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ǐ shū
注音ㄓˇ ㄕㄨ
繁体指書
⒈ 用指尖代笔写字。为书法艺术的一种。
引宋 马永卿 《嬾真子》卷五:“温公 夏县 私第,在县宇之西北数十里……诸处牓额,皆公染指书。其法以第二指尖抵第一指头上节,微屈,染墨书之。”
郑义 《迷雾》十三:“‘这幅字,送你……’她展开 曹操 的《龟虽寿》。狂草,指书,益发古朴而随心所欲。”
⒈ 以指头代笔蘸墨写字。
染指:
《左传.宣公四年》载:郑灵公请大家吃甲鱼,却故意不给宋子公吃。宋子公就用手指伸到锅里蘸点汤尝尝味。后用“染指”比喻分得不该得到的利益。
指书:
用指尖代笔写字。为书法艺术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