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ǒng diàn quán
注音ㄩㄥˇ ㄉ一ㄢˋ ㄑㄨㄢˊ
繁体永佃權
⒈ 旧法律名词。又叫田面权。农民租种地主土地或将自己的土地所有权低价出卖,依约取得永久使用其土地进行耕作的权利。永佃权一般可以继承、转租或出卖。在土地所有权转移时,一般不影响佃农的永佃权。
⒈ 旧法律名词。又叫田面权。农民租种地主土地或将自己的土地所有权低价出卖,依约取得永久使用其土地进行耕作的权利。永佃权一般可以继承、转租或出卖。在土地所有权转移时,一般不影响佃农的永佃权。
引彭湃 《海丰农民运动》:“在未减租及未得到永佃权以前,农民对于农业的改良,只有为地主行孝耳。”
⒈ 一种利用土地的物权。指一方支付租金,而于他人土地上为永久耕作或牧畜的权利。
移时:
经历一段时间。
名词:
表示人或事物以及时间、方位等的词。多数汉语名词有同数词、量词组合的功能,而一般不同副词组合,在句子中主要充当主语、宾语、定语。
地主:
1.当地的主人。对来往客人而言。
2.神名。
3.田地的主人。
4.占有土地,靠剥削农民为生的人或阶级。
转租:
把自己租来的东西租给别人。
● 永yǒng ㄩㄥˇ
◎ 水流长:“江之永矣”。
◎ 久远:永远。永生。隽永。永昼(长昼)。永年(a.整年;b.长寿)。永诀。永志不忘。永垂不朽。
◎ 古同“咏”,以诗词等来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