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ǐ shí
注音ㄓˇ ㄕˊ
繁体指實
⒈ 指明实际情况。犹实据。核实。指,通“稽”。证实。指,通“稽”。
⒈ 指明实际情况。
引汉 王充 《论衡·自纪》:“今失实之事多,华虚之语众。指实定宜,辩争之言,安得约径?”
《旧唐书·薛登传》:“不以指实为本,而以浮虚为贵。”
⒉ 犹实据。
引《西游记》第三九回:“正是 老孙 思无指实,与弟 八戒,夜入园中,打破花园,寻着埋藏之所。”
⒊ 核实。指,通“稽”。
引《荀子·正名》:“故知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
于省吾 《双剑誃诸子新证·荀子三》:“指应读作稽……指实亦稽实也。”
一说为指明实事,见 杨倞 注。 鲁迅 《三闲集·匪笔三篇》:“我记得Lombroso所做的一本书--大约是《天才与狂人》,请读者恕我手头无书,不能指实。”
⒋ 证实。指,通“稽”。
引《醒世恒言·大树坡义虎送亲》:“谁知他定要见丈夫的骨血,方能指实。”
清 抟沙拙老 《闲处光阴》卷下:“上命军机大臣传讯,未能指实,蒙恩不谴。”
实据:
确实的证据;确凿的事实。
诸子:
1.周官名。
2.古代天子﹑诸侯姬妾之官职名称。
3.指先秦至汉初的各派学者或其著作。
4.众儿。
5.犹诸君。
6.众女子。
正名:
辨正名称、名分,使名实相符:正名定分|守慎正名。
实事:
1.真实存在的事物或情况。
2.切实有益的事。
知者:
能了解的人;有见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