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ì zhuàng
注音一ˋ ㄓㄨㄤˋ
繁体議狀
⒈ 论罪定刑的文书。
⒉ 向上呈送的发表己见的文书。
⒈ 论罪定刑的文书。
引《周礼·秋官·乡士》“羣士司刑皆在,各丽其灋,以议狱讼” 唐 贾公彦 疏:“致法行刑,当与议状相依也。”
⒉ 向上呈送的发表己见的文书。
引宋 袁甫 《论流民札子》:“各上议状,不许联名,庶几人人得尽己见,免至雷同塞责。”
宋 范镇 《东斋记事》卷二:“其家奏嫡孙合与不合传重,下礼院议。於是 宋景文公 判太常, 不疑、次道 与予为礼官, 景文公 遂令三人各为议状。”
发表:
①向集体或社会表达(意见);宣布:发表谈话 ㄧ发表声明 ㄧ代表团成员已经确定,名单尚未正式发表。
②在刊物上登载(文章、绘画、歌曲等):发表论文。
文书:
①各种文件的统称。有公务文书和私人文书之分。前者即公文,后者指个人或家庭、家族在社交活动中形成的书信、日记、家谱、契约、合同等。
②指从事文书工作的人员。
定刑:
审判机关认定犯人应判处某种刑罚:定刑过重。
己见:
自己的意见:各抒己见ㄧ固执己见。
向上:
1.谓犯上。
2.朝着高处,往上。
3.以上。表示数量超过某个基数,或程度超过某一标准。
4.上进。
5.犹前边,上边。指前文或前言所及。
6.向上攀。谓够不上;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