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háng lùn
注音ㄔㄤˊ ㄌㄨㄣˋ
繁体常論
⒈ 指普遍适用的道理和法则。
⒉ 平庸的言论。
⒈ 指普遍适用的道理和法则。
引《后汉书·王符传》:“国以贤兴,以諂衰;君以忠安,以佞危。此古今之常论,而时所共知也。”
⒉ 平庸的言论。
引《汉书·谷永传》:“背可惧之大异,问不急之常论。”
章炳麟 《论式》:“游谈恣肆而无法程,常论宽缓而无攻守。”
道理:
1.事理;事物的规律。
2.规矩;情理;理由。
3.处理事情的办法﹑打算。
4.阐扬称说某种教义。
5.道术;法力。
6.道里;路途。
言论:
1.言谈﹔谈论。
2.言词﹔发表的议论或意见。
3.犹舆论。
平庸:
寻常而不突出,没有作为;寻常而不高明:平庸之辈|平庸之作。
普遍:
大面积的;有共性的:普遍反应良好|具有普遍意义。
法则:
①规律:自然法则。
②〈书〉法规。
③〈书〉模范;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