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uī miù fǎ
注音ㄍㄨㄟ ㄇ一ㄡˋ ㄈㄚˇ
繁体歸謬法
⒈ 证明定理的一种方法,先提出跟定理中的结论相反的假定,然后从这个假定中得出跟已知条件相矛盾的结果来,这样就否定了原来的假定而肯定了定理。
例运用归谬法,是这篇杂文在论证上的最大特点。
英reduction to absurdity;
⒈ 为证明某一命题成立,先提出与此命题相反的假设,再从这个假设中得出和已知条件相矛盾的结果,以否定此假设而肯定原来的命题。
反证法:
证明定理的一种方法,先提出和定理中的结论相反的假定,然后从这个假定中得出和已知条件相矛盾的结果来,这样就否定了原来的假定而肯定了定理。也叫归谬法。
● 法fǎ ㄈㄚˇ
◎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 仿效:效法。
◎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 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