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ì fú
注音ㄘˋ ㄈㄨˊ
繁体賜福
词性动词
⒈ 赐以福泽。
⒈ 赐以福泽。
引《红楼梦》第二五回:“我笑 如来佛 比人还忙,又要化度众生;又要保佑人家病痛……这如今 宝玉、凤姐姐 病了,又烧香还愿,赐福消灾。”
郭沫若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第一篇第一章第二节:“关于赏的实际--就是怎样行赏赐福--经文中没有说及。”
⒈ 赏赐幸福。
例如:「我们要常怀感恩的心,感谢上苍赐福给我们。」
天官:
1.官名。《周礼》分设六官﹐以天官冢宰居首﹐总御百官。唐武后光宅元年改吏部为天官﹐旋复旧。后世亦称吏部为天官。
2.借指吏部尚书。
3.泛指百官。
4.指官职。
5.天文;天象。
6.道教所奉三官之一﹐三官为天官﹑地官﹑水官。
7.泛指天上仙神居官者。
8.指耳﹑目﹑口﹑鼻﹑形体等感觉器官。
道教:
1.道德教化。
2.我国主要宗教之一,东汉张道陵根据传统的民间信仰而创立,到南北朝时盛行起来。奉元始天尊﹑太上老君为教祖。初时,入道者须交五斗米,故又称“五斗米道”。金元以后分正一﹑全真二派。
3.指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