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á yì dǎng tóng
注音ㄈㄚˊ 一ˋ ㄉㄤˇ ㄊㄨㄥˊ
成语解释
伐异党同
繁体伐異黨同
⒈ 谓联合观点或利益相同的人以攻击异己。
⒈ 谓联合观点或利益相同的人以攻击异己。 清 彭绍升 《南畇先生遗书后序》:“道之歧出不统久矣。参见“党同伐异”。
引宋 之世, 朱 与 陆 分涂; 明 之世, 王 与 罗 异辙,为其徒者,各峻城堑,操戈戟,伐异党同,至今而未已。”
王闿运 《上巡抚恽侍郎书》:“晚近人士伐异党同。”
田北湖 《论文章源流》:“周 室文盛,儒家篤於本朝之治,而自树一帜……伐异党同,斯道中絶。”
⒈ 结合同党,攻击异己。也作「党同伐异」。
引《明史·卷二二五·赵焕传》:「给事中李成名复劾焕伐异党同,焕遂称疾笃,坚不起。」
同伙:
共同参加某种活动或某种组织的人。
打击:
1.击;撞击。
2.加以攻击,使对方遭受失败﹑挫折。
3.犹刺激。
偏向:
①偏离方向,指不正确的倾向:只有把那种坏的、不好的偏向去掉,正风才能建立起来。
②指袒护某一方:平生正直无偏向。
不同:
1.不相同;不一样。
2.不同意。
3.不和。
分派:
①分别指定人去完全工作或任务:分派专人负责。
②指定分摊;摊派:这次旅游的费用,由参加的人分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