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氏将伐颛臾》鉴赏及赏析

原文

  季氏将伐颛臾。冉有、季路见于孔子曰:“季氏将有事于颛臾。”

  孔子曰:“求!无乃尔是过与?夫颛臾,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且在邦域之中矣,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为?”

  冉有曰:“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

  孔子曰:“求!周任有言曰:“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且尔言过矣。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

  冉有曰:“今夫颛臾,固而近于费。今不取,后世必为子孙忧。”

  孔子曰:“求!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今由与求也,相夫子,远人不服、而不能来也;邦分崩离析、而不能守也:而谋动干戈于邦内。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

赏析

  季氏伐颛臾一事,是在“陪臣执国政”的鲁国的特殊背景下发生的。“陪臣”指的是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三家。他们的先祖即庆父、叔牙和季友都是鲁桓公(前771---前694在位)的儿子、鲁庄公(前693---前662在位)的弟弟,号称“三桓”。到孔子这时,“三桓”执鲁国国政已达一百六七十年之久。在这一百多年间,公室(鲁君)和私室(三桓)之间的主要斗争有:①前594(鲁宣公十五年)针对三家分地扩展颁布了“税亩”制度;②前562(鲁襄公十一年)三家“作三军,三分公室,各有其一”;③前517(鲁昭公二十五年)欲诛季,三桓联合进攻,昭公被迫逃亡。这斗争一直继续到战国初年,《史记·鲁周公世家》说:“悼公之时,三桓胜,鲁如小侯,卑于三桓之家。”

  季氏将伐颛臾一事,不见经传。后世注家以为是子路、冉有向季氏转达了孔子的意见,季氏惧祸而止。《史记·孔子世家》载:“仲由为季氏宰”在前497(定公十三年);季康子召冉有在前492(鲁哀公三年),其时子路随孔子在陈。至于二人何时同为季氏家臣,则不得而知。《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载有季康子向孔子询问季路、冉有才能的事,也不著年代。据推测当在鲁哀公初年。

  孔子一贯反对“陪臣执国政”,对三桓的指责在《论语》中就有许多记载。

  文章主要记录了孔子就季氏将伐颛臾这件事发表的三段议论。第一段话说明了他反对季氏攻打颛臾的理由;一是“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即颛臾在鲁国一向有名正言顺的政治地位;二是“且在邦域之中矣”,即颛臾的地理位置本就在鲁国境内,对鲁国一向不构成威胁;三是“是社稷之臣也”,意即颛臾素来谨守君臣关系,没有攻打的理由,孔子的话体现了他治国以礼,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反对强行霸道,诉诸武力。第二段孔子引用周任的名言:“陈力就列,不能者止”批评冉有、季路推卸责任的态度。第三段话孔子正面阐述他的政治主张。

  此文是篇驳论,借对话形式展开批驳,破中有力,运用了历史材料,“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现实事例,颛臾在“邦域之中”,“是社稷之臣”;名人名言,“周任有言曰:‘陈力就列,不能者止。’”三种论据,立论坚实可靠,驳斥也有理有据。

  文中的比喻句形象表达孔子的观点。“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用盲人搀扶者的失职来比喻冉有、季路作为季氏家臣而没有尽到责任。“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的比喻有双重喻义:一是将季氏比作虎兕,将颛臾比作龟玉。季氏攻打颛臾,好比虎兕跑出笼子伤人;颛臾如被攻灭,好比龟甲、玉石毁于盒中,二是将冉有、季路比作虎兕、龟玉的看守者,虎兕出柙伤人,龟玉毁于椟中,是看守者的失职。冉有、季路作为季氏家臣若不能劝谏季氏放弃武力,致使颛臾被灭,也是他们的失职。

  文中有三处用了反诘句,“何以伐为?”“则将焉用彼相矣?”“是谁之过与?”反诘句的运用使句子感情色彩强烈,批驳力较强;也使肯定的答案寓于反问当中,使肯定更为有力,语气亦更加含蓄,引人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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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 孔子及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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