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
意思 |
遁天之刑 |
谓违背自然规律所受的刑罚。 |
扑作教刑 |
扑:古代刑具;教刑:教学中对学生的体罚。用扑作责罚学生的工具。 |
非刑逼拷 |
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
当刑而王 |
谓先经受磨难而后飞腾黄达。 |
以刑去刑 |
用刑罚遏止刑罚,意谓从重量刑,使百姓畏惧而不敢犯法,以收到不用刑的效果。 |
果刑信赏 |
谓赏罚严明。 |
以刑止刑 |
犹以刑去刑。 |
明正典刑 |
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处以极刑。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
刑于之化 |
指以礼法对待。后用以指夫妇和睦。 |
讳兵畏刑 |
谓慎于用兵和用刑。 |
刑余之人 |
余:以后。①特指太监或受过宫刑的人。②也指受刑致残的人。 |
政简刑清 |
指官吏的政绩显著;社会安定;人民乐业。政简:施行轻微的赋役或减免繁文缛节的政治措施。刑清:很少施用刑罚。 |
非刑拷打 |
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
义刑义杀 |
适当的刑罚与死刑。 |
明刑弼教 |
弼:辅助。用刑法晓喻人民,使人们都知法、畏法而守法,以达到教化所不能收到的效果。 |
刑天争神 |
刑天:神话人物。刑天同天帝争夺神位。比喻大无畏的精神。 |
刑措不用 |
措:设置,设施。刑法放置起来而不用。形容政治清平。 |
繁刑重赋 |
过重的刑罚和繁多的赋税。亦作“繁刑重敛”。 |
省刑薄敛 |
省:减少;敛:征收。减省刑法,薄征赋税。 |
刑期无刑 |
刑罚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从而达到不用开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