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iàn chǔ
注音ㄒ一ㄢˋ ㄔㄨˇ
繁体獻楚
⒈ 指春秋时卞和向楚王献璞玉反遭刑之事。比喻怀才不遇,投效无门。
⒈ 指 春秋 时 卞和 向 楚王 献璞玉反遭刑之事。比喻怀才不遇,投效无门。参见“献玉”。
引唐 骆宾王 《在江南赠宋五之问》诗:“弹冠空被笑,献 楚 自多伤。”
唐 元稹 《献荥阳公主五十韵》:“会将连献 楚,深耻谬游 燕。”
璞玉:
1.包在石中而尚未雕琢之玉。
2.比喻尚未为人所知的贤才。
楚王:
楚国的君王。文学作品中多指在阳台梦遇巫山神女的楚怀王或楚襄王。
投效:
1.亦作“投効”。
2.自请效力。清代有投效军营﹑投效河工等例。
卞和:
春秋楚人。相传他得玉璞,先后献给楚厉王和楚武王,都被认为欺诈,受刑砍去双脚。楚文王即位,他抱璞哭于荆山下,文王使人琢璞,得宝玉,名为“和氏璧”。
怀才不遇:
怀:怀藏;才:才能。胸怀才学但生不逢时,难以施展;多指屈居微贱而不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