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解释]用以作为为官遭祸,抽身悔迟之典。
[典故出处]《史记·李斯列传》载:秦二世二年七月,丞相李斯因遭奸人诬陷,论腰斩咸阳市。临刑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 近义词 ]东门逐兔
[成语用法]东门黄犬,固以长悲;南阳白衣,何可复得!★南朝·陈·徐陵《梁贞阳侯重与王太尉书》
[使用热度]生僻
[感情色彩]褒义词
[语法用法]作宾语、定语;指人后悔
[成语结构]偏正式
[产生时间]古代
[成语故事]秦朝末年,丞相李斯被诬以谋反的罪名入狱,秦二世派宦官赵高去审理他的案子。赵高本来与李斯有仇,便乘机把他的家族和宾客全部抓了起来,屈打成招被判死刑,李斯在行刑前对次子说多想与他牵着黄狗到上蔡东门外去打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