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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 意思 用法 出处
黄钟长弃 见“黄锺毁弃”。作宾语、定语;用于比喻句。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叶生》:“公一日谓生曰:‘君出余绪,遂使孺子成名。然黄钟长弃奈何!’”
捐弃前嫌 抛弃旧有的嫌隙。动宾式;作谓语、宾语;含褒义。汉 王褒《九怀 株昭》:“瓦砾进宝兮,捐弃随和。”
弃恶从德 弃;抛开。抛弃丑恶信从道德。作谓语、宾语、定语;指改恶向善。唐·韩愈《刘统军碑》:“弃恶从德,乃与蔡通涂其榛棘。”
弃书捐剑 比喻胸怀大大志的人不屑于小事。作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史记·项羽本纪》:“项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于是项梁乃教籍兵法。”
始乱终弃 乱:淫乱,玩弄。先乱搞,后遗弃。指玩弄女性的恶劣行径。连动式;作谓语;含贬义。唐 元稹《莺莺传》:“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
食之无味,弃之不甘 味:滋味。吃起来没有滋味,丢掉它又可惜。形容东西无大用处但又舍不得抛弃。作宾语、定语、谓语;用于处事。鲁迅《书信集·致章廷谦》:“这一种杂志,大约小峰是食之无味,弃之不甘也。”
弃故揽新 抛弃旧的,吸收新的。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清·曾国藩《黄仙峤前辈诗序》:“间以其余发为诗章,又能弃故揽新,约言丰义,而先生曾不以自鸣,退然若无以与于古者。”
弃之如敝屐 敝:破;屣:鞋。象扔破鞋一样把它扔掉。比喻毫不可惜地抛弃掉。《孟子·尽心上》:“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蹝(屣)也。”
弃车走林 《左传·宣公十二年》:“乙卯,王乘左广以逐赵旃。赵旃弃车而走林。”后因以“弃车走林”喻临阵脱逃。《左传·宣公十二年》:“乙卯,王乘左广以逐赵旃。赵旃弃车而走林。”
弃智遗身 谓不与人斗智争利,忘记自身的存在。作谓语、定语;用于处世。三国·魏·嵇康《赠兄秀才入军诗》:“琴诗自乐,远游可珍。含道独往,弃智遗身。寂乎无累,何求于人?”
出家弃俗 弃:放弃;俗:尘俗。弃舍俗家去做僧尼或道士。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处世。清·褚人获《隋唐演义》第62回:“我已出家弃俗,家中之事,公主自为主之,我何苦又去管他?”
曳兵弃甲 拖着兵器,丢掉铠甲。形容打败仗逃跑时的狼狈相。作谓语、定语、宾语、状语;用于战败。陈毅《过汾河平原》诗:“丘貉古今同一概,曳兵弃甲暗投降。”
抛盔弃甲 盔:作战用的金属帽;甲:作战用的金属防护衣。形容吃了败仗狼狈逃跑的情形。作谓语、定语、状语;指战败。清·如莲居士《薛刚反唐》第58回:“孝德念动真言,借一阵飞砂走石,把周兵打的抛盔弃甲而逃。”
弃之度外 谓根本不放在心上。作谓语;指不放在心上。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周孔之业,弃之度外。”
弃过图新 抛弃过错,谋求更新。作谓语、定语;用于处事。《金史·完颜匡传》:“然倾国家资财,竭民膏血,恐非大金皇帝弃过图新、兼爱南北之意也。”
噬指弃薪 噬指:咬手指。指母子眷念的感情。作宾语、定语;用于母子。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周磐传》:“顺少孤,养母,尝出求薪,有客卒至,母望顺不还,乃噬其指,顺即心动,弃薪驰归,跪问其故。”
弃之敝屣 像扔掉破鞋一样把它抛弃。比喻毫不可惜。紧缩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明 赵弼《三贤传》:“子食汉禄三世,而一旦弃之敝屣。”
弃重取轻 弃:抛开。舍弃重要的采取次要的。作谓语、宾语、定语;用于处事。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82回:“中原乃海内之地,两都皆大汉创业之方,陛下不取而但争荆州,是弃重而取轻也。”
弃同即异 ①谓抛弃同姓同族而亲近异姓异族。②丢掉共同之说而接近新奇之说。作谓语、定语;用于处事等。春秋·鲁·左丘明《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吉也闻之,弃同即异,是谓离德。”
弃信违义 信:信用;义:道义。违背诺言,不讲道义。作谓语、定语;用于指责、谴责的场合。清·陈确《分三秦论》:“弃信违义,而背叛天下之所共主,以自行其智,虽得天下,其亡益违。”
弃之可惜 扔掉它未免可惜。作宾语、定语;指不好取舍的东西。《三国志·魏志·武帝纪》裴松之注引《九州春秋》:“夫鸡肋,弃之如可惜,食之无所得,以比汉中,知王欲还也。”
遗簪弃舄 见“遗簪坠舄”。
弃短用长 犹弃短就长。作谓语、宾语、定语;用于选择。清·李宝嘉《文明小史》第51回:“因此制台想派一个人到外国调查调查有什么新法子,回来教给这些工匠等,他们好弃短用长。”
弃其馀鱼 《淮南子·齐俗训》载:惠施为梁相,从车百乘,犹嫌不足。庄子泽边见之,弃其馀鱼,以示讽诫。后因以“弃其馀鱼”比喻节欲知足。《淮南子·齐俗训》载:惠施为梁相,从车百乘,犹嫌不足。庄子泽边见之,弃其馀鱼,以示讽诫。
弃武修文 修文:修明文教。放弃武事改习文教。作谓语、宾语;用于书面语。老舍《离婚》:“吴先生的‘先生’永远不离口,仿佛是拿这个字证明自己已弃武修文了。”
弃子逐妻 弃:抛弃;逐:驱赶。抛弃子女赶走妻子。形容百姓生活困苦,妻离子散。作谓语、定语;用于社会状态。唐·韩愈《御史台上论天旱人饥状》:“上恩虽宏,下困犹甚,至闻有弃子逐妻以求口食。”
弃旧恋新 抛弃旧的爱慕新的,指人喜新厌旧。
弃末返本 见“弃末反本”。作谓语、宾语、定语;用于处事等。《晋书·食货志》:“使四海之内,弃末而返本,竞农务功。”
弃笔从戎 犹投笔从戎。谓文人弃文就武。作谓语、定语;指弃文就武。唐·张鷟《游仙窟》:“兄及夫主,弃笔从戎,身死寇场,茕魂莫返。”
弃信忘义 弃:丢弃;信:信用;义:道义。违背诺言,不讲道义。作谓语、定语;用于揭露、指责、谴责的场合。《北史·周纪下·高祖武帝》:“背惠怒邻,弃信忘义。”
前功尽弃 以前的功劳、成绩完全丢失;或以前的努力完全白费。主谓式;作谓语、宾语;含贬义。西汉 司马迁《史记 周本纪》:“今又将兵出塞,过两周,倍韩,攻梁,一举不得,前功尽弃。”
抛戈弃甲 丢掉武器,扔掉铠甲。形容军队被打得狼狈逃窜的情形。联合式;作谓语;形容在战场上打了败仗。清 褚人获《隋唐演义》第53回:“部下听得,一齐抛戈弃甲跪倒。”
弃短就长 谓舍弃短处而采用长处。作谓语、宾语、定语;用于选择。东汉·孔融《肉刑议》:“胡明德之君,远度深惟,弃短就长,不苟革其政也。”
弃逆归顺 谓脱离叛军而归顺朝廷。作谓语、宾语;用于叛军归顺。唐·韩愈《论淮西事宜状》:“自然相率弃逆归顺。”
弃甲倒戈 丢弃铠甲,放下兵器。表示战败。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战争等。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46回:“若是这个月破不的,只可依张子布之言,弃甲倒戈,北面而降之耳。”
弃俗出家 弃:放弃;俗:尘俗。放弃世俗出家为僧尼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处世。明·施耐庵《水浒传》第四回:“今有这个表弟姓鲁,是关西军汉出身,因见尘世艰辛,情愿弃俗出家。”
弃旧怜新 怜:爱。多指男子抛弃旧宠,爱上新欢。作谓语、宾语;指喜新厌旧。元·关汉卿《望江亭》第二折:“他心儿里悔,悔。你做的个弃旧怜新,他则是见咱有意,使这般巧谋奸计。”
含垢弃瑕 包容污垢,不责过失。形容宽宏大度。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处事等。唐·元稹《上门下裴相公书》:“况当今陛下在宥四海,与人为天,特降含垢弃瑕之书,且授随才任能之柄于阁下。”
背恩弃义 指辜负别人对自己的恩义。同“背恩忘义”。作谓语、定语;指不记恩德。汉 桓宽《盐铁论 未通》:“反以身劳民,民犹背恩弃义而远流亡。”
弃文存质 指不加文饰,保留本旨。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范文澜《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一章第五节:“他们首创了弃文存质,保存经意,照原本直译的方法,因而为后来译家所遵守。”
弃甲曳兵 弃:丢弃;甲:古时军人穿的铁片做成的护身衣;曳:拖着;兵:兵器。丢弃铠甲;拖着兵器。 形容打了败仗而狼狈逃窜。联合式;作状语、补语;含贬义。先秦 孟轲《孟子 梁惠王上》:“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味:滋味。吃起来没有滋味,丢掉它又可惜。形容东西无大用处但又舍不得抛弃。作宾语、定语、谓语;用于处事。晋·司马彪《九州春秋》:“夫鸡肋,弃之如可惜,食之无所得,以比汉中,知王欲还也。”
黄钟毁弃,瓦缶雷鸣 黄钟:大钟;瓦缶:瓦锅。黄钟被砸烂抛置一边,把泥制的锅敲得很响。比喻有才德的人被弃置不用,而无才德的人却身居高位。作定语、分句;指贤人不被所用。清·百一居士《壶天录》下卷:“鼠辈鸱张其若是哉!黄钟毁弃,瓦缶雷鸣。蠢兹幺幺,毒害乃尔。”
不弃故旧 弃:抛弃;故旧:旧交。不轻易抛弃老朋友。作谓语;用于处世。春秋·鲁·孔丘《论语·微子》:“故旧无大故,则不弃也;不求备于一人。”
弃好背盟 抛弃友好,违背盟誓。
怜新弃旧 怜:爱怜;弃:舍,抛。爱怜新的,抛掉旧的。多指喜爱新欢,冷落旧宠。连动式;作谓语、定语;多指男性在情爱上不专一。明 兰陵笑笑生《金瓶梅词话》第八回:“妇人道:‘你还哄我?你若不是怜新弃旧,再不外边另有别人。”
逐近弃远 追求近的,舍弃远的。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书面语。唐·刘知幾《史通·汉书五行志错误》:“今班《志》所引,上自周之幽厉,下终鲁之定哀,而不云《国语》,惟称《史记》,岂非忘本徇末,逐近弃远者乎?”
丢盔弃甲 盔:作战时用的金属防护帽;甲:作战时穿的金属防护衣。为了逃命;把盔和甲都丢掉了。形容打败仗时逃命的狼狈情形。联合式;作谓语、定语、补语;含贬义。杜鹏程《在和平的日子里》第三章:“他在办公室里被各种意外情况搞得丢盔弃甲,狼狈不堪的样子。”
弃琼拾砾 比喻丢弃珍贵的而拾取无用的。琼,美玉;砾,瓦砾。作谓语、定语;用于处事等。晋·葛洪《抱朴子·博喻》:“捐荼茹蒿者必无识甘之口;弃琼拾砾者必无甄珍之明。”
倒戈弃甲 倒:颠倒,翻转;弃:抛弃。比喻放下武器认输。作谓语、宾语;指认输投降。明·无名氏《杨家将演义》第一卷:“汝若上识天时,下穷人事,倒戈弃甲,束手归命,犹不庙绝血食。”
二卵弃干城 卵:鸡蛋;干城:捍卫者。比喻因人有小的过失而忽略他的大节作宾语、定语;用于用人。《孔丛子 居卫》:“今君处战国之世,选爪牙之士而以二卵焉弃干城之将,此不可使闻于邻国者也。”
弃文就武 放弃文业,改从武事。作谓语、宾语;用于书面语。元 无名氏《九世同居》第一折:“吾闻诗礼传家,此子弃文就武,亦各言其志也,曾读《武经七书》么?”
抛妻弃子 抛:丢弃。丢弃妻子儿女。形容逃难时的凄惨状况或分居两地的情景。作谓语、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明·冯梦龙《喻世明言》第18卷:“人生最苦为行商,抛妻弃子离家乡。”
绝仁弃义 绝、弃:放弃。指放弃世俗倡导的仁义,回复到人的本性。这是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作宾语、定语;指无为而治。《老子》第十九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德。”
弃短取长 弃:抛开。舍弃短处采用长处。作谓语、宾语、定语;用于选择。汉·王符《潜夫论·实质》:“智者弃其所短而采取所长,以致其功,明君用士亦犹是也。”
绝圣弃智 圣、智:智慧,聪明。弃绝聪明才智,返归天真纯朴。这是古代老、庄的无为而治的思想。联合式;作谓语;指摒弃聪明智巧。先秦 孔子《老子》:“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神怒人弃 弃:抛弃。指罪大恶极,以至天神震怒,被百姓抛弃。作宾语、定语、状语;用于处事等。唐·柳泽《论时政书》:“权侔人主,威震天下,然怙侈灭德,神怒人弃。”
弃如敝屣 敝:破烂的。屣:鞋。像扔破鞋一样扔掉。比喻毫不可惜地扔掉或抛弃。亦作“弃若敝屣”、“去如敝屣”、“如弃敝屣”。作谓语、定语;指毫不可惜。林语堂《谈中西文化》:“所以他们看得出中国诗文的好处,而我们反自己看不见弃如敝屣了。”
弃甲投戈 谓放下武器。表示投降。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战争等。彭芬《署督部堂与司道绅耆致全省官绅电》:“仍先广行谕告,使众周知:但能弃甲投戈,决不究其既往。”
弃若敝屣 亦作“弃之敝屣”。像扔掉破鞋一样把它抛弃,比喻毫不可惜。作谓语、定语;指毫不可惜。《孟子·尽心上》:“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蹝(屣)也。”
如弃敝屣 丢掉无用的东西,一点也不可惜。动宾式;作谓语、状语;含贬义。先秦 孟轲《孟子 尽心上》:“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
弃暗投明 弃:背弃;暗:黑暗;明:光明。抛弃反动的一面;投向光明的一面。形容断绝旧的一切;投向新的、有光明的前程。连动式;作谓语、宾语;含褒义。明 罗贯中《三国演义》:“公何不弃暗投明,共成大业?”
弃旧图新 图:图谋、追求。抛弃旧的、不好的东西;追求新的、正确的东西。联合式;作谓语、宾语、定语;含褒义。唐 韩愈《昌黎集 上宰相书》第16卷:“忽将弃其旧而新是图,求老农老圃而为师。”
弃旧换新 弃:抛开。抛弃旧的,换取新的。作谓语、宾语、定语;用于新旧选择。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九回:“乃太师应绍汉禅,弃旧换新,将乘玉辇金鞍之兆也。”
黄钟毁弃 毁:毁坏;弃:抛弃;黄钟:古乐器;音调最为洪亮。黄钟被毁坏被抛弃。比喻贤才得不到重用。主谓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战国 楚 屈原《楚辞 卜居》:“蝉翼为重,千钧为轻,黄钟毁弃,瓦釜雷鸣;谗人高张,贤士无名。”
自暴自弃 自己糟蹋自己;自己鄙弃自己。形容不知自爱;甘于落后。暴;糟蹋;弃:鄙弃。联合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先秦 孟轲《孟子 离娄上》:“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
背信弃义 背:违背。信:信用;弃:丢弃;义:道义。不讲信用。不讲道义也作“弃信忘义”。联合式;作谓语、定语;用于揭露、指责、谴责的场合。《北史 周纪下 高祖武帝》:“背惠怒邻,弃信忘义。”
弃瑕取用 指不计较缺点、过失而录用人才。作谓语、定语;指录用人才。汉 陈琳《为袁绍讨檄豫州》:“于是提剑挥鼓,发命东夏,收罗英雄,弃暇取用。”
自弃自暴 指自甘堕落,不求进取。同“自暴自弃”。作谓语、定语;指人的性格。《朱子语类》卷一百四:“凡为血气所移者,皆是自弃自暴之人耳。”
敝盖不弃 指破旧之物也自有其用。作宾语、定语;指爱惜物品。《礼记 檀弓下》:“仲尼之畜狗死,使子贡埋之,曰:‘吾闻之也,敝帷不弃,为埋马也;敝盖不弃,为埋狗也。’”
不弃草昧 草昧:原始,未开化。不嫌弃蒙昧无知的人。用作谦词。《周易·屯》:“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
彼弃我取 别人摒弃的我拿来。指不与世人共逐名利而甘于淡泊。作宾语、定语、分句;指与众不同。晋·皇甫谧《高士传·任安》:“性以洁白为治,情以得志为乐,性治情得,体道而不忧,彼弃我取,与时而无争。”
遗珠弃璧 本指弃置不用的珍珠玉璧,比喻弃置不用的美好事物和优秀人才。作主语、宾语、定语;用于比喻句。宋·陆游《〈曾裘父诗集〉序》:“然裘父得意可传之作,盖不止此,遗珠弃璧,识者兴叹。”
见弃于人 见:被。弃:遗弃,抛弃。被别人抛弃。作谓语、定语;用于人或事物等。萧逸《龙吟曲》第九章:“尤其是一个自尊心重的人,见弃于人,那种伤感是非常沉重的!”
弃家荡产 犹倾家荡产。作谓语、定语、宾语;指破产。明·冯梦龙《警世通言》第32卷:“然尊大人所以怒兄者,不过为迷花恋柳,挥金如土,异日必为弃家荡产之人,不堪承继家业耳!”
黄锺毁弃 比喻贤才不用。
割须弃袍 割掉胡须,丢掉外袍。形容战败落魄的样子。联合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58回:“超遂令人叫拏短髯者是曹操。操闻之,即扯旗角包颈而逃。”
弃本求末 见“弃本逐末”。作谓语、宾语、定语、状语;指本末倒置。清·恽敬《答邓鹿耕书》:“惟小人弃本求末,不务修德,止求吉葬。”
弃情遗世 犹言忘情脱俗。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明·何景明《七述》:“乃有弃情遗世,餐气服道,忽迢遥以轻举,望玉京而径造。”
弃本逐末 弃:舍弃;逐:追求。古指丢弃农桑从事工商等其它事业。现比喻不抓根本环节,而只在枝节问题上下功夫。作谓语、宾语、定语、状语;指本末倒置。《汉书 食货志》:“弃本逐末,耕者不能半,奸邪不可禁,原起于钱。”
弃末反本 亦作“弃末返本”。古指弃工商而务农桑。作谓语、宾语、定语;用于处事等。东汉·班固《东都赋》:“抑工商之淫业,兴农桑之盛务,遂令海内弃末而反本,背伪而归真。”
偶语弃市 偶语:相对私语;弃市:在闹市执行死刑。指在暴政下,二人相对私语也会遭到杀身之祸。作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西汉 司马迁《史记 秦始皇本纪》:“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全功尽弃 功:功效,功绩;弃:丢掉。全部功效都丧失干净。作谓语、定语;指白费力气。《战国策 西周策》:“公之功甚多,今公又以秦兵出塞,过两周,践韩,而以攻梁,一攻而不得,前功尽灭。”
弃之可惜,食之无味 指抛弃觉得可惜,但吃起来没有味道。让人陷于进退两难中。作谓语、定语;指让人陷于进退两难中。晋·司马彪《九州春秋》:“夫鸡肋,弃之可惜,食之无所得,以比汉中,知王欲还也。”
捐忿弃瑕 忿:怨恨。瑕:玉上的斑痕裂纹,比喻旧有的嫌隙。抛弃怨恨和嫌隙。指重归于好。作谓语、宾语;用于书面语。宋·苏轼《拟侯公说项羽辞》:“孤亦愿自今之日与君王捐忿弃瑕,继平昔之欢。”
前功皆弃 功:功绩。皆:全部。弃:丢掉。以前取得的功劳全部丢掉了。亦作“前功尽弃”、“前功尽灭”。
弃瑕录用 原谅过去的过失,重新录用。连动式;作谓语;含褒义。三国 吴 陆瑁《与暨艳书》:“加今王业始建,将一大统,此乃汉高弃瑕录用之时也。”
弃甲丢盔 形容打了败仗狼狈逃走的样子。作谓语、状语;指战败。《孟子·梁惠王上》:“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
弃瑕忘过 谓不追究缺点和过错。作谓语、宾语;用于对待缺点。《南史·虞寄传》:“且圣朝弃瑕忘过,宽厚待人,改过自新,咸加叙擢。”
折券弃债 券:泛指票据、凭证。指销毁债券,不再索偿。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西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岁竟,比两家常折券弃债。”
弃道任术 《史记·商君列传》:“鞅曰:‘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故吾以强国之术说君,君大说之耳。’”后因以“弃道任术”谓统治者不行王道而行霸术。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史记·商君列传》:“鞅曰:‘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故吾以强国之术说君,君大说之耳。’”
弃甲负弩 丢弃铠甲,背起弓弩。形容战败。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战争等。战国·韩·韩非《韩非子·初见秦》:“乃复悉士卒以攻邯郸,不能拔也,弃甲负弩,战竦而却,天下固已量秦力二矣。”
弃邪从正 谓抛弃邪行,归向正道。作谓语、定语;指人归向正道。三国·蜀·诸葛亮《为后帝伐魏诏》:“有能弃邪从正、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者,国有常典,封宠大小,各有品限。”
人弃我取 别人抛弃的东西我拾起来。原指商人廉价收买滞销物品,待涨价卖出以获取厚利,后用来表示不跟别人争,仍然有好处。联合式;作宾语、分句;含褒义。西汉 司马迁《史记 货殖列传》:“李克务尽地力,而白圭乐观时变,故人弃我取,人取我与。”
弃公营私 丢弃公益,谋求私利。作谓语、宾语;指谋私利。《元史·泰定帝纪》:“四方代祀之使,弃公营私,多不诚洁,以是神不谙格,请慎择之。”
至智弃智 智慧达到极点,就可舍弃智慧不用。作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战国·卫·吕不韦《吕氏春秋·任数》:“至智弃智,至仁忘仁,至德不德,无言无思。”
弃易求难 丢掉容易的而寻求困难的。作谓语、宾语;用于选择。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伏湛传》:“陛下舍近务远,弃易求难,四方疑怪,百姓恐惧,诚臣之所惑也。”
抛金弃鼓 金:锣。抛下助战用的锣与鼓。形容被打败而逃走。作谓语、定语、状语;用于战争等。元·无名氏《杏林庄》第二折:“俺如今不须用刀死追复,他每都抛金弃鼓,领着残卒,离营撇寨那厢扑。”
弃如弁髦 弁:古代的帽子;髦:儿童的垂发。比喻毫不可惜地丢弃无用之物。作谓语、宾语;用于书面语。清·翟灏《通俗编·服饰》:“弃如弁髦,《左传·昭公九年》:‘岂如弁髦,而因以敝之。’”
收成弃败 谓趋附得势的人,轻视遭贬黜的人。作谓语;指小人。汉·王充《论衡·自纪》:“俗性贪进忽退,收成弃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