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òng xuān
注音ㄓㄨㄥˋ ㄒㄨㄢ
⒈ 佛教语。谓教主说法告一段落,以偈颂重复概括精义。
⒈ 佛教语。谓教主说法告一段落,以偈颂重复概括精义。
引清 龚自珍 《正译第六》:“凡见佛者,则有唄偈,乐器赞颂;问佛咨义,往往用偈颂。佛説法毕,则有重宣之颂,如东土之有歌诗谐声者也。”
偈颂:
梵语“偈佗”的又称。即佛经中的唱颂词。每句三字﹑四字﹑五字﹑六字﹑七字以至多字不等,通常以四句为一偈。亦多指释家隽永的诗作。
概括:
①把事物的共同特点归结在一起;总括:各小组的办法虽然都不一样,但概括起来不外两种。
②简单扼要:他把剧本的故事向大家概括地说了一遍。
重复:
1.谓相同的事物又一次出现。
2.谓山重水复。
3.引申为遥远。
4.重新恢复。
说法:
1.宣讲宗教教义。
2.引申为讲解道理。
3.说书的方法。
4.措词。
5.意见﹔见解。
教主:
某一宗教的创始人,如释迦牟尼是佛教的教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