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àn bīng
注音ㄓㄢˋ ㄅ一ㄥ
繁体戰兵
⒈ 谓以武力决胜负。从事战斗的士兵。
⒈ 谓以武力决胜负。
引《文中子·问易》:“强国战兵,霸国战智,王国战义,帝国战德,皇国战无为。”
⒉ 从事战斗的士兵。
引宋 苏轼 《上皇帝书》:“又城大而兵少,缓急不可守,今战兵千人耳。”
清 夏燮 《中西纪事·长江设关》:“探得 英国 水师兵头 霍 姓,现带小火轮兵船五隻,战兵八百餘名,洋商数人。”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六章第一节:“文武官员和自由民都受到耕地,也都负担服兵役的义务。丁壮人当战兵,有马的人当马军。”
士兵:
士官、军士和兵的统称。是军队中直接操作武器装备,执行战斗或保障勤务的军人。是军队的基础。我军士兵,是指班长及其以下军人。1988年重新实行的军衔制分有三等七级,士官设军士长、专业军士;军士设上士、中士、下士;兵设上等兵、列兵。
武力:
1.武卒。
2.军事力量。
3.勇力。
4.强暴的力量。
战斗:
①敌对双方兵团、部队、分队、飞机、舰艇间进行的武装冲突。是实现战争目的的主要手段。是战役的组成部分。有进攻和防御两种基本类型。
②泛指斗争。
从事:
①做某事;参与某种事业:告养回籍,从事农耕|从事教育工作。
②处置;处理:依法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