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ì tà
注音ㄓˋ ㄊㄚˋ
⒈ 《后汉书·陈蕃传》:“郡人周璆,高絜之士。前后郡守招命莫肯至。唯蕃能致焉。字而不名,特为置一榻,去则悬之。”后以“置榻”喻礼贤。
⒈ 后以“置榻”喻礼贤。
引《后汉书·陈蕃传》:“郡人 周璆,高絜之士。前后郡守招命莫肯至。唯 蕃 能致焉。字而不名,特为置一榻,去则悬之。”
唐 崔融 《哭蒋詹事俨》诗:“置榻恩逾重,迎门礼自卑。”
不名:
不直呼其名,表示优礼或尊重之意。
特为:
1.独个儿干。
2.只是;不过是。
3.最为。
郡守:
郡的长官,主一郡之政事。秦废封建设郡县,郡置守﹑丞﹑尉各一人。守治民,丞为佐。汉唐因之;宋以后郡改府,知府亦称郡守。
后汉书:
书名。纪传体东汉史。南朝宋范晔著。全书一百二十篇,分一百三十卷。记载自公元23年至220年间的历史,叙事喜以类相从。为研究东汉史的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