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īng xù
注音ㄐ一ㄥ ㄒㄨˋ
繁体旌卹
⒈ 亦作“旌恤”。
⒉ 表彰死者并抚恤其遗属。
⒈ 亦作“旌恤”。表彰死者并抚恤其遗属。见“旌卹”。
引清 胡其毅 《赠农家节妇》诗:“彼美门第高,芳名太洋溢。犹多粉饰情,居然受旌卹。”
清 百一居士 《壶天录》卷上:“虽邀旌卹之典,未蒙破格之恩。”
清 谭嗣同 《仁学》三六:“旌恤之典,尽属虚文。”
⒈ 表彰死者的功德并抚恤其遗族。
例如:「这次任务中殉职的人员,政府将会从优旌恤。」
抚恤:
(国家或组织)对因公受伤或致残的人员,或因公牺牲以及病故的人员的家属进行安慰并给以物质帮助。
死者:
已死的人。
遗属:
即遗嘱。
表彰:
表扬;显扬:表彰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