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督


拼音kè dū
注音ㄎㄜˋ ㄉㄨ

繁体課督

课督

词语解释

课督[ kè dū ]

⒈  督责;督促。

⒉  特指督促交纳赋税

引证解释

⒈  督责;督促。

《后汉书·樊宏传》:“準 课督农桑,广施方略,朞年间,穀粟丰贱数十倍。”
明 郑仲夔 《耳新·经国》:“筑塘时,与匠作同甘苦,课督有法。”

⒉  特指督促交纳赋税。

宋 沉括 《同提点广南东路刑狱公事文思副使兼御史大夫赵君墓志铭》:“州县课督惨刻,民有自相儥卖或为盗泽间。”


新华字典解释

交纳:

向政府或公共团体交付规定数额的金钱或实物:交纳会费 ㄧ交纳膳费 ㄧ交纳农业税。

赋税:

田赋和各种捐税的总称。

督促:

监督催促:已经布置了的工作,应当认真督促检查。

特指:

[认为某些事物所属的] 指定范围或角色。

督责:

督视责罚:夫贤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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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字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