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iǎ bǎn
注音ㄐ一ㄚˇ ㄅㄢˇ
⒈ 亦作“假板”。
⒉ 谓未经朝廷宣布的权宜任命;或指对低级官吏不须通过朝廷的任命。受任命者称假版官。
⒊ 指权宜任命的证书。
⒈ 亦作“假板”。
⒉ 谓未经朝廷宣布的权宜任命;或指对低级官吏不须通过朝廷的任命。受任命者称假版官。
引《宋书·文帝纪》:“二十七年春正月辛未,制 交、寧 二州假板郡县,俸禄听依臺除。”
宋 黄庭坚 《卧陶轩》诗:“假版未通班,晓严梦逢逢。”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四:“选人之制始於 唐,自中叶以来,藩镇自辟召,谓之版授,时号假版官,言未授王命假摄之耳。”
⒊ 指权宜任命的证书。
引《资治通鉴·晋孝武帝太元十年》:“﹝ 慕容农 ﹞敕备假版,以 邃 ﹝ 睦邃 ﹞为 高阳 太守,参佐家在 赵 北者,悉假署遣归。”
胡三省 注:“假署者,权时以假版署置其官,未以白 燕王垂 也。”
低级:
1.初步的;形式简单的。
2.低下,庸俗。多指行为﹑思想﹑趣味等。
通过:
1.通行;穿过。
2.议案等经过法定人数的同意而成立。
3.以人或事物为媒介或手段达到某种目的。
4.征求有关的人或组织的同意或核准。
官吏:
旧时政府工作人员的总称。
宣布:
1.谓公之于众。
2.宣扬,广为宣传。
3.流布;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