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iān gào
注音ㄑ一ㄢ ㄍㄠˋ
繁体籤告
⒈ 经检覆后发给的授职证书。告,告身。
⒈ 经检覆后发给的授职证书。告,告身。参见“告身”。
引唐 李翱 《唐故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右仆射致仕赠司空杨公墓志铭》:“又於南曹更置别历,以相检覆,奏令选人纳直,为出籤告以给之。”
发给:
1.分给。如:发给每个人三个夹馅面包。
2.指在要求、投标或出价之后判给或分给。如:发给某人的伐木权。
检覆:
查核。
授职:
授予官职。
告身:
古代授官的文凭。
证书:
见“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