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òmín

惰民


拼音duò mín
注音ㄉㄨㄛˋ ㄇ一ㄣˊ

惰民

词语解释

惰民[ duò mín ]

⒈  不务正业的游民。

misfit;

引证解释

⒈  不务正业的游民。

《商君书·垦令》:“惰民不窳,而庸民无所於食,是必农。”
太平天囯 洪仁玕 《资政新篇》:“惰民不务正业,专以异端诬民,伤败俗,莫逾於此。”

⒉  元 明 时 浙江 境内受歧视的一部分民户。也称“堕民”。 元 灭 宋 后,将俘虏和罪犯集中于 绍兴 等地,称之为“怯怜户”,在 绍兴 也叫“乐户”,后称“惰民”。 明 编户籍,统列之为“丐户”,世充婚丧喜庆等贱役,不许与平民通婚和应科举。或曰 宋 将 焦光瓒 率部降 金,金 军北退后, 宋 贬其部为“惰民”。此外尚有 明 初设置之说,其成员传系 张士诚、方国珍 的部属。惰民直至 清 雍正 时始改变其户籍,和平民同列。参阅《通志·食货五》、 清 顾炎武 《日知录·降臣》、 清 俞正燮 《癸巳类稿·除乐户丐户籍及女乐考附古事》。

国语辞典

惰民[ duò mín ]

⒈  相传为宋代罪俘的后裔,散居在苏浙两省,不得为官吏及与良民通婚。民国成立,才完全恢复其平等地位。


新华字典解释

平民:

普通的民众;老百姓:平民百姓|平民阶层|平民与贵族。

改变:

①事物发生显著的差别:山区面貌大有改变ㄧ随着政治、经济关系的改变,人和人的关系也改变了。

②改换;更动:改变样式ㄧ改变口气 ㄧ改变计划ㄧ改变战略。

歧视:

不平等地看待:歧视妇女|受到歧视。

绍兴:

1.承继前业,振兴昌盛。

2.即绍兴酒。

惰民相关成语

  •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
  • 防民之口,甚于防水
  •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 避其锐气,击其惰归
  •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
  • 天无二日,民无二王
  • 天无二日,民无二主
  • 救民于水火
  • 民以食为天
  • 民以食为本
  • 邦以民为本
  • 一民同俗
  • 万民涂炭
  • 不羁之民
  • 与民休息
  • 与民偕乐
  • 与民同乐
  • 与民同忧
  • 与民更始
  • 与民除害
  • 为国为民
  • 为民父母
  • 为民请命
  • 为民除害
  • 为民除患

分字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