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rù děng
注音ㄖㄨˋ ㄉㄥˇ
⒈ 唐 代选官,考试书判合格者,称为“入等”。
引唐 韩愈 《殿中侍御史李君墓志铭》:“﹝ 李君 ﹞进士及第,试书判入等,补秘书正字。”
《新唐书·选举志下》:“凡试判登科谓之‘入等’,甚拙者谓之‘蓝缕’。”
宋 洪迈 《容斋随笔·唐书判》:“唐 銓选举之法有四……凡试判登科谓之入等。”
选官:
1.古代称主管铨选的官,指吏部。
2.指听候吏部选任官职。
称为:
1.叫做。如:商品的普通销售价格称为市价。
2.用明确的名称、术语或措词把…叫做。如:这四部分在图上被称为a,b,c和d。
考试:
通过书面或口头提问的方式,考查知识或技能。
书判:
指书法和文理。《新唐书.选举志下》:“凡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