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ì mù
注音ㄕˋ ㄇㄨˋ
⒈ 名目;事项。
⒉ 摘要;事情的概况。
⒈ 名目;事项。
引南朝 梁 陶弘景 《冥通记》卷一:“今府中闕一任,欲以卿补之。事目将定,莫復为言。”
《新唐书·李峤传》:“今所察按,準 汉 六条而推广之,则无不包矣,乌在多张事目也?”
明 王夫之 《读四书大全说·论语·雍也篇二七》:“上与非上,不可在事目上分。”
清 章学诚 《文史通义·书教上》:“夫《春秋》不能舍《传》而空存其事目。”
⒉ 摘要;事情的概况。
引宋 胡太初 《昼帘绪论·听讼》:“令每遇决一事,案牘纷委,惮於徧閲,率令吏摘撮供具,谓之事目。”
宋 马永卿 《元城语录》卷中:“神宗 谓 金陵 曰:‘前日言章大无谓,司马某岂有此事。’ 金陵 请事目。 神宗 曰:‘置之,谗言不足道也。’”
名目:
名称;名义:名目不宜太繁|巧立名目。
事情:
1.事物的真相;实情。
2.事理人情。
3.人类生活中的一切活动和所遇到的一切社会现象。
4.犹工作,职业。
事项:
事情的项目。
概况:
大概的情况:生活概况ㄧ敦煌历史概况。
摘要:
1.摘录要点。
2.谓摘录下来的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