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ěn

热审


拼音rè shěn
注音ㄖㄜˋ ㄕㄣˇ

繁体熱審

热审

词语解释

热审[ rè shěn ]

⒈  明清时规定每年小满后十日起,至立秋前一日止(立秋在六月内者以七月一日止)以天气炎热,凡流徙、笞杖,例从减等处理,称为“热审”。其制始于明永乐二年,初止决遣轻罪,命出狱听候。至成化时始有重罪矜疑,轻罪减等,枷号疏放诸例。清代沿袭。

引证解释

⒈  明 清 时规定每年小满后十日起,至立秋前一日止(立秋在六月内者以七月一日止)以天气炎热,凡流徙、笞杖,例从减等处理,称为“热审”。其制始于 明 永乐 二年,初止决遣轻罪,命出狱听候。至 成化 时始有重罪矜疑,轻罪减等,枷号疏放诸例。 清 代沿袭。参阅《明史·刑法志二》。

《古今小说·滕大尹鬼断家私》:“小人因他热审时节,哭诉其冤。”
《明史·舒化传》:“四年热审,请释纍臣 郑履淳、李芳 ;及朝审,又请释 李已,皆得宥。”
《清史稿·世祖纪二》:“﹝十年五月﹞庚辰,定热审例。”
清 邹容 《革命军》第二章:“即比以九幽十八狱,恐亦有过之无不及,而贼 满 人方行其农忙停讼、热审减刑之假仁假义以自饰。”


新华字典解释

内者:

1.指内结于君主的人。

2.秦汉内廷官署名,掌帷帐等用物。

减等:

1.减轻已判罪的等级。

2.降低官阶。

枷号:

旧时将犯人上枷标明罪状示众。

听候:

注意等候。多用于官府或上级的决定。

疏放:

1.亦作“疎放”。

2.放纵;不受拘束。

3.释放;解除约束。

4.指遣散。

5.稀疏地开放。

6.疏忽松懈。

热审相关成语

  • 如饮水者,冷热自知
  • 冬寒抱冰,夏热握火
  • 冰炭不言,冷热自明
  • 傍观者审,当局者迷
  • 热锅上的蚂蚁
  • 热锅上蚂蚁
  • 热锅上蝼蚁
  • 一腔热血
  • 不冷不热
  • 不因人热
  • 不着疼热
  • 乘热打铁
  • 亲亲热热
  • 冷嘲热讽
  • 冷嘲热骂
  • 冷言热语
  • 冷讥热嘲
  • 博学审问
  • 古道热肠
  • 头疼脑热
  • 头痛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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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几度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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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字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