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ū chuán
注音ㄐㄨ ㄔㄨㄢˊ
繁体拘傳
词性动词
港台拘提
⒈ 司法机关强制传唤有关人到案。
英issue a warrant;
⒈ 司法机关强制传唤有关人到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没有被逮捕、拘留的刑事被告人,经过合法传唤而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可以拘传。民事案件中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的,人民法院也可以拘传。
法院:
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
签发:
1.下令征调。
2.在公文或证件上由主管人签字后交付予受件人。
强制:
强迫;迫使:强制执行|强制措施|不可强制别人服从自己的意志。
到案:
指与案件有关人员到执法机关参与和自己有关的案件的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