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biào yǎng
注音ㄅ一ㄠˋ 一ㄤˇ
繁体俵養
⒈ 把官马分派给民户饲养。
⒈ 把官马分派给民户饲养。参见“俵马”。
引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杂课·牧地》:“其后马政渐弛,牧地为羣头里老作奸,阴行侵占,而牧丁亦渐逃亡,于是有民间俵养之制。”
民户:
1.民家。
2.清代户籍的一种。
官马:
官府供给或饲养的马。
饲养:
给人或其他动物吃食物,使活下去。
● 俵biào ㄅㄧㄠˋ
◎ 方言,把东西分给人:俵分(按份儿或按人分发)。俵散。
● 养(養)yǎng ㄧㄤˇ
◎ 抚育,供给生活品:养育。赡养。抚养。养家。
◎ 饲养动物,培植花草:养花。养殖。
◎ 生育,生小孩儿。
◎ 抚养的(非亲生的):养子。养父。养母。
◎ 教育,训练:培养。教养。
◎ 使身心得到滋补和休息:养病。养心。养性。休养。营养。养精蓄锐。
◎ 保护修补: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