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ēn chuán
注音ㄈㄣ ㄔㄨㄢˊ
繁体分傳
⒉ 指单个人的传记,与“合传”相对而言。
⒈ 谓分别撰写传记。
引清 昭槤 《啸亭续录·明史稿》:“至於 李廷机 与 沉榷、沉一贯,毕自严 与 陈新甲 同传,未免鸞梟并栖,殊无分晰,不如史臣之分传也。”
⒉ 指单个人的传记,与“合传”相对而言。
传记:
1.经书的注释。
2.泛指记载的文字。
3.文体名。亦单称传。记载人物事迹的文字。一般由他人记述,亦有自述生平者,称“自传”。传记大体分两大类:一类是以记述翔实史事为主的史传或一般纪传文字;另一类属文学范围,以史实为根据,但不排斥某些想象性的描述。
个人:
①一个人(跟‘集体’相对):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ㄧ集体领导同个人负责相结合。
②自称,我(在正式场合发表意见时用):个人认为这个办法是非常合理的。
分别:
分别1离别:暂时分别,不久就能见面 ㄧ他们分别了好多年啦。 分别2 [fēnbié]
①辨别:分别是非 ㄧ分别轻重缓急。
②不同:分别对待ㄧ分别处理ㄧ看不出有什么分别。
③分头;各自:会议商定,几个人分别去做动员工作ㄧ部队到达前沿,分别进入阵地。
撰写:
写作。
合传:
传记文的一种。纪传体史书中数人合列于一传,称为合传。如《史记.管晏列传》,即为春秋时齐国贤相管仲、晏婴的合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