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íng cái
注音ㄒ一ㄥˊ ㄘㄞˊ
繁体行財
⒈ 行贿。
⒉ 出纳钱财。
⒊ 古代婚礼纳聘之称。
⒈ 行贿。参见“行贿”。
引宋 周密 《齐东野语·洪端明入冥》:“洪 某枉法行财,罪当死。”
⒉ 出纳钱财。
引《水浒传》第六一回:“五年之内,直抬举他做了都管,一应里外家私都在他身上,手下管着四五十个行财管干。一家内都称他 李都管。”
⒊ 古代婚礼纳聘之称。参见“纳币”。
引《儒林外史》第八回:“我是个穷官,怕他们争行财下礼,所以耽迟着。”
⒈ 贿赂。
引元·周密《齐东野语·卷七·洪端明入冥》:「洪某枉法行财,罪当死。」
⒉ 伙计。
引《水浒传·第六一回》:「手下管著四五十个行财管干,一家内都称他做李都管。」
《金瓶梅·第八六回》:「我不才是他家女婿娇客,你无故只是他家行财。你也挤撮我起来?」
纳聘:
即纳币。古婚礼六礼之一。
婚礼:
结婚仪式:举行婚礼。
行贿:
1.流通财物。
2.进行贿赂。
钱财:
金钱财物。
出纳:
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里有关现金、银行存款、票据、有价证券等的收付和保管工作的总称。担任这种工作的人员称“出纳员”,简称“出纳”。按会计中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不得由会计人员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