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uān yóu
注音ㄍㄨㄢ 一ㄡ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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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 通过;经由。
⒉ 官府发给的凭证。
⒈ 通过;经由。
引唐 薛用弱 《集异记·马总》:“祐之 此官,亦人世之中书令耳,六合之内,靡不关由。”
《续资治通鉴·宋神宋熙宁十年》:“在京官司,应支用係省钱物,并令关由三司。”
⒉ 官府发给的凭证。
引《元典章·户部八·茶法》:“将前项茶货赴 永州 在城商税务投税,就纳中统钞五两,给到印信关由二纸。”
凭证:
证据。
发给:
1.分给。如:发给每个人三个夹馅面包。
2.指在要求、投标或出价之后判给或分给。如:发给某人的伐木权。
官府:
①旧时称行政机关,特指地方上的。
②称封建官吏。
经由:
路程经过(某些地方或某条路线):从北京出发经由南京到上海。
通过:
1.通行;穿过。
2.议案等经过法定人数的同意而成立。
3.以人或事物为媒介或手段达到某种目的。
4.征求有关的人或组织的同意或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