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íng shàn sī
注音一ㄥˊ ㄕㄢˋ ㄙ
繁体營繕司
⒈ 官署名。明清属工部,掌营缮事宜。
⒈ 官署名。 明 清 属工部,掌营缮事宜。
引《清史稿·职官志一》:“营缮司所正、所副各一人……﹝ 顺治 ﹞十四年,增置营缮司所丞二人。”
署名:
在书信﹑文稿或文件上签上或打印上名字。
工部:
古代官署名。汉代有民曹,魏晋有左民﹑起部,隋唐因北周工部旧名总设工部,为六部之一,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长官为工部尚书。历代相沿不改。清末改为农工商部。
营缮:
1.修缮;修建。
2.官署名。
事宜:
关于事情的安排和处理:研究干部任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