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ì fá
注音一ˋ ㄈㄚˊ
繁体議罰
⒈ 谓议定其罪给以处罚。
⒈ 谓议定其罪给以处罚。
引《汉书·韩延寿传》:“延寿 尝出临,上车,骑吏一人后至,敕功曹议罚,白。”
宋 朱熹 《学校贡举私议》:“其行义有亏,学术无取,举者亦当议罚。”
处罚:
对犯错误或犯罪的人加以惩治。
议定:
1.商议决定。
2.谓疑议有定论。
给以:
给:职工生病的时候,应当给以帮助ㄧ对于劳动竞赛中优胜的单位或个人。应该给以适当的奖励。给以’后面只说所给的事物(并且多为抽象事物),不说接受的人。要是说出接受的人,‘给以’就要改成‘给’:职工生病的时候,应当给他帮助ㄧ对于劳动竞赛中优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他们适当的奖励。
● 罚(罰)fá ㄈㄚˊ
◎ 处分犯罪、犯错误或违犯某项规则的人:罚款。罚球。惩罚。罚不当罪(处罚过严或过宽,与所犯的罪行不相当)。
● 议(議)yì ㄧˋ
◎ 意见,言论:议论。提议。建议。
◎ 讨论,商量:商议。会议。协议。议案。议决。议价。
◎ 评论是非,多指责备:非议。恐招物议。
◎ 旧时文体的一种,用以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奏议。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