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ù běn
注音ㄌㄨˋ ㄅㄣˇ
繁体录本
⒈ 抄本;抄录的副本。
⒈ 抄本;抄录的副本。
引宋 欧阳修 《归田录》卷二:“至今每亲试进士,改放及第,自十人以上,御试卷子并録本於 真宗 影殿前焚烧。”
宋 孔平仲 《孔氏谈苑·吕申公不悦范希文》:“一日, 希文 答 元昊 书,録本奏呈。”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艺七·文表》:“此乃録本,多残缺,视刻本不啻十之二。”
抄录:
照原稿誊写;抄写。如:我将开始重新抄录并修饰润色。
抄本:
手写传抄的书本。习惯上,唐代以前传抄的,称“写本”,宋代以后的称“抄本”,由作者自己抄写流传的,称“稿本”。
副本:
①著作原稿以外的誊录本:《永乐大典》副本。
②文件正本以外的其他本:照会的副本。
● 本běn ㄅㄣˇ
◎ 草木的根:本草(泛指中药)。无本之木。
◎ 事物的根源,与“末”相对:本末(头尾;始终)。根本(根源;彻底;本质上)。
◎ 草的茎,树的干:草本植物。
◎ 中心的,主要的:本部。本体。
◎ 原来:本来。本领。
◎ 自己这方面的:本国。本身。本位。本分(fè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