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ī xíng
注音ㄙ ㄒ一ㄥˊ
⒈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掌五刑之法。见《周礼·秋官·司刑》。后泛指主管法律刑罚的官。
⒈ 官名。 《周礼》秋官之属。掌五刑之法。见《周礼·秋官·司刑》。后泛指主管法律刑罚的官。
引唐 李贺 《昌谷诗》:“县省司刑官,户乏詬租吏。”
王琦 集注:“见 昌谷 之民,不好争讼,不少王税。”
唐 杜牧 《分司东都寓居履道叨承川尹刘侍郎大夫恩知上四十韵》:“禹 謨推掌誥, 汤 网属司刑。”
主管:
1.主持管理。
2.掌管某种专门事务的职官。
3.管家。
4.指店铺掌事人。
官名:
①旧时称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衔。
法律:
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