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ōu

周内


拼音zhōu nà
注音ㄓㄡ ㄋㄚˋ

繁体周內

周内

词语解释

周内[ zhōu nà ]

⒈  亦作“周纳”。

⒉  弥补漏洞,使之周密。引申为罗织罪状,陷人于罪。

引证解释

⒈  亦作“周纳”。弥补漏洞,使之周密。引申为罗织罪状,陷人于罪。

《汉书·路温舒传》:“上奏畏却,则锻练而周内之。”
王念孙 《读书杂志·汉书九》:“今案内读为‘纳’,纳者,补也;周,密也……谓密补其奏中之罅隙。”
《明史·杨博传》:“其后 张居正 逐 拱,将周内其罪, 博 毅然争之。”
鲁迅 《三闲集·序言》:“我以为无产阶级是不会有这样锻炼周纳法的,他们没有学过‘刀笔’。”

国语辞典

周内[ zhōu nà ]

⒈  四处搜寻附会疑证,务使人获罪入狱。

《汉书·卷五一·路温舒传》:「上奏畏却,则锻炼而周内之。」


新华字典解释

罗织:

比喻编造罪名加以陷害:罗织罪名|罗织成狱。

周密:

1.细致周到:考虑得十分周密。

2.周密(1232-1298)。南宋文学家。字公谨,号草窗、苹洲,又号四水潜夫、弁洋老人、华不注山人。原籍济南(今属山东),后为吴兴(今属浙江)人。曾任义乌县令,宋亡后不出仕。有《武林旧事》、《齐东野语》等笔记,是宋野史中的重要资料。又有词集《苹洲渔笛谱》、《草窗词》,并编有南宋词选本《绝妙好词》。

罪状:

罪名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如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诬陷罪的罪状是“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在日常语言中,用以指犯罪行为的具体状况,如说:“该犯的罪状令人发指”。

弥补:

1.补偿,赔偿。如:何止能弥补这种损失。

2.填补。如:弥补亏空。

漏洞:

①会漏出东西的缝隙、小孔:这边口袋有个漏洞尚未补好。

②比喻破绽;不周密的地方:他的话中漏洞百出。

周内相关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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