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pái sī
注音ㄆㄞˊ ㄙ
⒈ 古代收受讼状的府吏。
⒈ 古代收受讼状的府吏。
引《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嘉祐元年》:“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府吏坐门,先收状谍,谓之牌司。”
讼状:
诉状。
收受:
收纳,接受。
古代:
①过去距离现代较远的时代(区别于‘近代、现代’)。在我国历史分期上多指19世纪中叶以前。
②特指奴隶社会时代(有的也包括原始公社时代)。
府吏:
1.官吏。
2.指州郡长官的属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