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ǐ yǒu yú zé
注音ㄙˇ 一ㄡˇ ㄩˊ ㄗㄜˊ
成语解释
死有余责
繁体死有餘責
⒈ 犹死有余辜。
⒈ 犹死有馀辜。
引汉 荀悦 《汉纪·哀帝纪下》:“嘉 喟然仰天嘆曰:‘幸得充位宰相,不能进贤退不肖,以此负国,死有餘责。’”
宋 陆游 《乞祠禄札子》:“郡政乖剌,雨泽不时,上劳宵旰,死有餘责。”
⒈ 虽死仍难辞其罪责。
引《新唐书·卷九四·侯君集等传·赞曰》:「侯君集位将相私谒太子,张亮养子五百人,薛万彻与狂竖谋,皆死有余责,又何咎哉?」
宋·苏轼〈到昌化军谢表〉:「并鬼门而东骛,浮瘴海以南迁,生无还期,死有余责。」
罪责:
1.罪罚。
2.罪行的责任。
有余:
1.有剩馀﹐超过足够的程度。
2.犹有零。
3.谓有馀味。
有罪:
1.有犯法的行为。亦指有犯法行为的人。
2.有过错。
3.表示失敬陪礼之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