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ǔ jí
注音ㄐㄨˇ ㄐ一ˊ
繁体舉籍
⒈ 统计人口、田亩等以登记成册。
⒈ 统计人口、田亩等以登记成册。
引《汉书·哀帝纪》:“乃者 河南、潁川郡 水出,流杀人民,坏败庐舍……已遣光禄大夫循行举籍,赐死者棺钱,人三千。”
颜师古 注:“举其名籍也。”
《汉书·东方朔传》:“乃使太中大夫 吾丘寿王 与待詔能用算者二人,举籍 阿城 以南。”
颜师古 注:“举计其数而为簿籍也。”
⒈ 统计数目,编造簿籍。
引《汉书·卷六五·东方朔传》:「举籍阿城以南、盩厔以东、宜春以西,提封顷亩及其贾直,欲除以为上林苑,属之南山。」
人口:
1.居住在一定地域内或一个集体内的人的总数。
2.人。
3.人的口,指言谈﹑议论。
登记:
把有关事项或东西登录记载在册籍上。
田亩:
1.田地。
2.泛指农村。
3.指乡间百姓。
统计:
为反映社会某种现象的现状、过程或特征,采用各种调查方法以取得所需资料并进行整理和分析研究的工作。如进行人口普查,对所取得的资料进行分类、分组、汇总,据以分析研究人口的各种构成和变动情况等。“统计”一词,也常用以指统计资料或统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