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ǎ qiān
注音ㄙㄚˇ ㄑ一ㄢ
繁体洒籤
⒈ 古代公堂上主审官对犯人动刑时,从公案上抽出竹签抛掷于地,以示令出。
⒈ 古代公堂上主审官对犯人动刑时,从公案上抽出竹签抛掷于地,以示令出。洒,一本作“洒”。
引《儒林外史》第三二回:“廪生,一来中的多,中了就做官。就是不中,十几年贡了,朝廷试过,就是去做知县、推官,穿螺螄结底的靴,坐堂,洒籤,打人。”
词典解释开头
词语意思:
古代公堂上主审官对犯人动刑时,从公案上抽出竹签抛掷于地,以示令出。
词语意思:
审官:
1.考察提拔官吏。
2.审官院的省称。
公堂:
①指官吏审理案件的地方:私设公堂ㄧ对簿公堂。
②指祠堂。
竹签:
一端尖锐的细长竹杆或竹片。
公案:
①指官吏审理案件时用的桌子。
②指疑难案件,泛指有纠纷的或离奇的事情:一桩公案ㄧ公案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