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bàng lùn
注音ㄅㄤˋ ㄌㄨㄣˋ
繁体謗論
⒈ 指斥过失的言论。
⒈ 指斥过失的言论。
引宋 孔文仲 《制科策》:“斧鉞不足以禁谤论,窜黜不足以抑烦言。”
清 龚自珍 《发大心文》:“脱令我今生多受浮言,无情浅夫,或用见成言説而成谤论,便须知我前世处境亨泰,但能坐议,不察人世一切真实烦恼故。”
言论:
1.言谈﹔谈论。
2.言词﹔发表的议论或意见。
3.犹舆论。
过失:
因疏忽而犯的错误。
指斥:
斥责;批评所挑出的错误:指斥朝政|毫不留情地指斥。
● 谤(謗)bàng ㄅㄤˋ
◎ 恶意攻击别人,说别人的坏话:谤讥。谤讪。谤议。谤毁。诽谤。
◎ 责备:谤木(传说中舜设立的供人写谏言的木牌,后代仿效。亦称“华表木”)。“厉王虐,国人谤王”。
● 论(論)lùn ㄌㄨㄣˋ
◎ 分析判断事物的道理:论断。论点。论辩。论据。论者。议论。讨论。辩论。
◎ 分析阐明事物道理的文章、理论和言论:理论。舆论。专论。社论。
◎ 学说,有系统的主张:系统论。
◎ 看待:一概而论。
◎ 衡量,评定:论罪。论功行赏。
◎ 按照:论件。论资排辈。
◎ 姓。
● 论(論)lún ㄌㄨㄣˊ
◎ 古同“伦”,条理。
◎ 〔论语〕中国古书名,内容主要是记载孔子及其门人的言行。
◎ 古同“抡”,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