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uān shēn
注音ㄐㄨㄢ ㄕㄣ
⒈ 丧身。
⒉ 牺牲生命。
⒈ 丧身。
引《荀子·大略》:“故大者不能,小者不为,是弃国捐身之道也。”
《再生缘》第二四回:“如若再生山野性,当不得,下官合眷要捐身。”
⒉ 牺牲生命。
引《三国志·蜀志·法正传》:“蒙耻没身,辱及执事,是以捐身於外,不敢反命。”
《三国演义》第一一八回:“捐身酬烈祖,搔首泣穹苍。”
⒈ 舍弃身躯。指死亡。
引三国魏·阮籍〈咏怀诗〉八二首之三八:「捐身弃中野,乌鸢作患害。」
《三国演义·第一一八回》:「捐身酬烈祖,搔首泣穹苍。」
徇义:
谓不惜身以维护正义;舍生而取义。徇,通“殉”。
正义:
对政治、法律、道德等领域中的是非、善恶作出的肯定判断。作为道德范畴,与“公正”同义,主要指符合一定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人们的行为是否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和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判断人们行为是否符合正义的客观标准。
生命:
由高分子的核酸蛋白体和其他物质组成的生物体所具有的特有现象。与非生物不同,生物能利用外界的物质形成自己的身体和繁殖后代,按照遗传的特点生长、发育运动,在环境变化时常表现出适应环境的能力。
牺牲:
①祭祀用的纯色的牲口: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
②舍弃;捐弃:牺牲生命|作出巨大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