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ǎ táng
注音ㄈㄚˇ ㄊㄤˊ
⒈ 旧时指官吏审案的公堂。
英court of law;
⒉ 说佛法的场所。
英family hall for worshipping Buddha;
⒈ 佛教语。寺中演说佛法的讲堂。
引《华严经·世主妙严品》:“世尊凝睟(眸)处法堂,炳然照耀宫殿中。”
南朝 梁 任孝恭 《多宝寺碑铭》:“法堂每諠,禪室恒静。”
唐 王维 《过福禅师兰若》诗:“巖壑转微逕,云林隐法堂。”
吕澂 《中国佛学源流略讲》第九讲:“禅居与律寺不同,不立佛殿,惟树法堂。”
⒉ 审理诉讼案件的公堂。
引《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五回:“这一座法堂,权不自我操,怎么问起我来!”
⒈ 寺院中集众说法的场所。是仅次于大殿的主要建筑。法堂的布置,除佛像外,主要是在堂中设法座,供宣讲佛法之用。
引《西游记·第七回》:「汝等在此稳坐法堂,休得乱了禅位。」
⒉ 旧称审案的公堂,即法庭。
引元·无名氏《盆儿鬼·第四折》:「你这老儿,这是法堂上,不是你弄虚头的去处。」
佛教:
世界上主要宗教之一,相传为公元前六至五世纪古印度的迦毗罗卫国(今尼泊尔 境内)王子释迦牟尼所创,广泛流传于亚洲的许多国家。西汉末年传入我国。
堂名:
1.乐班。旧时乐班习惯起堂名,如“四箴堂”﹑“景龢堂”﹑“福寿堂”等,故称。
2.堂号。参见“堂号”。
须弥:
1.见“须弥山”。
2.信佛者泛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