征求农民意见、不尊重农民意愿的强制行为,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2023年国土资源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查处借增减挂钩试点强迫农民“上楼”等行为。2023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中央和相关部门的政策与行动一方面说明国家对于“农民被上楼”问题非常关注,另一方面也说明该问题已较为严重。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问题,结合对30个样本社区的调研,可从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第一,旧宅补偿偏低引发农民不满。在30个样本社区中,仅有1个社区允许农民购买社区住房不需上缴旧有宅基地,该政策具体规定是“政府免费拆迁复垦旧宅;旧宅复耕后归原有农户永久使用”;其余29个社区均要求“买新缴旧”,即购买社区住房“需无条件上缴旧有宅基地并自行拆除旧房”,其中24个社区要求上缴给原有村集体,5个社区要求上缴给乡镇政府。在要求无偿上缴旧宅基地的29个社区中,有23个社区规定可以在购买社区新房时享受补贴,补贴额度在1万元到2.5万元之间,这实质是对农民退出旧宅基地与拆除旧房的有条件补偿,但其对农民旧宅补偿明显偏低且附加强制性条件,而另外6个社区甚至不予补偿。这实质上造成了对农民利益的侵害,因而导致农民对于人住社区普遍持消极甚至抵制态度。

第二,不征求农民意见,进行强制性“整村推进”。调研涉及的30个乡镇中,有29个乡镇要求“整村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这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推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在经济条件、收入来源、住房状况、思想观念、家庭发展规划等方面呈现多样化特征,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认知、接受程度及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也存在差异。因此,不以征求全体农民意见为前提的整体推进显然是不合理的。然而,多数地方政府不仅不正视农户的意见和个体差异,反而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设置整村搬迁时间表,这自然会引发农民普遍的不满情绪。对30个样本社区的300户农户进行的随机问卷表明,100%的农户确认乡村干部在搬迁中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其中72%的农户坦诚自已是“被动搬迁”,只有28%的农户是“自愿搬迁”。

(三)农民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一般都伴随着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在30个样本社区中,有28个社区实现了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当农民集中居住、土地集中流转之后,农民的生存与发展等民生问题便更加凸显。调研表明,土地流转未能有效促进农民就业和收入增加,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第一,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没有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土地规模化流转的28个社区,其土地流转政策基本一致,土地流转的时间最低为10年,最高为20年,一般为15年;农民获取一般状况下农作物(h省普遍以小麦作为参照物)种植的固定收益,即约定的亩产小麦斤数乘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标准最低的社区按每年每亩600斤计算,标准最高的社区按每年每亩1000斤计算。以2023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格1.12元/斤计算,这28个社区的农民每亩土地年流转收益在672元~1120元之间。但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是涉及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商品,粮食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再刨除物价上涨因素,这意味着以此计算的土地流转收益并不合理。微薄而且相对固定的土地流转收益与不断攀升的物价水平相比,农民的实际净收益往往是不增反降,说明多数土地集中流转未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第二,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未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gongwen.1kejian.com/zt/sqdybg/地方政府大多宣称通过农地规模化流转可以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使农民“既拿地租又拿工资”。但这其实是地方政府有意混淆农业产业化与农地流转的区别。农地规模化流转只是作为催化剂,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一个契机和可能,但并不一定就能形成农业产业化发展。事实上,这28个社区中有27个社区是把土地大量承包给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而这些大户进行的农业生产虽可算作家庭农场,但并没有大量吸收农民就业,因为当前农业“从种到收”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即使存在少量的人工劳动,依靠承包户家庭成员或短期临时雇工也可完成。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的经营行为,只是生产规模的适当扩大,并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所以并不能带来稳定的就业岗位。调研中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并吸收大量人员就业的只有1个社区,该社区将土地规模化流转给大型面粉加工企业,依靠该企业形成了小麦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链条,从而带动了大量社区居民就业。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最难解决的就是农民的就业问题即生存和发展问题。虽然农业产业化发展可以形成产业支撑,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并不能一蹴而就,所以很多地区将带动就业的主要着力点都放在吸引二、三产业投资方面。由于县城普遍设立了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依靠优越的区位和优惠政策承接了很多工业投资,所以新型农村社区依靠第二产业形成产业支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在吸引第三产业带动就业方面,由于人口规模小、消费能力弱,新型农村社区也并没有足够的优势。但30个样本社区几乎全部宣称“形成了产业支撑”。对此,我们把这些所谓的“产业支撑”归为二类:一是紧邻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商贸物流业”为支撑,理由是乡镇街区商业相对发达。二是完全不靠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现代农业”或“农业产业化”为支撑,理由是农地已经实现了规模化流转。但深入调研发现,这两个理由都不成立。农民搬入镇区附近的社区居住,并不代表已在镇区“商贸物流业”就业;农地规模化流转也不代表农业产业化已经实现,更何谈农民因此获得了就业岗位。30个样本社区中只有1个社区依靠现代面粉加工企业形成了农业产业化支撑,其他29个社区本质上都是基础设施发生变化的农村居住区,农民并没有实现市民化,就业机会并没有增加,甚至很多农民丧失了从事传统农业的生存手段,导致一个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市民的边缘群体的出现。如果政府不能及时解决稳定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这些农民甚至将遭遇生存危机。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在欠发达农村强制推进新农村社区化建设,是超越其经济承受能力和生产力发展阶段,以牺牲农民利益降低建设成本,以高息借债或透支未来财政等方式来换得当前发展。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不仅加剧了基层政府的债务风险,而且导致“三无”农民的产生,增加了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但值得庆幸的是,这种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尚处于个别地区的试点阶段,尚未形成系统性风险。因此,应当对这些已出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及时纠正,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散和激化。

由于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脱离实际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所以纠正的关键在于约束和控制地方政府的行为,并通过政策法规未解决。具体包括:第一,优化和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避免使之成为地方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谋求土地利益的工具,从利益源头上斩断地方政府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不当激励。第二,严格落实2023年中央1号文件“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的规定。各地应及时调整不切实际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规划,严格限制乃至暂时停止欠发达农村的新型社区化建设。第三,以农民自愿、资金充裕和产业支撑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启动的前提。第四,鼓励但不强制农地规模化流转。第五,应加强欠发达农村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与小城镇建设的有效衔接,新型农村社区选址最好紧邻镇区,使之与小城镇形成一种相生相长的关系。

农村社区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第2篇 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调查报告

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配套工程,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举措。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农村社区建设情况,加快推进全县农村社区建设步伐,近日,我们对_____县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调研。

近年来,县政府坚持把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突破口,按照试点示范、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措施,持续加大投入,积极探索实践,集中开展了以建阵地、优环境、促服务、惠民生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努力缩小城乡之间的空间距离和设施落差,使农村生活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稳步提升,实现了城乡和谐发展,建成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和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先进县,受到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及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1、明确工作思路,科学合理布局。坚持以农村群众需求为导向,把社区理念引入新农村建设,按照土地节约利用、居住相对集中、便于管理服务的原则,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通盘考虑农村空间布局、生产力布局、交通布局、生态布局和人口布局,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小区,推进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平房向楼房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提出了居住向小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服务向社区集中的农村社区建设思路。按照城区改造型、镇区聚集型、多村联建型、园区带动型、整村搬迁型五种模式,对现有自然村进行整合,把全县97个行政村规划为45个农村社区, 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促进城乡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5、健全完善管理,规范社区运行。农村社区及服务中心受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主任由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担任,副主任由村文书、团支书和妇代会主任担任,成员由村两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村民小组长担任。设置三大员:管理员由村群团组织负责人担任;监督员由本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干部担任;保洁员由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或农村公益性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达到了有组织机构、有管理人员、有管理制度、有活动记载、有经费来源的五有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管理机制。同时,建立了社区(村)干部+信息员+户长的管理运行模式,实行一组一册(户主基本情况),一户一表(家庭成员详细信息)的网格化管理办法,使社区服务中心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群众,真正把农村社区建成一个为农民提供生产和生活综合服务的载体。

困难和问题

我县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使农村群众生活居住条件彻底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稳步提升,特别是在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1、认识有待提高,观念亟待转变。部分基层干部对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对什么是农村社区,为什么要建农村社区、如何建农村社区等缺乏基本认识。有的认为农村社区建设就是盖几栋楼、修几条路、挂几块牌子,对有关政策了解掌握不够充分,认识上仍有偏差;有的认为资金少、用地难,存在畏难情绪,工作被动应付。部分农民对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概念认识模糊,把农村社区建设当成政府工程,缺乏主观能动性,等、要、靠思想严重。加之受传统居住观念影响,广大农民习惯了独门独院式的居住生活方式,入住新的住宅小区生活成本较原来要高,且生产设备和劳动工具存放不便,大多群众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安不下心来,所以对建设农村社区的积极性不高。

2、建设资金匮乏,投入严重不足。目前,资金短缺是社区建设的制约瓶颈。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务服务设施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我县自有财力严重不足,县级财政支持扶持能力有限,农村社区建设上级补助资金又比较少,加之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镇村集体经济弱,要想拿出资金发展公益事业很难。大部分镇村资金筹措渠道比较单一,仅靠上级补助和借贷建设,融资难度大,致使普遍存在重住宅建设、轻配套设施,重社区建设、轻产业发展的倾向。此外,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期较长,资金到位慢,而镇村资金压力大,社区建设向纵深推进存在很大难度。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市场化、多元化投资建设农村社区的积极性也尚未充分调动起来,影响了农村社区建设步伐。

3、工作力量紧缺,服务水平不高。首先,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偏低,在职的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年富力强的村民不愿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造成社区干部后继乏人。据调查,全县为60个村配备月工资为500元的劳动保障助理员81名,其余37个村各确定了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补助300元,担任社区工作人员,且对任职年龄作了规定。大多数村由文书或其他村干部兼任,如文书兼任的每月也最多只能领取1100元或者900元报酬(文书每月报酬600元),其很难做到脱离农业生产全天侯坐班。其次,现任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服务群众能力不强,工作内容仅仅局限于公共服务,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我服务、互助服务还没有开展起来。再次,对社区干部培训力度不够。任职前普遍没有接受培训,任职后培训形式化,培训内容不全面,培训方式单一,为政府职能部门服务的业务培训多、为社区村民服务的培训少。

第3篇 新形势下农村社区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农村社区是一个相对完整的社会结构体系,具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服务等功能,人们能够通过农村社区发现农村社会中存在的各种现象,能够从农村社会生活中听到社区居民最真实的意愿。在农村建立社区组织,开展社区公益事业服务,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调解社区民间纠纷,倡导社区互助精神,树立社区良好社会风气,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把农村建设成为管理民主、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农村是新形势下农村党建工作的重要课题。

一、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社区日益成为人民群众社会生活的重要载体。农村社区党建工作已成为社区各项工作的龙头,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党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社区党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党在农村工作基础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强调要'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并对农村社区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村社区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居民群众的'连心桥'、为人民办实事的'服务站'、做好基层工作的'稳定器'。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打牢党的工作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其次,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社区党建工作,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农村社区身处基层第一线,社区环境、社区服务、社区治安、人际关系、精神文明建设都直接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有利于推动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使社区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让社区更新、社会更稳、经济更强,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和谐的社会环境。

再次,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社区党建工作,是顺应新时期社会结构变化,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已经从单位制结构向社区制结构转化,社区人员构成越来越复杂,社区成为了各种群体相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承载着越来越繁杂的社会事务,这也为社区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提升社区党组织影响力,使之成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的中坚力量,为社区建设把握方向,把社区管理的各项工作推向新水平。

二、当前农村社区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社区是处在城市化初始、发展和基本成熟阶段上的过渡性社区。它的动态特征明显,新生和存在的问题较多,随之而来的是社区党组织面临着整合社会利益关系难、职能变化大、职责不明确等问题。这是从农村党建向城市社区党建转变过程中必然经历的一个阶段。从我们的调研情况来看,目前农村社区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不适应”:

一是表现在干部群众观念的不适应。首先是概念上的模糊:有的把农村社区类同于城市社区,认为进入农村社区后,就可以与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医疗卫生、养老失业等各种社会保障待遇;有的认为农村社区与原来的行政村差不多,只是改了个名字换了块牌子而已;少数镇村干部对农村社区的认识也存在偏差,农村社区有哪些基本功能,他们说不完整。其次是认识上的不足:有的认为农村社区职能虽说比原来拓展了,但与行政村管理模式相比,对居民的制约途径逐渐消失,担心工作越来越难做;有的认为成立社区后,居民经济独立性增强,党组织对社区建设的保证作用和相应功能会逐步削弱。最后是思路上的缺乏:大部分农村社区依然采用以前行政村的工作方式,立足“自治、自主”。农村社区在发展社区文化、创建社区环境、搞好社区服务、扩大工作覆盖面方面缺乏工作思路,找不到抓手、摸不到门路。

二是表现在班子成员素质的不适应。撤村建社区主要是针对趋于近郊、城市化比较成熟、各方面基础比较好的行政村实施的。因此,农村社区相对于行政村来说,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素质相对较高,但是与城市社区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当前,农村社区党务工作者来源还比较单一,多数是从村干部过渡而来,存在着传统农村党建的思维定势。党组织的活动范围主要限于本单位,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展开,党员队伍主要由在职党员以及部分离退休党员组成,并且与党组织之间有归属关系,属于一种比较典型的单位党建工作方式。这决定了他们不能迅速适应社区党组织职能向服务和管理的转变,难以实现从农村党建领域向社区党建领域的跨越。

三是表现在教育管理模式的不适应。农村社区区别农村或城市社区的一个特点,就在于其人员成分复杂,流动性大,党员较难管理。 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力度的加大,农村社区构成会更复杂。一方面是一些单位在职、下岗、退休党员将户口迁入农村社区或跨社区流动,但组织关系不愿转入或未及时转入社区的情况较多,另外一方面则是社区内党员因拆迁过渡在外,而党组织未及时转移的也不少,这些情况给社区党组织掌握情况、开展活动、教育管理带来新的难度。另外,农村社区党员年龄老化的现象也不容回避。农村党员队伍的现状,决定了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保持先进性有其局限性。发展党员在农村社区也遇到了困难,社区党支部新鲜血液不能得到及时补充。农村社区党组织的吸引力不够,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和依附感不强。社区党组织活动内容不够丰富,形式比较单一。党组织在如何开展服务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方面,与城市社区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社区党建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强农村社区党的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开展农村社区党建工作,决不是简单地挂牌撤牌,而是要在明确农村社区党组织功能职责、创新组织体系、拓展工作途径、提升党员素质等方面下功夫,这是加强和改进农村社区党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也是当前农村社区党建工作中的“必修课”,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社区党建工作需着力把握“五要素”。

一要继续改进农村社区的组织设置。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加强农村社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按照有利于党对基层组织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加强对农村社区基层组织的设置。首先,要理顺农村社区各类党组织管理关系,进一步做好社区一级党组织的设置,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地位。要以主题活动为载体,提高农村社区党组织建设的实效。要借鉴城市社区的一些好经验与做法,提高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层次。其次,要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农村社区党组织能否发挥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素质和能力,在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建设时,注意选优配强党组织负责人。同时,通过建立社区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和激励保障机制,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能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要合理定位农村社区的组织职责。要从巩固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民主政治健康发展等角度,把社区党组织定位于农村社区的领导核心。在具体工作中,社区党组织必须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社区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以服务和满足广大居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需要为目标发挥三项职能:一是政治核心职能。把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结合起来,保证社区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为社区的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增强党的凝聚力,巩固党在社区的执政基础。二是协调服务职能。社区党组织应在地区性、社会性、公益性工作中发挥协调作用,以广大居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共同利益和需要为出发点,协调好社区内各类群体的利益。通过建立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求助热线以及在职党员服务社区等活动,服务居民、凝聚人心。三是思想引导职能。发挥社区与群众贴近的优势,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民主法制观念。深入开展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在社区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风尚。组织动员居民群众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小区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精神文明创造活动与解决居民群众关心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三要切实增强农村社区的战斗堡垒。推进社区党建工作创新,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建设高素质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构建城乡统筹的党建新格局。突出抓好“三大工程”:一是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提高农村社区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农村社区党员干部的教育要制度化,把经常性学习与集中培训结合起来,把政治理论教育与实际工作技能培训结合起来,每年适当集中一段时间,对农村社区干部进行思想教育,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和致富技能的培训,帮助社区干部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工作水平,提高带领群众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掌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和方法。二是实施“系统完善工程”,重视对农村社区党员干部的规范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民主监督,善用惩戒手段,使农村社区党建工作有法可依,违法必纠;使农村社区党员干部自觉将其行为纳入规范化的轨道;建立班子成员任期目标责任制,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并公布于众,让群众来监督、评判干部;要制定考核奖罚办法,联绩计酬,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充满活力的机制。三是实施“廉风和畅工程”,保证农村社区党建的健康发展。广大社区干部以“为民谋利益为最大追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履行干部职责。办事考虑是否合乎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是否能够长久受益和持续发展,是否合乎有关政策规定。办好事既要讲客观需要,又要讲实际可能;既要强调尽心竭力,又要注意量力而行。为确保和谐的发展环境,积极开展“廉风和畅”教育活动,突出“加强作风建设,服务科学发展”的教育主题,为加强农村社区党建工作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四要不断提升农村社区的党建活力。由于农村社区服务对象的不确定性、服务机制的不完善性,必然会出现党组织和党员、党员和群众互相认知度比较低的情况,必须建立有效的制度,才能不断提升农村社区党建活力。一是建立投入多元化保障制度。在具体工作中,采取党费返一点、财政拨一点、社区内单位资助一点等办法,逐步改善党支部办公室和党员活动室的条件。不断规范社区干部待遇发放办法,社区干部的工资待遇纳入财政,并逐步调整社区干部待遇,提高社区办公经费,逐步解决社区干部的后顾之忧。二是建立主题实践活动制度。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是党员教育取得实效不可缺的有力抓手。对于农村社区党建来说,由于其本身的复杂性、动态性、多元性的特点,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是凝聚党心、凝聚民心的一个非常好的措施。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精心谋划,充分准备,切实取得帮助群众、促进工作等实效。三是建立关爱党员制度。在对党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的同时,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新理念,推进党员教育管理的方式转变。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不断完善保障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运行机制。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制度,保障广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和了解。制定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制度,进一步增进党员与群众的感情,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建立党员表彰奖励机制,开展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社区党支部书记评比表彰活动,并将荣誉表彰与物质奖励、政治待遇、干部任用结合起来。建立党员结对帮扶制度,形成上级党组织关心下级党组织,各级党组织关心帮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解决问题,党组织和党员关心帮助困难群众的生动局面。

五要扎实推进社区党建工作的载体创新。加强社区党建工作,不断增强党在社区工作中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要认真研究、不断探索,狠抓“三个载体”:

一是抓思想载体,营造浓厚的社区党建工作氛围。加强社区党建、深入开展社区党建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基层政权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为此,要强化核心意识、主人意识、共建意识、服务意识等'四种意识',以实际行动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党的工作的渗透力。

二是抓组织载体,强化乡镇(街道)党委的职能。农村社区党建是以乡镇(街道)党委为核心,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社区内各类基层组织共同参与的区域性党建工作。要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党委在辖区内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社区党建的组织体系。乡镇(街道)党委应成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的主导力量,担负起领导、组织、指导、协调社区工作的重要职责。乡镇(街道)党委要建立规范的社区党建工作考评体系,把社区党建工作作为辖区单位创建'文明单位'、参评'优秀党组织'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党委协调辖区单位的功能,促进社区党建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是抓工作载体,构筑社区党建工作网络体系。乡镇(街道)建立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加强对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负责研究、部署、协调工作,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协调议事等;建立社区党员活动小组,根据居民区的地理位置和党员人数的多少,在社区内建立若干个党员活动小组,社区单位党组织可根据党员特长,组建以党员为骨干的志愿者服务队,努力做到凡是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的组织,凡是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党的工作和活动;抓好基层党建带团建活动,将社区内基层团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整体格局中,实行党团目标一体化,确保团的工作围绕党的工作、服务党的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抓好社区党员发展工作,拓宽社区党组织发展党员视野,把那些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增添新鲜血液,优化基层党员队伍的结构,使社区基层党组织始终保持蓬勃的生机与活力,从而推动农村社区科学发展。

第4篇 农村社区共青团工作调研报告

把农村社区作为发挥共青团组织作用的新阵地,必将成为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新课题。因此,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共青团组织的建设、推进农村社区共青团工作,探索并逐步形成适应农村社区建设和发展需要的共青团工作运行体制和管理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团县委通过问卷调查和走访的方式,对我县个乡镇的共青团工作进行调研,经过分析和归纳,进一步掌握了全县农村社区共青团工作的基本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努力探索适合我县农村社区共青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一、我县农村社区共青团工作现状

(一)组织概况

截止到xx年年底,全县个乡镇应建团支部个,已建团支部个,建团率为%。

农村社区工作调研报告(4篇)

从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改善民生的角度看,农民集中居住确有其必要性,但在建设资金不足、试点政策不完善、失地农民利益补偿与社会保障机制等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不具备全面展开的可行性。但不少地方政府出于土地利益的需要,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名义,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地生财”,盲目推动拆村造城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调研显示,全国平均每六个村就有一个村在经历“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其中72.3%始于2023年及以后。从全国范围看,ww.down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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