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bān zhí
注音ㄅㄢ ㄓˊ
繁体頒職
⒈ 分职,各授其职。
⒈ 分职,各授其职。
引《周礼·地官·遂人》:“以岁时登其夫家之众寡及其六畜车輦,辨其老幼废疾与其施舍者,以颁职作事,以令贡赋,以令师田,以起政役。”
郑玄 注:“职,谓民九职也。分其农牧衡虞之职,使民为其事也。”
分职:
各司其职;各授其职。
● 职(職)zhí ㄓˊ
◎ 管理某种事务,分(fèn )内应做的事:职业。职务。职守。职权。天职。尽职。
◎ 执行事务所处的一定地位:职工。职位。职员。职称。以身殉职。
◎ 旧时公文用语,下属对上司的自称:卑职。职当奉命。
◎ 掌管:职掌。
◎ 由于:职此而已。
● 颁(頒)bān ㄅㄢˉ
◎ 发下:颁发。颁布。颁赏。颁示。颁行。
◎ 古同“班”、“斑”,头发花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