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iàn wěi
注音ㄒ一ㄢˋ ㄨㄟˇ
繁体憲委
⒈ 旧时谓上司的委派。
⒈ 旧时谓上司的委派。
引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详文赘说》:“卑职于某月某日遵奉宪委,随申 沂州,定期会同踏勘。”
委派:
1.委托安排。
2.委任派遣。
上司:
1.汉时对三公的称呼。
2.用为高级官职的通称。
3.旧时属吏对上级长官的通称。
4.指天神。
旧时:
过去的时候;从前。
● 宪(憲)xiàn ㄒㄧㄢˋ
◎ 法令:宪章。宪令。宪兵。
◎ 指“宪法”:违宪。立宪。制宪。
● 委wěi ㄨㄟˇ
◎ 任,派,把事交给人办:委托。委派。委任。委员。委以重任。
◎ 抛弃,舍弃:委弃。委之于地。
◎ 推托,卸:推委。委罪。
◎ 曲折,弯转:委曲。委婉。委屈。
◎ 积聚:委积。
◎ 末、尾:原委。穷源意委(追究事物本原及其发展)。
◎ 确实:委实。
◎ 无精打采,不振作:委顿。委靡。
● 委wēi ㄨㄟˉ
◎ 〔委蛇(shé ㄕㄜˊ)〕a.敷衍,应付;b.同“逶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