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bié jì
注音ㄅ一ㄝˊ ㄐ一ˋ
繁体別紀
⒈ 正史外记录遗闻佚事所成之书。
⒈ 正史外记录遗闻佚事所成之书。参见“别传”。
引姚华 《论文后编》:“纪始於《吕氏春秋》,而帝纪兴於《史记》, 吕 书纪言, 迁 书纪事……餘若外纪、别纪之属,都成著书。”
正史:
1.指《史记》﹑《汉书》等以帝王本纪为纲的纪传体史书。清乾隆年间诏定二十四史为正史,1921年北洋军阀政府又增《新元史》,合称二十五史。
2.有以纪传﹑编年二体并称正史的。参见《明史.艺文志》。
3.考订历史。
佚事:
轶事。散失沦没而为世人所不甚知的事迹,多未经史书正式记载。
记录:
①把听到的话或发生的事写下来:记录在案。
②当场记录下来的材料:会议记录。
③做记录的人:推举他当记录。
④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以内记载下来的最高成绩:打破记录ㄧ创造新的世界记录。‖也作纪录。
遗闻:
过去留下的传闻;逸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