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2023年农民工调研报告
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奋斗在城乡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各条战线,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不可或缺的生力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xx工业园区企业中,农民工这只庞大的职工队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了解和掌握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实现状况,进一步分析研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反映农民工的愿望和要求,更好地履行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们对工业园区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了解、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实现状况进行了调查。
一、我县工业园区农民工基本状况
我县工业园区职工总数3.76万人,其中农民工2.56万人,约占工业园区企业职工人数总和的68%,农民工已成为我县工业园区的一支不可或缺的主力军,其基本情况有以下特点:
1、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农民工小学学历以下占7%;初中学历占40%、高中、中专学历占49%;大专以上学历占4%。
2、年龄在17-45岁的居多,男性从事建筑水泥行业居多,女性从事针织、制衣、餐饮行业居多。
3、多数农民工从事一线艰苦工作,少部分是技术、管理工作。“脏、累、苦、险”岗位工作90%是农民工。
二、工业园区农民工生产生活概况
近年来,我县工业园区企业迅速发展,规模也越来越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任务繁重而艰巨。为此,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帮助农民工解决了工资拖欠、改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等问题,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工资上保证。从调研情况看,无论是月工资,还是加班工资,农民工都能按月领取。工资能按时足额支付。
二是生活上照顾,为了丰富农民工的精神生活和文化体育活动,园区企业加大了文化娱乐设施的经费投入,免费为农民工开放桌球、乒乓球、健身、影视等活动室和图书室。如:正旭运动用品公司每月为职工举办庆祝生日晚会,每年十月开展一次职工体育运动会。为调动农民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县总工会为工业园区企业赠送体育运动器材、图书资金达3万多元。
三是困难上帮扶。县总工会把困难农民工纳入了帮扶范围,建立了困难农民工电子档案,每当农民工及家庭成员患大病或子女考上大学,生活发生困难时,工会组织都会给予帮扶救助。例如:中声永电子公司农民工肖一妹一人收入维持一家四口生活,供两小孩上学,丈夫在家务农且身患多种疾病。xx年大儿子考上青海师范大学,县总工会给他发放了1000元助学金。
这样的困难农民工县总工会共救助120多人,共计发放救助金8万多元。为农民工发放一卡通xx份,农民工凭一卡通可享受子女上学、购物、购药、法律援助等优惠。
三、农民工基本权益实现状况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十分滞后,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很低。其原因:1.思想认识问题。少数人认为,给农民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会增加企业的负担,从而影响到投资环境;2.多数农民工思想认识不到位,以工资进袋为安,缺乏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不能适应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不能顺畅衔接。在与农民工座谈时,他们最关心的问题是发生了工伤事故、身患疾病、年老体弱时有没有保障制度。许多农民工就是在这种保障制度缺失的情况下,从事着相当艰苦的工作,充当着“脏、累、苦、险”岗位劳动力的角色。
三是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淡薄,多数农民工对签订劳动合同和合同中有没有劳动保护的内容,持无所谓的态度。有的虽然签订了合同,但合同内容很简单,根本就不把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作为一项必备条款列入其中,还有的甚至是应付式的合同,只有一份,以备有关部门检查时使用。
四是就业能力问题。部分农民工技能、技术素质偏低,缺乏岗位竞争能力,就业不稳定,随意性很大。
四、维护农民基本权益的建议
一是要提高对维护农民工基本权益的认识。维护农民工基本权益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研究农民工问题,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工基本权益的工作,实现农民工体面劳动。
二是制定符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我国各项社会保险,对农民工这支主力军来说,存在着缺陷和不适应,应采取积极措施,优先考虑农民工目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是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三是在组织进行各种技能技术培训的同时应当重视对农民工的法律常识培训。通过法律援助公众教育和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等创新方法使农民工知晓劳动者所享有的基本权利。组织农民工参与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努力提高农民工素质。
四是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经济利益。加大工资协商力度、提高农民工代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的能力,建立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制度、工会代表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以及农民工参与民主管理制度。实现企业经济与农民工工资的同步增长。
五是要推动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必须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动员社会各界和各个方面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健全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形成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合力。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镇)和乡镇企业就业。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这就是被称为农民工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主要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他们就业流动性强,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有的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虽然尚未成为城市居民,但与农民也有很大的不同,生产生活方式、思想文化观念已受到城市现代文明的熏陶。农民工的大量涌现,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民工的出现和发展,是中国国情的产物,将长期存在于现代化事业的进程中。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一个重大的历史性课题。
一、充分认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大量事实说明,农民工已是我国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据国家统计局调查,xx年全国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其中进城务工人员1.2亿左右。农民工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在建筑业、采掘业中占到近80%,在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这一比重达到50%以上。农民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过去20多年,如果没有农民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就不会有那么快,沿海地区新兴产业和开放型经济就不可能迅猛发展。
___、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已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拖欠工资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社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有着极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改革发展稳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义。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这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决定的,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制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使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必须实行有利于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农民工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闯出了一条城乡融合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工农关系,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使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也必然要求解决好涉及农民工权益的一系列问题。只有妥善解决他们在劳动工资、就业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益,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有序安定的社会局面。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各国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进度和方式不同,其社会效果也不一样。我国人口众多,农村劳动力数量也多,又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市中。农民工队伍的出现和壮大,是我国特色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正确抉择和有效途径。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不是短期的,而必将是长期的。我们必须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并从我国国情出发,正确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能否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进程和宏伟目标的实现。
xx在党的xx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综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并明确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是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科学判断。xx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提出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为我们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从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正确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感和长期性。
二、解决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的指导原则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事物。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有正确的指导原则。概括地说,既要遵循世界上现代化建设的一般规律,又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积极解决农民工面临的诸多问题,又要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既要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又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发展,推动中国特色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稳步健康发展。进一步地说,解决好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第一,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就是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必须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农民工、尊重农民工、保护农民工的良好氛围。这不仅要体现在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中,也要体现在各地方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中,还要体现在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念和做法中,任何部门、地方和单位都不应有歧视农民工的规定和做法。
第二,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努力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服务,提供维护合法权益和子女接受教育的服务。在管理方式上实现由防范式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在公共产品提供上实现由单纯面向城镇户籍人口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常住人口转变。要充分发挥企业、社区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使农民工享受应有的公共服务和权利,也使农民工更好地适应在城市工作、生活的新要求。
第三,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就是实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要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搞好科学规划,实行正确的政策措施,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我国国情决定了和规定着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这样,才能确保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防止大量农民盲目涌进城市特别是大城市,避免一些国家出现过的大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和贫富悬殊的现象。
第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就是要坚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各种问题。我们国家地域辽阔,各地发展不平衡,解决农民工问题也一定要考虑到各地的差异,不搞一个模式。近些年来,许多部门和地区进行了不少的尝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要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输出地和输入地都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问题。要积极探索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第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就是既要抓紧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靠改革和发展,逐步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深层次问题,形成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与制度。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流动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也将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长过程。解决农民工问题应该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方向性和操作性相统一。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原则、方向和思路,为各地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措施留有空间。
贯彻以上这些原则,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思想,尊重、保护和善待农民工,走中国特色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之路。
三、当前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
解决农民工问题涉及面广,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当前,特别要抓紧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一些带普遍性和最现实的问题。
第一,着力解决农民工收入偏低和生产生活条件差的问题。这是农民工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也是当前农民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一方面,要从制度机制上杜绝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现象,通过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到农民工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切实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现在,不少地方在这两个方面都做了积极探索,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成熟做法。同时,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要依法保障农民工的休息权和休假权,监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对于延长工时和占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任何企业都不得压低或变相减少加班时间的工资支付。要多渠道地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标准,通过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和公共服务,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
第二,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和劳动合同管理。关键是要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工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各地方、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各级政府都要把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要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招用工行为。要适应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求,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与监督,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任何单位都不得违反劳动约定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特别要依法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对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应从严惩处。
第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也是各方面都比较关注的问题。抓紧建立符合农民工就业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这既涉及维护农民工权益,也关系稳定农民工队伍。要根据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首先着力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要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各地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抓紧研究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第四,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方式,对农民工实行属地管理。要在编制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当前,子女上学是长期在城市工作农民工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列入教育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输入地政府还要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实行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体制,全面搞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第五,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目前,涉及农民工的侵权案件屡屡发生,由于多种原因使得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困难重重,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至关重要。要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权利。农民工在评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等方面要与城镇职工同等看待。要依法保障农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严禁打骂、侮辱农民工的非法行为。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当然,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相对复杂的问题,一定要根据大中小城市的不同情况,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积极而稳步推进。要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健全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制度,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应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作用。
第六,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这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国庞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指导方针。据调查,目前全国已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在县域经济范围内吸纳了65%,主要是在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浙江、江苏、山东、广东等经济发达省份省内就地、就近转移的农村劳动力都达到90%左右。实践证明,这种就业模式和途径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一定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容量。要努力引导相关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增加中西部地区农民在当地就业机会。要大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不仅可以帮助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收入,也利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要提高小城镇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到小城镇创业和居住。特别要依法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这是降低农民工在城市失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大问题。
第七,着力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由于农民工已经并将进一步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支劳动大军的素质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产业素质和竞争力,关系到整个工业化、现代化水平。因此,一定要用极大的努力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能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水平。要在农民工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农民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成为既熟练掌握职业技能,又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合格的产业工人。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工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广大农民工要努力按照现代产业工人的基本素质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业务和生产技能、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履行当地城市居民应尽义务。
xx年初,国务院领导同志就研究解决农民工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务院研究室牵头,组织___、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以及部分专家,对农民工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在研究成熟后为国务院制定一个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指导性文件。历经10个多月的努力,课题组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并起草了一个指导性文件;xx年1月18日,xx总理主持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听取汇报,并讨论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已经发布实施。这本《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汇集了对农民工问题作系统调查研究的丰硕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丰富了对农民工的地位、作用、现状、趋势和一系列相关问题的认识。农民工这一新事物还在不断发展变化中,请广大读者和我们一起继续关注和深入研究农民工问题,为这支新型劳动大军的可贵精神和重大作用鼓与呼,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作坚持不懈的探索与奋斗。
城市农民工就业和社保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解我国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为党和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今年8月,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的专项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当前,城市农民工工作和生活条件普遍较差。他们劳动强度大,生活开销大;文化程度低,社会保障低;工作环境差,生活条件差;文化娱乐少,技能培训少。尽管如此,但多数农民工仍认可目前生存的现状,对未来生活充满希望。
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调查报告共分,第为《城市农民工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第为《城市农民工生活与教育状况》,第为《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评价和希望》,第为《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调查基本情况
(一)调查范围、方式和内容
本次调查范围为:全国各级城市(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和县级市)中固定岗位就业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的农民工。
调查对象是:年龄在16-65周岁的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包括被企业(单位)招用的在固定岗位就业的农民工和在社区街道上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灵活就业的农民工。
调查采用面访方式,对在固定岗位上就业的农民工直接深入企业进行调查,对灵活就业的农民工采取街道社区拦截调查和入户调查方式。
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包括劳动就业、获取报酬、就业保障、住房、子女教育、劳动技能培训等情况。
(二)调查样本的抽取
1、在固定岗位上就业的农民工样本的抽取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总体,分两阶段抽取城市农民工进行调查。即先在制造业等12个主要行业中抽取一定数量的企业(单位),然后从中选取一定数量农民工进行调查。在抽取农民工时按照该企业(单位)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职业,适当考虑了农民工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的分布。
在抽取各省级农民工样本总量时,考虑到东部地区是农民工的主要输入地,因此江苏、浙江、广东省抽取的样本不少于1200个,其他东部省份抽取的样本不少于900个,中部省份不少于650个,西部省份不少于400个。
2、灵活就业的个体农民工样本的抽取
以城市(包括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和县级市)为总体从街道社区中选取灵活就业的农民工,适当考虑农民工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的分布。
4个直辖市各抽取200名农民工,15个副省级市各抽取30名农民工,各地级市和县级市分别抽取10名和5名农民工进行调查。
(三)调查的样本情况
本次共调查各类农民工29425人。
1、样本分布情况
按工作岗位分,固定岗位就业农民工23880人,流动就业农民工为5545人,分别占81.16%和18.84%。
按从事工作的行业分,在制造业,建筑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工作的农民工分别占19.53%、15.12%和14.84%;在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工作的农民工分别占13.88%、9.75%、8.22%和1.26%;其他农民工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金融业中工作。
按从事的职业分,主要为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建筑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等,分别占17.49%、15.46%、13.22%、9.08%。和7.17%。
按东中西部划分,东部地区调查农民工13435人,中部地区调查农民工8980人,西部地区调查农民工7010人,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45.66%、30.52%和23.82%。
2、农民工基本情况
在调查的29425名农民工中,男性农民工19027人,女性农民工10398人,分别占64.66%和35.34%。
从婚姻状况看,已婚的有18191人,未婚的有10743人,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数的61.82%和36.51%。
从年龄上看,16-25岁的农民工有8954人,25-35岁的农民工有10553人,35-45岁的农民工有7516人,45岁以上的农民工有2402人,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30.43%、35.86%、25.54%和8.17%。
从文化程度上看,不识或识很少的农民工有756人,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3750人,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15312人,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7848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1759人,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2.57%、12.74%、52.04%、26.67%和5.98%。
二、城市农民工劳动就业情况
(一)农民工的求职主要靠亲朋好友
许多农民工在外出务工经商前并没有联系好工作,进城后,一般经城里的亲戚、朋友或已在城里定居的老乡介绍找到工作。据调查,由定居本地的亲属、朋友介绍的占28.20%,由同样在外务工经商的同乡、亲友介绍的占25.99%,自荐到用工单位工作,占10.51%。另外,还有部分农民工是通过自主就业,招工广告,包工头、老板招募,劳务市场,招聘会,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找到工作,分别占7.94%、7.38%、5.15%、3.85%、2.46%和2.05%。
(二)农民工职业涉及城市生活的诸多方面
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工从事的职业有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建筑工人、专业技术人员、一般职员、办事员、管理人员、居民服务人员、商务服务人员、个体业主、小摊小贩、家政服务人员、市政环卫工人等。
从性别上看,男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主要有技术工人、生产工人、建筑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17.65%、16.66%、12.99%和8.94%;女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依次为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一般职员及办事员,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35.14%、13.27%和10.45%。
(三)农民工工作时间过长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在城里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29天,平均每天工作8.93小时。
从每天工作时间看,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的占6.85%,每天正常工作8小时的占53.26%。每天工作9-10小时的占26.28%,每天工作11-12小时的占10.70%。有2.91%的农民工平均每天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
从每周工作时间上看,46.90%的农民工每周工作7天,36.71%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为6天,15.58%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为5天,只有0.81%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在4天以下。
从调查中了解到,造成农民工劳动时间过长的原因主要是:私营、个体业主追求高产量,高效益,而工人也为了多挣钱,主动延长工作时间。
三、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情况
(一)农民工所在单位提供的工作待遇普遍不高
据调查,29425名农民工所在的单位提供工作待遇情况是: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占54.01%,能兑现工资的占85.14%,提供加班补贴的占49.87%,有双休日的占11.87%,能提供工伤补偿的占42.84%,可以带薪休假的占20.47%,可提供岗位培训的占47.23%,有住房补贴的占7.58%,提供住房公积金的占4.76%,妇女可以带薪休产假的占被调查的女农民工的比重为20.22%。
(二)半数以上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在调查的29425名农民工中,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有15891人,超过半数。其中,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占68.27%,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占10.53%,签订临时合同的占21.20%。
在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的10849名农民工中,平均签订合同期限仅为一年。其中,75.68%的农民工签订了9-12月的合同,7.91%的农民工签订了1-2年的合同,只有10%左右的农民工签订的合同时间超过两年。
据调查,签订过合同的农民工对合同的认知程度相对较高,很清楚所签合同详细内容的农民工占了22.94%,比较清楚合同内容的占了41.94%,一般了解合同内容的占了23.02%,不大清楚和完全不清楚合同内容的只占9.05%和3.05%。
(三)农民工购买保险比重较低
据调查,农民工没有购买保险的情况居多,没有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73.37%、73.77%、84.65%、67.46%。以上四险由单位购买的比例分别为11.89%、12.61%、8.41%和23.09%,由农民工个人自己购买的比例分别为6.56%、7.23%、2.55%和4.62%,由农民工个人和单位共同购买的比例分别为8.18%、6.39%、4.39%和4.83%。
(四)多数单位能够为农民工提供基本安全防护措施和防暑降温措施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在特殊岗位上就业的农民工中,10.93%的农民工有非常严密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23.74%的农民工有较为严密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51.47%的农民工有一些劳动安全防护措施,13.86%的农民工没有劳动安全防护措施。
调查结果还表明,在高温下作业,由单位给农民工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占60.97%,由农民工自己花钱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占19.77%,还有19.26%的农民工未采取任何防暑降温措施。
注:职业中各类服务员包括餐馆、饭店、发廊美容、保洁等服务员,技术工人包括木工、石工、泥水工、电工、修理工、缝纫工、厨师、驾驶员等,居民服务人员包括送货员、送奶工、送报员、送水员、洗衣、洗染、搬运工、人力车夫、废旧物资收购人员等,商务服务人员包括打、排版、影印、美工人员、快递员、话务员、保安员等,家政服务人员包括保育员、保姆、小时工、护工等,小摊小贩包括卖菜、卖报、卖烟、推销员、售货员等。
法学院孔一兵 农民工欠薪案件法律援助的调研报告
农民工欠薪案件法律援助的调研报告
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自然的关注着法制的发展和建设,“农民工”是当今比较热门的话题,同时是值得关注和关心的群体。xx年10月24日温总理亲自为农民工讨薪的行动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清欠”大潮。
诚然,工资对于农民工来说是全部的生活寄托,一旦没有保障,发生拖欠,极易引发社会矛盾,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影响当今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同时,被寄回家乡的工资,具有外溢效应,是农村最重要的资本积累,一旦被割断,将不利于农民的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着眼于此,本文将调研目标定为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他们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没有优越的生活条件、没有足够的力量保护自己为自己伸张正义,这样一个群体在遭受到不公平待遇时他们是如何面对的?他们采取了什么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社会上是否有这种机构援助他们?通过对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处理农民工欠薪个案的分析基础上,并采取随机问卷调查的方式,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度思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农民工欠薪个案调研
(一)案件介绍
xx年4月22日至9月末,肖某承揽了沈阳太美幕墙网架工程有限公司四处工地的网架工程。随后,肖某雇用康文泉等23名农民工,并约定了劳务报酬标准。这些农民工在工地如约付出劳动后,却分文未得。农民工们多次找到沈阳太美幕墙网架工程有限公司和肖某索要应得的工钱,但对方却拒绝支付,致使23名农民工生活无着,甚至露宿街头。
10月25日,沈阳市总工会的农民工维权车在街上宣传时,遇到了走投无路的康文泉等人。总工会经协调未果,就将23人介绍到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辽宁四洋律师事务所的3名律师及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孙辉、刘越岭、李静、张连华四名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共同代理此案。
(二)案件结果
苦干了5个多月,23名农民工的工钱却迟迟得不到兑现。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这些农民兄弟终于讨回了自己应有的权益。12月12日下午,皇姑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肖某给付康文泉等23名农民工工资计4万余元,被告沈阳太美幕墙网架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至此,拖欠半年的工程款终于有了着落,23名农民工可以回家安安稳稳地过新年了。
二、调查问卷统计结果的分析
1、了解法律援助手段
农民工是一个知识含量较低的群体,他们了解社会动向的方式很单一,他们没有机会看电视。看报刊杂志,对于他们来说也只是在闲暇时间,互联网就更不用提了,对于他们来说是天方夜谭。根据调查显示,他们了解法律援助的方式最多的是报刊杂志,最少的是互联网,其余三项所占比重适中,这就不得不让我们沉思,运用什么手段才能让这个弱势群体了解到这种捍卫自己权利的方法,据调查可见应该在报刊杂志上大肆宣传,同时增加法律援助中心的宣传活动,真正做到“服务于群众”。
2、法律援助的知晓度
在调查的人中我们统计到有69.4%的人听说过法律援助,但是在农民工群体中对法律援助这一概念的理解还存在着较大的偏差,在100位调查对象中,仅有6位(5.4%)正确回答了法律援助所包含的内容。
三、对策和建议
通过对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处理农民工欠薪个案的分析,结合社会问卷调查的结果,本文认为,要想真正解决好“农民工欠薪”问题,需要全社会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为此,本文从七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普法教育宣传,突出强调重点
由于调查中我们发现,当今在维护农民工权益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并非是农民工缺乏维权意识,而是维权能力相对较低。因此相关部门有重点地加大关于维权能力的教育,如保存能够证明与雇主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欠条、结算单等有效证据,同时要求在书面证据上记载“劳动量”、“应付工资”等必要内容。其次,要向农民工宣传___和各级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向农民工解释各级司法机关的审判程序和诉讼风险。使得农民工既能打得起官司,又能打得赢官司。
(二) 要坚持以人为本,灵活处理农民工突出的困难
对于因长期工资被拖欠或突发事故使生活陷入困境的外地民工,采取先行办理制度,打破地域和管辖限制,以首问负责形式让援助工作人员直接介入实施法律援助,帮扶和解救民工出危难后,再补办相应的法律援助手续。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
(三)修改并完善现行法律制度,制定专门的有关法律援助方面的法律法规,解决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障碍
我国现有的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在实现民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仍有不适应形式发展的地方。首先,应在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解决送达难的问题。通过了解我们发现包工头在拿到农民工工资后卷款逃走的案例时有发生,而这些包工头和农民工往往都是同乡,但是却要到外地诉讼,既给法院的送达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也不方便原、被告应诉,故应立法许可法院将此类案件在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转移。第二,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界定范围过于狭窄,一是对于个人雇佣个人进行劳动的,不作为劳动关系处理,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劳动仲裁的使用范围,既不能充分发挥仲裁机构的优势,也增加了法院的案件压力;二是建筑企业将工程分给包工头,而包工头再雇佣民工施工的案件中难以确认建筑企业与民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给司法过程带来了不便。因此,应在劳动法中明确建筑企业与民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利于民工权益的维护。
(四)增加人员投入,保证援助需求及时得到满足
针对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时间集中、民工集中、工地分散等问题,在每年清欠工作集中的时间段,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者值班力量,保证求援民工随时给予援助,以方便民工咨询和投诉。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和群体性事件,还应制定应急机制,以保证及时调处和解决重大事项和群体性事件。同时,可以发动当地大学生的力量,让他们投入到活动中来。
(五)政府应大力加强对公益律师队伍的扶持,并且在政策上给予私人律师接受法律援助案件更大的激励
在美国,从第一代ngo公益律师发展到今天获得了完善的激励、保障机制,经过了几代人的努力。在经济发展迅猛的中国,尤其在首都北京这个过程肯定能缩短,只要政府厘清思路,加大投入和宣传,降低资质认证门槛,并予以税收上的优惠和减免,一定会有大批私人律师加入到公益队伍中来,为农民工“讨薪”维权大开方便 之门。
(六)是要延伸服务到执行,突出法律援助实际作用
为了及时解决农民工的实际困难。对外来务工农民因长期拖欠工资或因突发事故身体造成严重残疾致使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的法律援助案件,要推行农民工案件协助执行制度,在案件办结后,承办者协助受援农民工申请执行,通过积极协调执行机构,帮助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保证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执行。
(七)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通力合作,相互协调,增强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力量
我们认为,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仅靠法律援助、司法救济是远不够的,劳动部门应充分发挥事前监察、纠错、处罚职能,加大对违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同时对于仲裁案件,应提高工作效率和案件的审理质量,切实减轻司法部门的负担。同时两者还要合作调动社会舆论,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关怀,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唯有如此,才能严密法网,为农民工的血汗钱设立可靠的保障线。
希望可以通过实践报告的形式,着实的反映一些社会问题,为国家、政府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一些帮助和现实意义,同时衷心的希望农民工这个弱势群体,能够在我们大家的帮助下解决好自己的困难,不再出现走投无路,沦落街头的惨状,希望农民工本身可以强大起来,充实自己,拿起有力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尊严和权利。
最后衷心的希望这个调研报告可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愿我国的法制更加健全,愿我们可以把马克思列宁主义___思想运用到实践中来,理论联系实际,为我国人民构建一片可以自由飞翔的蓝天!
报告人:孔一兵
xx年9月12日
第2篇 统计局对当前农民工回流返乡情况调研报告
统计局对当前农民工回流返乡情况调研报告
随着国际金融风暴逐渐影响到我国的实体经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部分外向型企业产品订单减少、生产下滑甚至停产,大量工人失业,一部分农民工纷纷踏上返乡归程。最近,我们对全市农民工回流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情况不容乐观。
一、目前全市返乡农民工的基本情况
1、返乡回流人数近一成。20xx年全市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人数约110万人,其中在省外务工的约95万。据调查,截至11月底,全市返乡回流约9万人,约占全市外出务工农民工总人数的8%。
2、返乡回流时间提前2个月。农民工返乡时间过去一般在春节前后10天以内,今年返乡的启动时间至少提前了2个月。
3、返乡回流农民工中年龄偏大者居多。据调查,返乡回流农民工中,16-25岁占11%,,26岁-40岁占32%,40岁以上占57%。由此可以看出,外出务工人员回流的以40-50岁的大龄农民工为主,这部分农民工大部分因文化水平较低,从事的是高体力、低技能工作,失业后很难在当地再找到新的工作,如桃源县在福建打工的煤矿工人、加工厂工人等。
4、返乡回流农民工主要来自沿海地区和劳动密集性行业。返乡回流农民工集中在沿海及珠三角、长三角和我国北方,其中以沿海一带为主,约占70%以上;返乡回流农民工中,85%以上来自出口性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从行业来看,以从事制衣业、玩具业、机电业所占比例最高,总数达到66%,其次为建筑房地产业,占19%。
5、大部分返乡农民工对打工期间的工资待遇较为满意。调查表明,65%的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25%的工资不按时但可以足额发放,由此可见,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但在调查中,部分农民工对现有的按年度或项目结算工资的方式颇有怨言,希望按月发放工资。农民工收入状况有所改观。据调查,农民工平均月收入在1500元以上的占45.7%,收入在1000元至1500元的占44%,两者合计,近九成农民工月均收入超过1000元。65%的农民工对收入状况表示基本满意。究其原因,关键是其对进城务工的期望值较低,虽在城市务工,但他们仍以在农村务农收入为参照,所以比较容易满足。
二、目前农民工回流的原因
企业经营不景气是农民工提前返乡的主要原因。据返乡农民工反映,农民工提前返乡主要是其所在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多出现破产、停工、歇业等情况所致. 如临澧县安福镇望城村的农民工周尚松说“十几年过来,都是下半年这个时候最忙,唯独今年10月份就已经接不到活干了。”其所在工厂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国外订单明显减少,工厂开工不足或停工,对工人或是放假,或是采取自然裁员。特别是十月份以来,开工时间不足一半,所拿的工资已不能维持正常生活,二是返乡回流工的收入相对较低。据调查,目前外出务工人员工资收入一般在1000元左右,据临澧县太浮镇王化村的农民工杨振国说,他在深圳三和兴玩具厂务工,月收入一般在1200元左右,但每天必须工作10个半小时,而且每月只能休息2天时间才能拿到这么多,如果按正常工作时间,月工作22日,每日8小时,那么他们就只能拿到月800元的底薪。而且工厂每月还要扣住宿费等。由于城市生活费用较高,又一时难以找到工作,被解雇的农民工只能选择返乡。三是国家最近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如国家1000亿投资计划的出台以及新的土地政策,对农民返乡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让他们感觉在家乡也可能存在更好的发展机会。
三、采取有效措施,从容应对农民工返乡潮
当前农民工大量返乡,带回来的不仅是消费和收入的增长,更多的而是再就业的困难和基层工作稳定的压力。近年来,进城务工收入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农民工集中返乡,意味着全市部分农民家庭收入锐减。为帮助返乡农民工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有效缓解他们的失业之痛,我市各区、县(市)制定了返乡农民工帮扶计划,拟定了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实施方案,切实搞好为农民工“五送”活动,即:送岗位、送信息、送培训、送政策、送温暖,收到了一定效果。做好返乡农民工的安置和帮扶工作,关系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为了引导返乡农民工自主择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建议采取以下七项措施,帮助返乡农民解决实际困难。
一是全力为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介绍服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多方联系用工单位收集岗位,针对返乡农民工的实际,进行个别推荐和进场求职相结合,千方百计为他们找到适合的岗位。
二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使返乡农民工具备用工单位所需掌握的技能。一些农民工暂时回家,利用春节前的空隙时间,参加各种就业培训。如桃源县劳动局近一个月就对100多名返乡农民工免费进行计算机、电工电焊、车工等技能培训,唯美学校培训工业设计、电脑软件高级技能人员10多名,这些必将对他们以后的 再次就业增强竞争力。这种做法值得推广。
三是积极协调配合工商部门,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
四是积极协调配合税务部门,为返乡农民工创业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切实帮助返乡农民工创业。
五是举办创业人员经验交流座谈会,以点带面进一步促进返乡农民工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六是积极帮助吸纳返乡农民工的企业落实优惠政策。可以象临澧县那样对吸纳、安置返乡农民工就业的企业,按安置返乡农民工人数,帮助提供小额贷款,通过“绿色通道”提供社会保险补贴,从而促使更多企业招用返乡农民工,降低用人成本。
七是对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返乡农民工,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给予一次性救助,妥善解决其生活困难问题,尽早帮助返乡农民工渡过难关,尽快重新就业。
第3篇 县农民工返乡创业调研报告
返乡民工创业,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意义重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县农民工返乡创业调研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经济总量偏小,至今仍是云南省省级重点扶持贫困县,20_____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2122元。全县农业人口263383人,农村劳动力172134人,占农业人口的65.36%,其中男劳动力89509人,女劳动力82625人,农村富余劳动力83313人,占总数的 48.4%,劳动力资源丰富,同时劳动力素质偏低,文盲9295人、小学文化74586人、初中文化78292人,高中以上9961人。现累计转移 45976人,目前尚有37337人农村劳动力处于闲置中。闲置的农村劳动力渴望外出打工来增加收入,改善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外出打工农民返乡者日益增多,形成了农民外出与回流并存的局面。在回流的民工中,有一部分是为创业的目的而返乡。在历年的打工生涯中,他们经历了市场风雨的洗礼,锻炼了意志,经过滚打摸爬,学得了一定的技术,或管理经验,开阔了视野,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于是产生了回乡创业的冲动,甚至有少数人外出时就是怀着创业的目的走出农村去的。当这些人在打工的过程中有了一定的人力资本和经济基础之后,他们就会怀着干事创业,改变家乡贫困面貌,带领乡亲走向富裕之路的良好愿望回到故乡。返乡民工创业,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云南省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促进会的通知要求,xx县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促进会的工作人员对返乡民工创业情况作了实地的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外出打工、回乡创业情况及回乡创业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意义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农民工从卖苦力到拼智力,从城乡两栖到定居城市,从单向涌入城市到开始回乡创业,农民工群体正在发生着脱胎换骨般的变化。农民工经过十多年来的打拼,逐步由体力型转移向技能型转移转变,据统计,全县外出打工的农民45976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仅360人,占外出打工人数的 7.8。返乡创业人员在外积累了一定的资金与技术,靠着他们的聪明与拼劲,返乡创业主要以从事建筑业、豆制品加工业、磷化工、种植业为主的企业占了重要的份额,不仅他们自己过上富裕的生活,还吸纳了大批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为政府排忧解难,缓解了就业压力,增加了农民收入,带动了一方经济的发展。最为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在xx县有口皆碑的建筑老板陈学明,他是家乡共同富裕的带头人和引路人。
陈学明是石屏宝秀镇宝山街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子弟,他在七十年代开始外出帮人搞运输,跑了云南省的玉溪、景洪等多个地区及红河州的大多数县市,经过一段时间的艰苦奋斗和四处奔波,既磨练了身体更锻炼了意志,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在他的鼓励和带动下,回乡组建了10多个农民的马车运输队,1980年,开始初涉建筑行业,1994年,在抓好主业的同时,先后开办了汽车修理厂,汽车配件门市,建筑材料门市,红砖厂、木材经营等多种厂店,20_____年,成立了学明房地厂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在他的公司就业的农民工(临时工除外)达370人,在公司打工的农民一年人均至少有一万左右的收入,他为家乡的共同富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二、农民工回乡创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出现困难和问题的原因
返乡民工创业并非一帆风顺,在创业的过程中面临着不少仅靠个人难以解决的问题。
1、资金缺乏。返乡民工在创业中资金缺乏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据县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促进会对外出打工返乡农民现状的调查,被调查者中85%的人认为回乡办企业最缺的是资金。在投入办企业的资金来源总额中,自我资金占52%,向私人借款占19%,银行贷款占27%,政府资金占2%。政府和银行支持的资金总计不足三分之一。虽然说,外出打工的农民在返乡时都有或多或少的积蓄,但是对于创办企业、搞生产性经营所需资金额来说,这点积蓄只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如果政府和银行不给予较大力度的支持,如果资金问题不能解决,多数返乡民工只好空有一腔返乡的热情,根本无法实施创业计划和施展自己的才能。
2、缺少优惠政策。xx县的调查说明,有50%的人认为当地政府没有鼓励返乡民工创业的优惠政策,有50%的人认为不知道有没有优惠政策。据调查,各级党委政府对招商引资工作十分重视,并专门成立招商局,制定了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但农民工创办的多数为作坊式小企业,政府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规定不明确,引导和服务不够。这种情况说明缺少鼓励返乡民工创业的优惠政策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即使政府制定有优惠政策,也因宣传不到位而不被返乡民工广泛了解,或者因未认真执行、未落到实处而成为一纸空文,使得返乡创业的民工感受不到政府的关心和支持。
3、形不成合力。返乡民工创业,大多数是个人行为,家庭式的创业模式,单枪匹马地干,势单力薄,形不成合力,抗风险能力差。一部分企业市场竞争力差,效益不太好,难有大的作为。
4、经营环境差。突出并普遍地表现在税费过重。xx县的调查表明,目前已停办的企业中,有50%的人回答说原因是税费过重。同时,有些相关单位不仅不提供主动服务和优质服务,而且故意卡脖子。
三、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政策需求
返乡民工创业,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意义重大。然而,在创业的过程中,他们面临着许多靠自己难以克服的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创业就无法成功,创业失败带来的消极后果是全方位的,不仅仅个人利益受损,而且影响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支持返乡民工创业,帮助他们走向成功。政府的大力支持是返乡民工创业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1、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
资金支持的渠道是多方面的。第一,地方政府每年都有一定的开发资金,用于开发性生产经营项目,在开发性资金的使用方面,应注意向返乡创业民工倾斜,因为这是真正的创业和开发。第二,积极协调银行与返乡创业民工之间的借贷关系,促使从事农业信贷工作的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对返乡民工创办的企业和从事的养殖业项目以及非农产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第三,可以探索性地引导创业民工寻找民间融资的途径。现在,各地农村中都有一些先富起来的农民,手中有一些节余暂时不用,这些资金闲置起来是个浪费;而一些创业民工则等米下锅,急需资金;这是一条民间融资的新途径,政府可以给予引导,以求双方互惠互利。但必须指明的是,政府在这种融资的过程中,仅起中介作用,不负实质性责任,必须是双方自觉自愿,并签订合同,政府的责任是监督合同的执行。
2、制定各项优惠政策。
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有利于返乡民工因地制宜、创业致富的优惠政策。一般来说,在注册登记方面,要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并免收各种证书费、登记费和管理费;在税收方面,免去2-3年税收,使其在创业起步阶段减轻压力;在土地和其它自然资源利用方面,提供方便并给以优惠。
3、帮助返乡创业民工获得必要的技术支持。
总体上讲,返乡民工创业,产品技术含量较低,但其中也有一些企业,需要比较专业的技术,就连从事养殖业,也离不开科学的养殖方法和专业知识。对此,一些创业者知识和技术积累不足。政府在这些方面应该有所作为,可以有针对性地从高校或科研所各类科技机构、职业学校等处聘请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对创业民工开设专题讲座,现场指导解疑答难;帮助创业者同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建立经常性联系,使创业民工遇到技术方面的难题时知道找谁咨询,小问题通过电话就可以解决,大一点的问题可以自己登门求教或者邀请现场指导。如此,创业者定会受益匪浅。
4、广开信息渠道,帮助返乡创业民工开拓市场。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就是财富,信息就是市场,广泛了解和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就能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扩大产品市场,以求得自身的发展。然而返乡创业的民工,大部分是在乡(镇)甚至在村从事创业活动的,地处偏僻,消息闭塞,信息来源渠道很少,这无疑对创业活动产生了消极影响。地方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应该急创业者之所急,在这些方面为他们办些实事。建议每个乡(镇)成立一个返乡民工创业领导小组,这个小组应同外界建立广泛的联系,多方收集市场信息和市场动态,通过多种途径(如印发简易的市场信息报,在乡镇政府设立市场信息专栏等)及时把各种信息告知创业民工,帮助他们开拓市场,把蛋糕做大。
5、把返乡民工创业纳入当地政府发展经济的规划之中统筹安排。
发展农村经济是基层政府的一个重要任务,对此,基层政府年年有规划,但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是大都没有把返乡民工创业列入当地政府发展经济的规划之中,这是一个令人非常遗憾的事情。要把返乡民工创业列入规划之中,就必须做到对返乡民工创业情况底子较清,心中有数。在乡(镇)政府设立一个民工创业领导小组,其任务主要是收集、整理有关信息,建立创业民工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创业民工代表座谈会,了解其所思所想,听取其意见建议,加强沟通,并就反映的问题同有关方面进行协调,帮助解决返乡创业民工的困难;对把民工创业纳入统一规划提出具体方案,以供乡(镇)政府决策时参考。
四、目前对返乡民工创业实行的政策
据县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促进会人员的调查,石屏目前还没有明确制定返乡民工创业的优惠政策或是实施意见之类的文件。
第4篇 关于返乡农民工节后就业相关问题的调研报告
文|陈彧 来源|桐城新闻网
为全面掌握辖区劳动力就业形势特别是农民工节后返岗就业情况,龙眠街道通过实地走访、电话问询等方式对节后农民工返岗情况和就业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并进行了归纳和分析。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农民工基本情况
龙眠街道辖6个行政村、7个社区,街域总人口5.4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65万人。通过调查统计,2023年,龙眠街道在市外(桐城市外)务工人口0.66万人,返乡约0.48万人,市内本地农民工约0.2万人。农民工节后返岗就业形势稳定。其75%的农民工已返回工作岗位,15%的农民工处在留乡创业、就地择业两者间徘徊,10%的主要来自山区的农民工准备待茶季结束后再外出就业。省外就业主要分布在北上广和江浙一带,约占出省就业人员的70%。年龄构成上,以70后为主,80、90后新生代农民工队伍正在壮大中。外出人员与总人口的比例距离城区较远的山区村较大,如街道黄燕村总人口数是1442人,外出务工大约600多人。根据调查,外出务工人员从事的行业只要集中于传统的建筑和装潢行业,其中涌出很多如东盛村的杨海在上海的统帅集团那样的规模企业和成功人士。在2023年街道和各村居举办的在外杰出人士恳谈会上,不乏农民工的优秀代表。
二、节后就业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1、节后农民工返岗率渐降。根据电话调查问卷分析,接受调查的300名农民工中有220名表示春节后会返回现在岗位工作,48名不会返回,32名目前还不确定,返岗率达到75%,距离上年度下降8%。愿意返岗的原因中,有50%的农民工是因为习惯了作业内容和工作环境,35%是因为所选择的城市更有利于自身学习提高和对下一代的教育和培养,10%是由于返岗单位工资待遇好,5%是因为购买了住房及其它原因。返岗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外向型经济走低,造成就业、待遇等都不稳固,因此更多的人在无法保障稳定就业的情况下愿意选择回乡就业和创业,本地企业不断提高薪酬待遇,改善工作环境,满足了农民工对务工生活的心理预期,就近就地就业趋势加大。
2、农民工就业选择和利益诉求多元化。随着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队伍的壮大,就业选择从传统的建筑工地更日趋倾向于安全、舒适的工作。因此建筑行业、作业环境脏乱差的行业对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吸引力逐渐变小。农民工就业的领域更广,大概40%的农民工进电子厂、服装厂,类似“产业工人”,另外60%广泛分布装潢、餐饮、物流、建筑工地等行业中。对第一代农民工来说,“提高工资待遇”依旧是该群体最大的诉求,相较于老一代农民工,新一代农民工的诉求更加多元,薪酬高低已不再是他们找工作的唯一标准,他们更看重工作环境、生活品质、职业发展等因素。
4、用工难和就业难同时存在。根据街道不完全统计,龙眠辖区内工商业总的就业大概1万多人,全市估计10万人。大量农民工外流让我地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现不同程度的用工荒,经政府多方协调解决,尚有不少缺口。综合全市农民工就业形势,劳动力总量充足,但“合适”的劳动力不足,结构型短缺已经成为新常态。经过多年发展,龙眠辖区形成输送机械、羽绒家纺、包装印刷、电线电缆和农产品加工等五大产业,需要大量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在本地很难招到熟练和充足的员工。
三、意见和建议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议市级层面结合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研究制定农民工创业政策,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等方式积极引导有技术、有资金、有创业能力的返乡农民自主创业,发展乡村特色餐饮、旅游、服业等三产融合产业。结合桐城近年来形成的产业集群和产业发展实际,鼓励经济开发区、各镇街工业园项目建设农民创业园、科技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提供创新创业平台。进一步健全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支持和配套服务体系,从而扎实推进“农民工回乡创业工程“。
2、着力提升就业技能。以80后、90后为主体的新生代农民工大都中学毕业后直接外出务工,既没有老一代木工、瓦工、钢筋工的专业技术,所从事的也大都是力气活,要化解“用工难和就业难”这一矛盾,需大力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农民工提升就业技能,促进农民工就业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也为企业用工找到“合适”的用工对象。
3、完善就业服务体系。针对务工信息传输不畅通,乡村劳务人员基本得不到正规渠道信息等情况,加大市、镇街、村居三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强化平台职能,全力做好信息发布、公共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推荐培训等工作,定期举办各类劳动力招聘会。加大企业空岗报告制度的推广完善力度,使各大园区劳动用工供需情况掌握在劳动就业部门手里,发挥好基层基础平台的“穿针引线”作用,为农民工就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精准的服务。
4、优化企业用工环境。近年来,外出务工的性价比越来越低,与此同时,地方经济逐步发展,家乡对农民工的吸引力也越来越大,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民工就近就地择业就成为一种理性选择。但多数农民工普遍反映,本地企业上班时间长,工资低,假期少,因此规范企业用工,及时查处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保障员工的正当权益势在必行。
5、营造返乡创业氛围。乡村振兴,关键在人。为彻底解决乡村人口大量外流,村庄日益凋敝的事实,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这项工作尤为重要。为此,建议每年要充分利用春节这一契机,举办专场招聘会,发放返乡创业政策宣传单页,面对面向前来咨询的返乡创业人员讲解各项扶持政策。广大镇街干部进村入户,大力宣讲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利用乡情、亲情、友情和我市驻外招商机构及行业协会鼓励农民工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增强外出务工人员建设家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大力选树农民工创业成功典型,在返乡农民工中,培养和挖掘一批乡贤,发挥乡贤文化的道德张力,使尊重农民工创业、推崇农民工创业成为全社会的良好风尚。
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生根和惠农政策的逐步普及,农民工长期向城市和发达地区单向转移的旧格局将会逐渐被打破,必然会呈现出双向流动的新局面,“返乡潮”则为期不远。
第5篇 2023城市中农民工生存现状调研报告
城市中农民工生存现状调研报告怎么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城市中农民工生存现状调研报告,希望对你调研报告写作有帮助!
关于城市中农民工生存现状调研报告
近年来,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市,为城市注入了活力,为社会付出了廉价的劳动力和创造了大量的财富,然而在陌生的大城市中仍然处于“边缘”状态,他们干的是工人的活,却还是农民的身份,他们经常受人歧视,很难融入城市生活,在城市里的生活状态不容乐观。我借着暑假的空闲时间对农民工的生存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进一步了解农民工在城市中如何生存。
目前,已有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他们干的是城市人不愿干的最脏、最重、最险的活,他们为社会奉献了自己的青春。他们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权益在很多地方仍然让人堪忧,他们的生活现状牵动大多数人的心。现在将此次实践活动调查的结果报道如下:
一.大量农民积极入城
据收集到的资料显示,大多数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主要是为了增加收入,其次是增长见识,提高技能等。据走访句容市后白镇水北村农民工老家后统计,整个村已有七成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其原因大多是:水北村地处丘陵地带,经济条件较差,仅仅靠务农的收入十分微薄,子女上学费用昂贵,农用费用支出大,很难支撑家里的所有开支。再加上农村事务繁琐,大多是体力活,家中除了靠卖粮食获取大部分收入外就是饲养家禽,获得经济收入的途径很少,所以多数人选择放弃务农,进入城市。这样一来家里只剩下年老体迈的人,所以目前已有不少土地荒芜。
二.农民工收入问题
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数据显示,尽管国家对农民减少了各项收费,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是大多农民依旧选取外出务工经商,生活状况依然十分辛苦。据了解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的月平均收入约为1200元,一半以上的农民月收入在800元以下,只有一成超过1500元,男性农民工月平均收入约为1070元,女性农民工月平均收入约为780元,农民工收入普遍没有城市居民高,他们从事的多是技术含量低,工资水平低的职业,他们的收入水平没有随我国经济的发展而明显提高,究其原因,其一,自身素质和能力使其大多在报酬较低的产业部门就业,如制造业,居民服务业,建筑业等所需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由于农民工受技术限制,工资水平偏低。其二,社会不太健全的制度使得农民工就业受到不公平待遇,从而阻碍个工资水平的提高。
三.农民工权益问题
农民工工作时间普遍较长:进城农民工每周平均工作6.3天,平均每天工作至少9小时,47%的每周工作7天。究其原因主要是某些私营、个体业主追求高产量,高效益,而工人也为了挣更多钱主动拖长工作时间。
他们工作之余的主要娱乐方式仅为看电视,睡觉等,几乎没有其他的娱乐活动。然而农民工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和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农民工的文化权益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关注。政府应该积极营造一个适合农民工消费的文化娱乐环境。
近些年,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全国农民工的报酬总体上大有改善,但是少数企业仍然存在克扣或拖欠农民工报酬的现象,近四成农民工未和企业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有一半农民工拿不到加班补贴,一半以上得不到工伤补偿,80%的不能带薪休假,90%没有享受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80%的女农民工无法享受带薪休产假,农民工不清楚也不能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有些农民工只要有活干,有钱挣就行了,签不签合同在他们看来关 部分人认为:要改变农民工弱势地位,改善其生存环境,最根本是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打破城乡户籍限制,让农民工与城市人享受一样的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待遇。
四.农民工的居住问题
大量农民工进城,住房问题成了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大多数农民工居住在简陋的宿舍里,30℅在集体宿舍里,21℅的农民工居住在缺乏厨卫设施的房间里,8%在工作地点,7%居住在临时搭建的工棚里,13%在城市里没有住处。只能往返在城郊之间。
实地调查中发现近40%的农民工长期居住在工棚或集体宿舍,这些地方既狭窄又拥挤,室内东西又脏又乱,除了日常生活用品外,没有其他娱乐用品。近年来由于城区拓展、改造,市区一般楼房的租金逐年升高,再加上其他水、电、暖气费用,成本就更是升高了,所以大多农民工都住在城乡结合处,有的几家或全家住在20㎡不到的房间里,生活空间狭小,环境极差,交通不便,安全没有保障。
既然工地居住条件如此艰苦,再加上他们长期在外务工,为何不由乡里人转变为城里人呢?据深入调查,要实现这种转变有两大必不可少的条件:①在城市里有稳定的职业和工作。②在城市里有固定的住所。从目前的情况看来,正在城里务工的亿万农民工都希望实现这种转变,然而实现这种转变并不容易。众所周知。,由于户籍、岗位和技能等制约,进城农民从事的多是最脏、最重、最险、最累的活,劳动条件差,劳动时间长,劳动报酬低,解
决住房问题比城里人更加困难。我们可以看见农民工条件的恶劣既有他们经济收入低的原因,也有相当多政策不到位和资金不足的政府力不从心的原因。因而,农民工居住问题只能靠市场手段:靠租房或购房来解决。
五.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
据了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问题也是一个很让他们头疼的问题。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有近四成农民家庭的孩子成为留守儿童,他们在乡村小学上学,平时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家里老人缺乏科学知识,缺乏法律知识以及教育现代孩子的正确方法,这对孩子们的成长都非常不利,很多留守儿童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不能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有部分人甚至走上犯法的道路。然而被接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里上学一年需缴纳学费近两千元,在家庭总收入中占比重较大,另外许多孩子上学还需缴纳一定的借读费,无形中又增加了农民工的负担。
六.农民工给社会的巨大考验
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给城市交通、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带来严峻的考验和巨大的冲击。在调查过程中我强烈感觉到:加强农民工的管理固然是不可或缺的,但更重要的是教育农民工,让其懂法,从而增强他们自我保护的意识,加强对自身权益特别是人身方面的保护。由于农民大多数来源于经济欠发达的山区或边远地区,他们不懂国家现行交通法规,更没有遵守法律的意识。如:骑摩托车不戴头盔,乱闯红绿灯,车辆乱停乱放,行人跨越栏杆的事时有发生,结果农民工常常成为生活中受害的对象。
农民工进入城市是不可逆转的洪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只能采取措施对他们近一步培训,规范,建设更利于他们生存的环境,使其尽快在城市里落脚,让他们与城市居民和谐共处才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和精神文明财富,才能更好地描绘未来城市的蓝图。
让我们一起来关注农民工这个重要而可爱的群体吧!
第6篇 关于农民工教育状况的调研报告
一、实践目的:
我们正处在一个深刻变革的时代。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革命加速推进,提高包括广大农民工在内的职工队伍素质、促进职工全面发展,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根本保障。进一步加大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力度。
二、实践内容:
20xx年7月11日,我们随着经管系李老师以及郑老师的带领下,我们一支志愿小分队出发了。这次我们去的地方湖南省xx县的xx高速xx段工地上。通过这次的实践活动对农民工教育以及有些农民工子女教育方面的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
2.1首先是对农民工教育方面展开的一系列调查
农民工这一充满生命力的新生事物,是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变革的巨大力量,也是构成中国工人阶级队伍的新鲜血液,他们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特别是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是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途径。据统计,目前我国有1.3亿农民工离开家乡外出就业,他们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现在,随着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对员工的技能要求越来越高。再加上金融危机影响之下大量企业订单减少,用工需求下降,没有任何技术优势的“普工”面临着失业或找不到工作的严峻考验;这些严峻的现实,对工会和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然而在这里的大多数农民工文化水平不是很高的。根据我们调查报告上的数据分析,小学文化水平的有40人,所占的百分比是17.6%。初中文化水平的有102人,所占的百分比是44.9%。高中文化水平的有85人,所占的百分比是37.4%。然而大专以及大学文化的人却是0人。我们还仅仅只是对着这xx工地上的227名农民工进行的调查,要是在社会上,会不会缺乏文化知识的农民工会越来越多呢?可见文化在农民工生活中还是极度缺少的,我们需要给农民工贯彻文化的重要性,让他们了解到文化的重要性,以及文化的不可缺少性。
像那天我们志愿小分队带去的调查问卷,是关于农民工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小组成员会一个一个的在后面进行相关的帮忙,一起与农民工叔叔,阿姨他们一同完成那份问卷,有些年龄有点偏大的叔叔们还有些不识字的,是通过组员的一片一片的读解的情况下一同完成这次的问卷调查的。从这里,真的感受到了文化的重要性。现在社会也在加大对农民工得教育程度。
各级工会要加大对农民工教育培训力度,突出工会工作特点和组织优势,坚持以职工为本,从农民工的行为方式、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文化和技术技能素质等诸多方面入手,不断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农民工教育培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从农民工整体来看,对科学文化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有着强烈渴望和迫切愿望。但是,要把渴望与愿望转变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踊跃参加技术技能培训的实际行动,则还需要工会组织和各级政府等有关方面作出更大努力。
2.1.1.教育培训内容与实际需求相脱节。
“农民工教育培训”基本包含三个内容:一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必备的生活常识的普及性教育培训;二是择业和提升职业技术技能的教育培训;三是思想道德、社会文明、政策法规等形势政策教育。目前,农民工教育培训仅仅局限于农民进城后的择业前短时的技术技能培训,城市生活必备的生活常识教育和思想道德、社会文明、政策法规等形势政策教育严重滞后。此外,技术技能培训缺乏针对性,存在课程与教学与岗位实际需求相脱节的现象;培训课程的职业分布局限在一些低层次的范围,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培训难以满足需要;适合需要的公益性服务和培训项目也不多,影响了教育培训的效果和质量。
2.1.2.教育培训形式不科学,欠规范,影响教育培训的效果。
企业为了追求短期可见利润,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民工培训的资金和时间的投入,因此农民工教育培训往往是即时性、快餐性的,培训质量得不到保证;教育培训课程设置呆板,缺乏针对性;有的培训和社会发展要求、企业用工需求相脱节,不少教育培训机构很少有新的授课形式,缺乏实用性和吸引力;还有部分培训机构教师缺乏,专职教师不专,兼职教师难兼,业务水平普遍偏低,教学质量不高;教育培训常常流于基础性知识的灌输,而实训不仅作为职业教育或培训的主要形式理应加大力度,而且对于农民工来说,实训中的现场模拟、指导符合其较低的知识与技能基础,实训环节的弱化甚至缺失,使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意义大打折扣;部分引导性教育机构没有按学员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及就业愿望实施分类培训,故而影响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1.3.教育培训配套服务不健全
影响农民工择业、就业。职业证书制度的引入,将成为我国劳动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农民工就业准入也将走向规范化。但目前农民工培训与技术考核、鉴定环节未能联系起来,农民工培训与就业准入资格之间脱节。其次,就业服务不到位,培训机构本身没有专门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服务和管理,同时与社会性、公益性的职业中介机构缺乏合作。此外,目前的农民工培训多为一次性培训,一期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很少对学员进行追踪调查和服务,农民工再培训机会很少,农民工知识与技能难以获得持续性提高,由此导致对农民工培训工程的投入缺乏力度,农民工培训缺乏资金、人员及设施保障。同时,农民工培训体系不健全,其职能未得充分发挥,农民工培训质量不高,这又反过来影响了政府、社会及个人参与农民工培训的积极性。这样,我国农民工培训陷入了条件不良与效能低下的恶性循环,发展极为困难。
在这里,我希望农民工叔叔的生活越来越好,文化知识也在社会大众以及培训下能够有着大大的提高。
2.2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展开的调查
那里大多数农民工叔叔阿姨的子女都在自己的老家,只是他们长年在外打工什么的。由于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原因,所以父母亲不得不外出打工挣钱让自己的子女能够上学。根据我之前在网上查阅的数据中,得知农民工子女在校接受教育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问题,下面我举出来说明一下。
2.2.1.学校经费欠缺,教学设施和师资缺乏
各级政府在教育方面的支出预算原本不足自不必说,在大量农民工子女进入学校的同时,经费预算、设施添置、师资配备等配套措施并未随之跟上,导致学校经费欠缺,教学设施和师资缺乏。据我们调查,由于经费欠缺、教学设施和师资缺乏,大多数学校普遍存在大班额问题,一些学校班额严重超标,75人以上的班级比比皆是,最多的班学生超过100人,教育管理难度加大;不少学校实验课开出率很低,“两操一课”难以保障。由于师资力量薄弱,大多数中小学学校对于寄宿学校学生都没有配备专门的生活老师,住校生的管理基本是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负担极重。而大班教学,也使所谓的互动式教学方式落空,很难做到因材施教,对于孩子的心理、感情需求更无法顾及。
2.2.2.学校和家庭、学校和社区沟通难度大,教育形不成合力
留守子女父母在外务工,多从事辛苦繁重的劳动,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管教子女,一学期甚至一两年都来不了学校一次。社区也并没有把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特别是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纳入工作范围,不能给学校提供相关的支持和配合。学校家访和家长会所能接触到的不是这些孩子的祖辈就是他们的姑姑舅舅等亲戚,而父母很难接触到。这些都导致教育成了学校单方面势单力孤的孤军奋战,教育效果可想而知。
2.2.3.安全隐患大,学生人身安全难以保障
这些农民工子女回家后缺乏监管,有的甚至失控,有自己做家务或帮父母打工或自己打工受伤致残的,也有参加危险活动死亡的,每一学期开学都会有伤残或死亡的统计报告。
以上这些问题都充分的说出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也不是小小的问题,不容我们忽视的问题。相信那些外出打工的父母是不是经常也在会为自己的子女担心,担心他们有没有好好学习,然而那些独自在家里读书的孩子,父母出去做事的,会不会在思念爸爸妈妈什么时候能够回来这里,看看他们。其实他们都不想这样的,只是被迫于无奈,社会状况就是这样,要想自己的子女以后有出息,所以他们也会很努力的赚钱来送自己的子女上学,为的只是不想让自己的子女也这样劳累。
三、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对策以及建议
适应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各级工会坚持以职工为本,农民工作为新兴的职工群体,教育培训问题尤为重要。贯彻落实___、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和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决策部署,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解决农民工教育培训中的实际问题,政府是关键。各级党委政府应把农民工教育培训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城镇劳动者素质提高的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在教育培训经费上,应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配合、用工单位、农民工个体共同投入的费用分担机制。在政府保证投入的前提下,引导用工企业和单位加大教育培训投入,协调社会资源,促进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农民工教育培训对企业发展具有显著的长效性价值。国外统计资料表明,职工教育投资1美元,可以创造50美元的收益。可见,企业教育是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因此,我国企业必须树立长效性投资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建立规范化的企业教育和员工培训制度。作为企业教育与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培训的长远意义,把农民工培训纳入企业长期发展规划。同时,要加强监管,用于补贴农民工培训的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3.1是要在全社会树立重视农民工教育培训的理念。
对于政府来说,无论是基于农民工在我国劳动力数量中的较大比重,还是基于农民工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忽略的作用,都应将农民工教育培训置于国家基本建设范畴。因此,政府要着力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营造重视农民工教育培训的良好社会环境;制定有效的农民工培训激励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农民工主动参加培训,要从上至下加大监督力度,抓好农民工培训政策的落实。
3.2是要建立农民工教育培训资金投入与使用机制。
在农民工培训经费投入上,继续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多元投入机制。但政府应强化其主要责任,中央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农民工培训国家项目;各级财政要切实把农民工培训经费纳入财政经常性预算;用于补贴农民工培训的经费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加大投入力度,增加农民工输出前培训补贴,将城市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扩大到在城市就业并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中;在促进就业资金中,各级财政应增加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补贴资金。政府投入,将是农民工培训工程健康开展的基础。在农民工培训资金使用方面,关键是要科学定位使用重点及方向。对于财政性资金,要更多承担农民工培训工程的管理、协调方面的投入,农民工“引导性”培训投入、信息服务和维权服务等公共产品的投入等。对于企业而言,培训基金应集中投放于设施建设、师资建设等,核心在于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的实效性。培训资金投入方向合理,重点突出,是提高有限资金使用效率的前提。
3.3是完善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工作体系,整合社会资源。
由于我国农民工培训多部门共同管理,部门资源过于分散,不仅难以管理,而且不利于发挥规模效益和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将不同部门间教育培训资源加以整合,统一协调管理,使之发挥整体效益,是推进农民工培训的基础性课题。在公共资源相对短缺的条件下,整合资源还意味着普通教育资源、社会资源的充分挖掘,农民工培训走向社会化、市场化,从而增强农民工培训的专业化程度,提高培训效益,这是我国农民工培训的重要方向。
3.4是要实现农民工教育培训内容的多元化。
要重视农民工的城市生活常识的普及性教育,引导农民工对城市文明的认同感和对城市生活的责任感;重视法制观念教育,帮助其树立现代公民意识、权利意识、平等意识,培养其在多元化利益分配格局中的安全感、话语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在技能培训环节,要加大实训力度,通过集中讲授和小范围现场演示、实地操作方式,重在提高农民工的实际动手能力。技能培训应按技术含量分设不同类型、等次,适应不同文化与技能基础的农民工的需要,满足部分农民工提升和发展的要求。对于农民工而言,强化培训意识,使其基于培训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主动参与培训,适应劳动力市场要求。
在这里,我想呼吁大众都来关注教育这个问题,关于农民工教育问题,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希望他们在社会力度的帮助下,生活有所改善,文化水平也有所提高。很希望那些出门在外打工的叔叔阿姨能够常回家看看他们的年迈的父母,看看他们的子女为他们的未来努力的样子。也希望在大众的一同帮助下,我们这个社会越来越和谐,城市越来越美好。
第7篇 关于返乡农民工再就业情况调研报告
××村位于××县城以西13公里处,境内山大沟深、土地瘠薄,大多数群众分布在沿河两岸的高山上,是汉中市确定的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也是我的扶贫联系点。全村共3个村民小组138户535人,有成年劳力266人、其中富余劳力160人,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640元。由于没有村办企业和村级积累,以生猪养殖、石料开发为重点的农村产业刚刚起步,所以劳务输出是该村唯一的支柱产业,外出务工人员常年保持在100人左右,收入占到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去年5•12汶川特大地震使这个村子遭受了严重灾害,世界金融危机又迫使该村外出务工人员年前陆续返乡。现在我县农村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基本完成,已经过了外出务工的高峰期,返乡农民工情况到底如何?对此我深入该村进行了认真调研。
沉重的打击
20xx年初,全村外出务工人员达到126人,其中县外97人,县内29人。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失业潮,不可避免地对以劳务输出为支柱产业的××村造成了沉重的打击。
——负担加重。5•12特大地震,使该村138户全部受灾,其中倒塌房屋31户130间,严重危房10户38间,一般受损75户211间,需重建41户172人163间,重建户和维修户占到了72.5%。经测算,重建户户均需支出重建费用7—8万元,除去各方援助,不但花光了所有积蓄,而且户均贷款2.5万元;一般受损户除去各方补助外,户均也需支出1000多元,使许多刚刚走出贫困阴影的家庭又背上了沉重负担,面临再次返贫的危险。同时,农村群众1566范文网的其它支出仍在不断增加,比如因为中小学校撤并,农村小学一年级就开始住校,每月生活费用最少在二百元以上,而高中、初中每月则在三百元以上,一户一个学生每年就要二、三千元;再比如,婚丧嫁娶、修房造屋送礼本无可厚非,但近年来农村礼金水涨船高,一般最少50元,多则100元至数百元不等,普通家庭因此陋习去年平均就要送出20xx元左右,加上看病花钱、产业发展投入等,使农民花钱的项目增多,负担加重。
——收入减少。20xx年,××村务工总收入有望达到 120万元、人均近1万元,但突如其来的地震和严重金融危机使大家的发财梦破碎。地震当月,全村就有50名农民工返乡,年底前全村126名农民工全部返乡。20xx年实际务工总收入34万元,人均才3000元,与20xx年相比人均少4000元,与期望相差6000元,收入锐减。返乡后,劳力主要投入到灾后重建中,无重建任务的大多数都在为亲戚朋友帮忙,没有收入或收入很少。年底重建任务基本完成后,许多人自发外出找“活”,却发现工作极其难找,有也是收入较低且无保障,大多数花了冤枉钱、跑了冤枉路,却没有着落,不得不返乡。
——心理失衡。面对沉重的还债压力和经济负担,本想下功夫挣钱,却不料遭遇经济寒冬,突然没有了来钱门路,往年出县务工近100人,今年春节期间才外出10余人,许多群众对此忧心忡忡,唉声叹气,对以后干啥心里没底。一些人甚至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变得空虚烦躁、彷徨不安,使得本来平静祥和的村庄出现了新的不稳定因素,家庭矛盾增多,邻里纠纷多发。特别是一些本就游手好闲的人整日游逛,无事可干,农村酗酒、赌博之风开始抬头,治安案件有所上升。
积极的变化
调研中发现,尽管特大地震和金融危机给××村造成了沉重打击,使农民增收更为困难,维稳压力更加沉重,但在镇村组织的努力下,返乡农民工在就业观念、就业形式等方面呈现出了一些可喜的积极变化。据初步统计,截止3月底,全村160名富余劳力除去从事农业产业外已就业122名,其中县外务工28人,县内务工52人,自主创业就业42人。
——技术工从“徒有虚名”变为“强势群体”。去年之前,泥瓦工、木工、驾驶员等技术工用工价格较低,一般为50至60元一天,而从事煤矿、金矿等井下作业的体力劳动者日工资达到200元左右,因此许多技术工都放弃了所从事的专业,转向高风险、大强度、高收入的井下体力劳动,呈现“脑体倒挂”的现象,也使大力推开的技能培训无人参与。去年“5•12”地震以后,技术工非常紧俏,工价大幅提高,日工资可达120元。今年赴县外务工的无一例外是技术工或熟练工,在县内周边找到相对固定工作的有70%是技术工或熟练工。有一技之长的劳力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依然能够找到工作,劳动环境相比于井下作业更加安全稳定,收入相对较高且有保障,对此,许多务工人员意识到了技能的重要性,开始纷纷主动找政府参加培训或“拜师”学艺,谋一技之长,为今后就业打下基础。
——农民自主创业从“不敢着手”变为“大胆争取”。农民工在外出务工的过程中开阔了眼界,掌握了一些技术技能,对市场经济也有了一定了解,具备了创业的基础和愿望 。但过去由于打工容易、挣钱无风险,创业热情不是很高,但现在外出务工越来越困难,创业也就成为当前不错的选择。××村从去年下半年到现在,就新建了1个免烧砖厂,新开了1个规模较大的石场,新增21台汽车,新增餐饮、维修、商店等个体户4户,共安置了40多个劳动力就业。
——农业产业项目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发展”。过去农村发展产业项目,农民思想上普遍存在投资大、见效慢、风险高的顾虑,畏难情绪严重,主动性不强,尽管行政全力推动,但效果很不明显。而今年,由于外出务工无好门路,大部分从事体力劳动的群众赋闲在家,加上近年来农产品价格不断上扬,有利可图,促使群众发展农业产业项目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目前,××村新增5头以上养猪户21户,100只以上乌鸡养殖户4户,蔬菜种植大户5户,养蚕专业户7户,还有12户计划明年种植烤烟50亩,40多户正在建设圈舍准备养猪,农业产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势头。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消极对待”变为“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有限,往往需要发动农民义务投工投劳,但由于青壮年劳力多数外出务工,许多基础设施项目很难推进到位。现在大部分劳动力返乡,计划在本地发展产业,但苦于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条件的制约而无法实施,因此,“要想富先修路”成为农民的主流思想,许多农户开始强烈要求修建道路、水、电等设施。该村去年到现在,已新修村组道路1.5公里,农电改造800米,修建沼气池85个,年内计划还要修建、改建道路2.7公里,修建灌溉水渠650米。
有效的做法
调研中发现,去年农民工返乡潮出现之后,镇村两级组织就开始关注此事,主动采取措施,通过本地企业“扩容”、重建项目“消化”、增收产业“转移”等方式主动安置返乡农民工,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一是建立帮促机制,加强教育引导,着力转变返乡农民工的择业观念。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镇村首先在全村开展了摸底调查,对返乡农民工个人专长、择业意向、产业基础、家庭困难等方面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在此基础上建立帮促机制,采取分片包抓、结对帮扶的形式,将提供就业信息、指导产业发展、解决具体困难等责任细化落实到了村干部和无职党员的人头。同时村“两委”采取召开村民会议、上门入户、田间地头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为农民工分析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就业形势,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新政策、新措施,引导他们适应形势、看到机遇,积极就近择业或者发展农业产业项目增加收入,改变了群众的择业观念,增强了发展信心。
二是抢抓重建机遇,扩张本地企业,积极拓展返乡农民工的就业空间。地震发生后,××村“两委”就敏锐地看到了重建带来的机遇,依托村内优质石材资源,由村支书带头、村民入股创办了一家年产值1300万元的石料加工企业,主要为重建工程和县水泥厂、略钢公司等工业企业供应石料,目前石料厂经营形势良好,除专业技术人员外还吸纳本村返乡农民工6人,带动发展村内27户会驾驶技术的群众购车辆、跑运输。村上还利用闲置场地招商新建了一家年产值600万元的免烧砖厂,不仅低价供应当地重建用砖,还吸纳了本村5名农民就业,带动了7、8台汽车跑运输。同时,村上抓住重建机遇,选择有头脑、懂技术的人有组织地在本地邻近乡镇承揽工程,带动20余名农民工增加了收入。
三是落实产业项目,强化组织服务,有效推动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为鼓励农民发展产业增收致富,村“两委”一方面狠抓龙头带动,以位于该村的荣源生猪养殖公司为龙头,成立了××村养猪协会,建立了10万元的发展基金,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互动发展模式,带动村内5头以上的养殖户25户,年内计划发展到70户,占全村总户数的半数以上。同时利用我县独一无二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品种乌鸡,正在新建一家年养殖能力5000只的标准化养殖场,可带动周边30余户群众。另一方面围绕户均有1—2个增收项目的总体思路,积极创建党员干部示范户,并利用示范户对群众情况清、底子明、号召力强的优势,在项目选择、资金扶持、技术指导上进行示范引导,带动58户以务工收入为主的农民工家庭确立了新的增收项目。
深刻的启示
××村的情况是××县乃至西部贫困地区返乡农民工问题的一个缩影。正确理解地震和金融危机对农民工的冲击,解决他们的就业和增收致富难题,不仅是调整农民增收结构、推进农村经济转型的一次难得机遇,也必将成为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起点。作为地方党委政府,必须站在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提高认识,正确引导,通盘考虑,统筹解决。
启示之一:强化基层组织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基本前提。乡镇和村级组织在破解农民工问题中的作用非常明显,大有可为。特别是村组干部具有农民和干部的双重身份,他们大多数能力强、点子稠、路子宽、威信高,又最了解务工群众的情况,在农民工心理疏导、思想教育、产业发展、转移安置工作上的亲和力强、办法操作性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责任机制、激励机制,促使村组干部和优秀党员积极发挥好参谋、推手和示范带动作用,更多地将农民工的就业安置问题在村一级消化。要发挥好基层综治、调解、司法、公安机构的作用,宣传法制,调解矛盾,化解纠纷,确保农村社会治安稳定。要发挥好各类产业协会、基金组织、专业合作社、互助团体等中介社团组织的作用,精心呵护好这一新生事物,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技术扶持,进行有益的引导和管理,促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有所作为。
启示之二:扩大扶贫扶持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因素。作为西部地区的国家扶贫重点县,我县的扶贫开发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三捆绑、四结合、五到位”的扶贫经验在全省推广,多年的努力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由于立地环境和经济条件限制,扶贫的步伐跟不上外界发展的步伐,农民脱贫致富的底子很薄,仅5•12地震一场灾难就使成千上万的家庭花光了家底,背上了沉重负担。因此,必须适时调高贫困线标准,切实加大对山区贫困县的扶持力度,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增强造血功能。特别是对这次遭受严重地震灾害的地方,应特别增加扶持资金,帮助恢复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条件,减免或代偿农民建房贷款,解除农民沉重负担,防止因灾返贫。同时,应建立针对农村弱势群体、特殊困难家庭的救助帮扶基金,扩大和提高农村低保,增加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农村中小学寄宿生补助金额,较大幅度减轻农民负担。
启示之三:拓宽就业渠道是破解农民工问题的当务之急。面对返乡农民工就业的严峻形势,必须改变外出务工独大的现状,利用灾后重建机遇和国家扩内需、保增长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盘活本地用工需求,将外出务工、本地用工、自主创业、从事农业产业等就业形式结合起来,不断拓宽就业渠道。要加强用工信息的交流,组织农民工有目的地外出务工,提高保障;要出台导向性政策,对聘用返乡农民工的企业给予各种优惠,促其更多地使用本地农民工;要下功夫研究鼓励农民工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拿出专门资金予以扶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确保多渠道化解农民工就业难题。
启示之四:培育新型农民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根本举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有一大批有文化、有素质、懂技术、懂政策的新型农民作为中坚力量。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我县就在全县逐步推行了以素质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解决返乡农民工问题,必须继续深入推进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一方面深入学习宣讲党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进行思想教育、素质教育、法制教育,提高村民的政策水平、道德水平和法制水平;另一方面,要结合农民工的就业愿望和村情实际,制定长期的农民工培训计划,整合各渠道的补助政策和培训项目,突出市场急需的专业技能和农业产业实用技术,切实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培训效果,从根本上提升务工人员的整体素质,达到一人有一技、一家有一业的良好效果。
启示之五:壮大农村经济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必由之路。农村发展的方向是城镇化,农业发展的方向是工业化。解决农民工的问题,关键是要繁荣农村市场,壮大农村经济。当前,一方面要抓住灾后重建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机遇,兴办配套企业,壮大集体经济,更多地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活跃农村经济;另一方面,必须利用劳动力返乡的有利时机,按照发展绿色、生态、特色农业的要求加快结构调整,重点扶持一批龙头农业,强化“公司+基地+农户”和“产业+协会”的农业经营模式,力争在特色农业产业开发上取得重大突破,解决好农民工长远增收的问题。
第8篇 2023年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农民工是我国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本文将介绍2023年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2023年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1)
摘 要:《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实施1年以来,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月均工资比2023年增加625元,拖欠问题有所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但是农民工收入低、处境困难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市民化愿望也远远没有实现。所以必须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
关键词:农民工;市民化;最新情况;调查报告
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没有同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的估算,2023年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数量为1.2亿,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全国农民工总数大约为2亿多人,成为仅次于农民而多于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劳动力群体。尽管农民工群体为城市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一直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存在各种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弱势群体。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政府在近几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规定、方针政策,设立了维护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生存状况的组织和机构,加强了对农民工问题的治理。2023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这是国务院首份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综合性文件。《国务院意见》将解决农民工问题提升到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的高度,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比较全面地提出了解决农民工诸问题的思路、任务和具体措施。一年来,《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如何?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发生了哪些变化?产生这些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怎样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带着这些问题,2023年2~3月,武汉大学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在武汉、广州、深圳、东莞和湖北省、河南省等部分农村进行了一次农民工最新情况的调查。调查共发放问卷1 000份,收回问卷812份,有效问卷765份,接受调查的农民工的就业地分布在19个省市、输出地分布在28个省市,涉及农民工的各种问题81个。以期通过调查获得的数据与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的调查数据和《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以及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23年的调查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及其变化,以及导致这些变化的原因,对《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做出评价,并提出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和政策建议。
1 农民工群体的基本状况及其变化
1.1 农民工的平均年龄略有增加,仍以青壮年为主
在763个样本中,平均年龄为33岁,其中16~25岁的占28.8%,26~30岁的占12.3%,31~40岁的占31.4%,41岁以上的占27.5%。与2023年相比,农民工的平均年龄提高了4岁,30岁以下的农民工比重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40岁以上的农民工比重增加了近12个百分点。从性别结构看,女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低于男性。女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31岁,30岁以下的占53.8%;男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34岁,30岁以下的占38.5%。
1.2 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
从文化程度看,2023年初,文盲/半文盲占3.3%,小学文化程度占16.6%,初中文化程度占59.6%,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占18.8%,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0.7%。与2023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83%下降到80.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17%上升到19.5%。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虽然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在本次调查中,农民工的平均文化程度为8.7年,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仍高达805%。在对阻碍你外出打工的主要原因的回答中,164%的农民工认为文化程度太低是最主要的障碍,这在所有选项中是最高的。
1.3 农民工从事的行业部门有所扩大,但仍以制造业、建筑业为主
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就业部门分布于国民经济的几乎所有部门,但是农民工的就业部门仍然比较集中。在720个样本中,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人数最多,分别占42.1%和36.7%,二者共占78.8%,其次依次是社会服务业占6.4%,批发零售业占4.4%,住宿餐饮业占3.8%,采矿业占2.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0.8%,其他行业占2.4%。与2023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逐年上升,且上升幅度也逐年加大。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2002年占22%,2003年占25.2%,2023年占30.3%,2023年初达到42.1%;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2002年占16.6%,2003年占16.8%,2023年占22.9%,2023年初达到36.7%。
1.4 农民工家庭务工收入增加,经济状况得到改善,但大部分农民工认为他们在打工地的经济地位仍然不高
调查显示,2023年初农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8 588元,人均收入4 408元,其中人均务工收入3 314元,人均农业纯收入1 094元,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6.7%。根据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23年的调查,2023年,农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6 065元,人均收入3 587元,其中人均务工收入2 681元,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4.9%。与2023年相比,农民工家庭务工收入有了较快的增长,在总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成为农民工家庭收入增长的最重要的源泉。虽然,农民工家庭的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并有682%的农民工家庭的经济情况在当地农村居于中等以上,但65.7%的农民工认为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这种反差表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
1.5 东部地区仍然是农民工的主要输入地,但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数量增加,跨省、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调查表明,中部和西部地区仍然是农民工的主要流出地,而东部地区仍然是主要的输入地。在本次调查中,中西部地区输出的农民工比例为71.4%,比2023年高出4.4个百分点;57.9%的农民工在东部地区就业。虽然农民工的输出输入地基本格局没有改变,但出现了两个显著的变化:一是农民工在中部地区就业的比重有所提高。2023年初在东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比2023年的70%下降了12个百分点,而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则较2023年的14%上升了13个百分点,达到27%。二是跨省、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下降。2023年跨省和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占全部外出农民工的50%和35%,2023年初,这一比重分别为48.6%和32.4%,分别下降了1.4和2.6个百分点。
2 农民工生存状况的积极变化和存在问题
2.1 农民工的工资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工资水平仍然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2-2023年,农民工月均工资由659元上升到780元,增长18.4%。而在2023年初,农民工月均工资超过1 300元,达到1 305元,比2023年增加了625元,增长801%,可见2023年以来,农民工工资增长速度加快。从各月均收入组看,2023年初月均800元以下的低收入组的农民工的比重大幅度下降,如月均收入在300~500元的农民工占29%,比2023年下降了149个百分点;月均收入在500~800元的农民工占156%,比2023年下降了214个百分点。月均800元以上的较高收入组的农民工的比重则大幅度增加,如月均收入在800~1 000元的农民工占320%,比2023年提高了156个百分点;月均收入在1 000~00元的农民工占131%,月均收入在00~1 500元的农民工占172%,1 500元以上的的农民工占192%,三者合计,即1 000元以上的农民工达到495%,比2023年提高了283个百分点。
虽然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仍显著低于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农民工2023年初的月均工资仅相当于2023年11月全国职工月均工资的854%。此外,2023年初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5 h,大大超过了城镇职工的平均工作时间。如果按2023年城镇职工每周工作478 h计算,则2023年初农民工小时工资仅为2023年全国职工小时工资的628%,农民工的相对工资水平就更低了(2023年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劳动统计年鉴》)。
2.2 工资拖欠问题有所缓解,但一些行业和地区工资拖欠问题依然严峻
在此次调查中,654%的被调查对象从未被拖欠过工资,188%的偶尔被拖欠过工资,158%的经常被拖欠工资,人均拖欠工资384元,而且大多数农民工通过与雇主协商等方式已经追回其中的85%。与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23年的调查数据相比较,偶尔或经常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降低了137个百分点,人均拖欠工资也下降了近600元,追回的工资比例则上升了124个百分点。由此可见,近两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从行业和地区的工资拖欠情况看,工资拖欠的行业结构基本保持不变,而地区结构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农民工就业比较集中的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中,建筑业的工资拖欠问题仍然最为严重,制造业次之,服务业最好。在工资拖欠问题最为严重,政府集中治理力度最大的建筑业,工资拖欠的比重虽然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是在本次调查中,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仍达到445%,比全国平均值高出97个百分点。在服务业,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占194%,比全国低152个百分点。从农民工输入地的地区结构看,作为农民工最为集中的东部地区,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最严重的地区,因而也一直是政府治理的重点地区。从本次调查的结果看,这种格局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西部地区已经超过东部成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最为严重的地区,东部地区则成为程度最轻的地区。在西部地区,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达到583%,比全国平均高出237个百分点;而在东部地区,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比全国低2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的情况没有发生大的变化,经常或偶尔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比全国高出23个百分点。
2.3 政府提供的就业服务有所改善,但大部分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和工作的途径仍然以非正式途径为主
调查显示,有174%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政府组织,70%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职业介绍机构,而这一比例在2023年分别为19%和126%,两者合计共提高了99个百分点。表明农民工就业的组织化程度有所提高,政府提供的就业服务有所改善。但是农民工的非正式信息渠道和就业途径仍然居于主导地位。2023年初,756%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没有使用过政府组织和职业介绍机构,854%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过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823%的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依靠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只有42%的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通过职业介绍机构和政府组织,58%的农民工则是将街上张贴的招工广告作为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而上述对农民工找到工作最有帮助的信息渠道与农民工获取工作信息的主要渠道基本上一致。由于缺乏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的帮助和政府与职业介绍机构的依靠,仍有116%的农民工认为找工作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没有就业信息和没有人帮助。
调查显示,使用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找到工作的时间,816%的是在1周以内,117%的是在1个月内,66%的是在1个月以上,而未使用过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找到工作的时间,这一比例分别为704%、176%和120%。虽然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使用亲戚、熟人和老乡等个人关系比不使用个人关系能够更快地找到工作,但是通过政府组织、职业介绍机构、报纸电视等媒体以及人才市场等正式渠道获取工作信息或找到工作的农民工的平均工资,要高于通过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和街上张贴的招工广告等非正式渠道获取工作信息或找到工作的农民工。在本次调查中,前者的月均工资为1 348元,后者的月均工资为67元,前者比后者高出81元。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也显示了类似的结论。那么以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为打工主要目的农民工,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为什么不愿意选择能够给他们带来较高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政府组织或职业介绍机构呢?主要原因是相关组织机构宣传、服务的不到位以及这两种方式本身的不规范、不完善,导致农民工不得已而选择其他的非正式途径。在本次调查中,68%的农民工认为以上两种途径费用太高,266%的农民工对以上两种途径缺乏信任,害怕被骗,130%的农民工仍然不知道利用以上两种途径,536%是由于有了亲朋好友等个人关系的介绍等原因而放弃使用以上两种途径。
2.4 农民工超时加班现象依然严重,大部分农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
调查显示,2023年初农民工的劳动时间,每周平均65天,每天平均100 h,比2023年3月的每周平均66天和每天平均1001 h略有下降,但大大高于城镇职工的平均劳动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超时加班就成为农民工工作的常态。609%的农民工表示他们要经常加班,541%的农民工表示在节假日不能得到休息。由于大部分农民工是在制造业和建筑业就业,很多工种岗位具有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特点,超时加班工作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虽然农民工要经常加班,以牺牲健康权和休息权为代价,但是很多农民工却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在经常加班的农民工中,有406%的没有加班费。在节假日的加班中,更有601%的没有加班费。
2.5 虽然农民工对企业和工种岗位的满意度较高,但农民工的社会满意度较低
2023年初,农民工对目前打工的企业和工种岗位的评价较好,满意度较高。在农民工对打工单位的评价中,对打工单位很满意的占52%,较满意的占253%,一般的占525%,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仅占146%和24%。农民工对目前的工种岗位感到很理想的占54%,较好的占297%,一般的占495%,较差和很差的仅占128%和26%。与2023年相比,农民工对企业和工种岗位的满意度都有所提高。从社会地位方面看,657%的农民工认为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476%的农民工认为他们的社会地位一般,203%的被访者感觉社会地位不高,个人尊严方面曾经受到过伤害,96%的农民工担心受城里人的歧视。
2.6 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有所提高,但仍存在许多制约因素
与2023年相比,2023年初,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均有所提高。2023年初,有665%的农民工表示愿意参加社会保障,比2023年的参保意愿提高了115个百分点;实际参加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农民工分别占总人数的262%,80%,130%和48%,比2023年分别提高了198,62,112和41个百分点。说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程度依然很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意愿和实际参保率都有待提高。
2.7 尽管大部分农民工愿意市民化,但他们融入城市仍存在很大的障碍和困难
只有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过程才算完成,只有尽可能多的农民工成为市民,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格局才能改变,农民工问题才能最终消失,三农问题也才有可能得到解决。从目前的情况看,虽然大部分农民工愿意脱离农村、实现市民化,而且这种愿望还在增强,但是他们融入城市仍存在很大障碍和困难。在接受调查的757位农民工中,在条件或政策许可的情况下,678%的希望脱离农村,成为真正的市民,这一比例比2023年提高了133个百分点;不希望脱离农村,成为市民的农民工仅占322%。农民工希望成为市民的原因主要是城乡在收入和生活水平、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以及社会地位上的巨大差距。调查显示,在农民工希望成为市民的最主要的原因中,排在前四位的依次是城里人收入高,生活更好、孩子能接受更好的教育、农民负担太重、农民社会地位太低,分别占337%,210%,139%,106%(见表1)。农民工不希望成为市民的原因主要来自城市的工作、生活压力和风险。农民工不希望成为城里人的原因中排在前四位的依次是城市压力大,不如农村生活舒适、城市就业风险大,害怕失业后生活没有保障、城市房价太高,买不起住房、城市生活费用太高,分别占227%,219%,146%,112%(见表2)。
尽管大部分农民工希望脱离农村,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并没有成为真正的市民。在694个样本中,870%的农民工认为还没有成为市民,58%的农民工不清楚自己是否已经成为市民,只有72%的农民工认为已经成为市民政策性因素是阻碍农民工成为市民的最主要原因。在没有成为市民的农民工中,256%的认为是政策原因造成的,只有113%的是不愿意成为市民。此外,虽然有631%农民工的认为是自身还不具备成为市民的条件,但这并不是说这部分农民工真的不能在城市生活下去,而是恰恰反映了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下,政府对农民工成为市民的条件要求过高,从而农民工也按照政府的标准来审视自身的条件。在农民工认为成为市民的最主要标志中,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有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和较高的收入、取得了城市户口和在城市购买了住房,分别占379%,256%和177%。这些成为市民的标志或条件本身就是由现行的管理体制和政策设置的,在现行的管理体制和政策背景下,农民工确实很难具备这些条件。在影响农民工成为市民的因素中,923%的农民工认为最主要的因素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城市过高的房价,还有66%的农民工认为是农村土地制度。
表1 农民工希望成为市民的主要原因(%)
项 目 最主要的原因 第二位的原因 第三位的原因 合计
城里人收入高,生活更好 33.7 20.7 10.0 64.4
孩子能接受更好的教育 21.0 22.4 19.9 63.3
农民负担太重 13.9 9.4 15.0 38.3
农民社会地位太低 10.6 7.8 8.8 27.,尽在1566范文网。
第9篇 2023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中国农民的现状是怎样的呢?小编给大家介绍2022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2022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1)
一、农民工追讨工资的件次及维权方式发生变化 20_____年两节期间,农民工到因农民工工资未及时支付个访、集访共20余件次,涉及金额1201.1万元。20_____年两节期间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率上升了15.9%,金额上升10.8%,人数上升51.7%。不包括农民工到区城乡建设委,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农民工问题,堵高速路口等方式,在城区发生一次。城区堵交通干道的行为在北环路,三环路数次发生,同邦。国际城数次发生民工拉标语、敲盆子等方式上街游行。
二、工程领域普遍存在此类现象
其中工程项目有政府项目,也有私营工程,如示范街道及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工业园区厂房建设工程,巴渝民居改造工程,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就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要求各融资平台,国有公司,行业主管单位等要及时监督,按照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等方式保证工资按时发放。层层建立预警排查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层层落实专人,筹集应急资金,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支付投诉问题。
三、存在的原因
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受国家政策调控影响,也有融资市场的限制,支付压力逐渐加大,有个别劳务公司恶意欠薪,或者劳务公司因工程接近收尾,以追讨工资为名,雇请民工帮忙追讨保证金及工程尾款等行为。
根据20_____年两节期间信访反映出来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项目资金不到位。因银行银根一度紧缩,使得资金融资难,筹集资金不到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资金跟不上建设的进度,到了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或结点,建设单位无资金来支付进度款、结点款。由此直接给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劳务班组造成巨大的支付压力,或以各种借口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矛盾纠纷增多。
(二)是合同履约难度大。按合同约定执行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日常管理工作的依据。一方面,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选择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在选择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在选择劳务班组的时候,由于这些企业的实力和信誉度参差不齐。实力雄厚和信誉度好的企业都能严格履行合同,也能顺利应对市场中的各种风险。遇到经济实力差和信誉度差的企业,他们会以各种形式和方法给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施加压力,逼迫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提前履约支付款项。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劳务分包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不规范,甚至有的工程项目根本就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只有口头约定。导致争议、纠纷不断,给处理这方面的信访问题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工资监管力度差。目前,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主要是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支付给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支付给民工班组、民工班组支付给农民工。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在划拨工程款时,未遵循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原则。即使建设单位在已按合同给定支付工程款后,下属分包单位未直接支付给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从中反映出工程项目对农民工工资监管乏力。
(四)建设秩序不规范。部分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未细化不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不力,导致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诱发争议和矛盾纠纷较多。
四、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为了杜绝和减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的发生,积极探索防止拖欠的方法及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拖欠。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资金达不到规定比例或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的经营性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坚决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对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全区各类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要尽快成立处理民工工资应急方案,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民工工资投诉问题。
(二)是落实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认真落实建设领域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利用市场评价、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合同履约、市场行为四个评价体系,重点是参建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采取房屋建筑多层不得少于2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高层不得少于3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完成一半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取建设进度过半一次,结束一次,加强对我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对存在有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行为的工程项目,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工程项目,采取建管、质量、安全、造价管理科室、站、所联动,限制该工程活动的继续进行。
(三)是健全农民工用工体系。区人社局要积极探索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用工情况、用工合同签订的动态监督管理力度,随时掌握工程各阶段、各工种的农民工用工情况。切实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月结月清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由建设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落实专人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由用工单位以工资名册的形式向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报送备案。
(四)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首先相关部门要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管理,重点是在资格审查中,要确保建设单位择优录取实力雄厚、管理规范、信誉度好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坚决打击挂靠、围标、窜标行为。其次,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是加强对施工合同及履约情况的监管,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均表现在对合同的事后监督,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合同备案后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早发现未按照合同进行履约的情况,避免造成承发包双方的扯皮事件,即时予以纠正,避免更大的损失,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对不按照合同执行的主体应视情况给与一定的处罚。再次,涉及施工现场的管理部门,要强化施工现场的监管,重点是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从业人员持资格证上岗情况、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现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五)是落实清欠工作责任制。清欠工作在今后几年的工作中任务非常艰巨,是关系我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区委、政府一定要把他摆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上来抓。必须进一步完善健全清欠机制,以目前已经建立的清欠机制为基础,以《刑法修正案》第四十一条规定支撑,以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为重点,以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为原则,层层落实责任,落实专人,继续推进清欠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融资的力度,确保工程项目资金到位,切实维护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2022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2)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镇)和乡镇企业就业。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这就是被称为农民工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主要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他们就业流动性强,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有的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虽然尚未成为城市居民,但与农民也有很大的不同,生产生活方式、思想文化观念已受到城市现代文明的熏陶。农民工的大量涌现,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民工的出现和发展,是中国国情的产物,将长期存在于现代化事业的进程中。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一个重大的历史性课题。
一、充分认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大量事实说明,农民工已是我国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据国家统计局调查,2023年全国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其中进城务工人员1.2亿左右。农民工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在建筑业、采掘业中占到近80%,在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这一比重达到50%以上。农民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过去20多年,如果没有农民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就不会有那么快,沿海地区新兴产业和开放型经济就不可能迅猛发展。
___、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已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拖欠工资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社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有着极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改革发展稳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义。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这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决定的,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制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使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必须实行有利于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农民工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闯出了一条城乡融合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工农关系,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使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也必然要求解决好涉及农民工权益的一系列问题。只有妥善解决他们在劳动工资、就业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益,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有序安定的社会局面。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各国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进度和方式不同,其社会效果也不一样。我国人口众多,农村劳动力数量也多,又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市中。农民工队伍的出现和壮大,是我国特色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正确抉择和有效途径。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不是短期的,而必将是长期的。我们必须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并从我国国情出发,正确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能否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进程和宏伟目标的实现。
胡锦涛___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综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并明确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是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科学判断。___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提出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为我们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从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正确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感和长期性。
二、解决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的指导原则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事物。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有正确的指导原则。概括地说,既要遵循世界上现代化建设的一般规律,又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积极解决农民工面临的诸多问题,又要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既要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又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发展,推动中国特色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稳步健康发展。进一步地说,解决好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第一,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就是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必须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农民工、尊重农民工、保护农民工的良好氛围。这不仅要体现在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中,也要体现在各地方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中,还要体现在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念和做法中,任何部门、地方和单位都不应有歧视农民工的规定和做法。
第二,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努力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服务,提供维护合法权益和子女接受教育的服务。在管理方式上实现由防范式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在公共产品提供上实现由单纯面向城镇户籍人口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常住人口转变。要充分发挥企业、社区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使农民工享受应有的公共服务和权利,也使农民工更好地适应在城市工作、生活的新要求。
第三,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就是实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要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搞好科学规划,实行正确的政策措施,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我国国情决定了和规定着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这样,才能确保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防止大量农民盲目涌进城市特别是大城市,避免一些国家出现过的大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和贫富悬殊的现象。
第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就是要坚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各种问题。我们国家地域辽阔,各地发展不平衡,解决农民工问题也一定要考虑到各地的差异,不搞一个模式。近些年来,许多部门和地区进行了不少的尝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要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输出地和输入地都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问题。要积极探索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第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就是既要抓紧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靠改革和发展,逐步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深层次问题,形成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与制度。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流动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也将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长过程。解决农民工问题应该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方向性和操作性相统一。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原则、方向和思路,为各地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措施留有空间。
贯彻以上这些原则,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思想,尊重、保护和善待农民工,走中国特色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之路。
三、当前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
解决农民工问题涉及面广,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当前,特别要抓紧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一些带普遍性和最现实的问题。
第一,着力解决农民工收入偏低和生产生活条件差的问题。这是农民工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也是当前农民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一方面,要从制度机制上杜绝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现象,通过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到农民工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切实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现在,不少地方在这两个方面都做了积极探索,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成熟做法。同时,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要依法保障农民工的休息权和休假权,监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对于延长工时和占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任何企业都不得压低或变相减少加班时间的工资支付。要多渠道地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标准,通过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和公共服务,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
第二,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和劳动合同管理。关键是要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工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各地方、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各级政府都要把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要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招用工行为。要适应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求,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与监督,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任何单位都不得违反劳动约定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特别要依法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对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应从严惩处。
第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也是各方面都比较关注的问题。抓紧建立符合农民工就业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这既涉及维护农民工权益,也关系稳定农民工队伍。要根据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首先着力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要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各地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抓紧研究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第四,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方式,对农民工实行属地管理。要在编制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当前,子女上学是长期在城市工作农民工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列入教育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输入地政府还要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实行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体制,全面搞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第五,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目前,涉及农民工的侵权案件屡屡发生,由于多种原因使得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困难重重,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至关重要。要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权利。农民工在评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等方面要与城镇职工同等看待。要依法保障农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严禁打骂、侮辱农民工的非法行为。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当然,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相对复杂的问题,一定要根据大中小城市的不同情况,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积极而稳步推进。要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健全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制度,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应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作用。
第六,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这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国庞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指导方针。据调查,目前全国已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在县域经济范围内吸纳了65%,主要是在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浙江、江苏、山东、广东等经济发达省份省内就地、就近转移的农村劳动力都达到90%左右。实践证明,这种就业模式和途径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一定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容量。要努力引导相关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增加中西部地区农民在当地就业机会。要大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不仅可以帮助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收入,也利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要提高小城镇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到小城镇创业和居住。特别要依法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这是降低农民工在城市失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大问题。
第七,着力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由于农民工已经并将进一步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支劳动大军的素质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产业素质和竞争力,关系到整个工业化、现代化水平。因此,一定要用极大的努力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能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水平。要在农民工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农民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成为既熟练掌握职业技能,又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合格的产业工人。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工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广大农民工要努力按照现代产业工人的基本素质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业务和生产技能、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履行当地城市居民应尽义务。
20_____年初,国务院领导同志就研究解决农民工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务院研究室牵头,组织___、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以及部分专家,对农民工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在研究成熟后为国务院制定一个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指导性文件。历经10个多月的努力,课题组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并起草了一个指导性文件;20_____年1月18日,___总理主持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听取汇报,并讨论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已经发布实施。这本,汇集了对农民工问题作系统调查研究的丰硕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丰富了对农民工的地位、作用、现状、趋势和一系列相关问题的认识。农民工这一新事物还在不断发展变化中,请广大读者和我们一起继续关注和深入研究农民工问题,为这支新型劳动大军的可贵精神和重大作用鼓与呼,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作坚持不懈的探索与奋斗。
第10篇 农民工入工会的调研报告
10月24日,唐县民工邸玉龙在一份《工会会员登记表》上签上了自己的姓名,从此邸玉龙正式成为了__x市第一建筑公司工会的一名成员。据__x市建设工会的统计数字显示:从10月13日至今半个月时间里,省会像邸玉龙这样加入工会组织的民工总共有16832名。民工加入工会,标志着他们的身份已经从农民变成了工人,成为了工人阶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落实中国工会十四大提出的最大限度发展农民工加入工会的要求,更好地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__x市总工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决定首先从进城务工人员较多的建筑行业入手,要求所有在__x登记注册的建筑单位组建工会、发展民工会员,并在11月中旬之前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等各项维权机制。
10月13日,__x市总工会召开了建筑企业组建工会发展民工会员的动员大会。之后的半个月时间里,省会107家登记注册的建筑单位共新建了23个工会组织,吸收了16832名民工入会。目前组建工会组织、发展民工入会的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集体劳动合同制度等各项维权机制的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据__x市建设工会主席张建锐介绍:发展民工加入工会,一方面有利于调动民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另一方面民工加入工会后,一旦遇到欠薪或其他危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事情,工会将出面与企业方协商解决,这样有利于更好地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
■民工眼里的工会
虽然目前省会已经有1万多名民工加入了工会组织,但在大多数进城民工眼里,工会还是一个很陌生的字眼。
来自高阳县的民工刘祥福还没有加入工会,当记者把进城民工可以入工会当作一个好消息告诉他时,他没有表现出一丝的兴奋,却反问记者:“我为什么要加入工会,工会是干什么的?”记者把随身携带的资料给刘祥福看,并告诉他:“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刘祥福看完摇了摇头,他没看明白。记者解释说:“工会是民工的娘家,为民工撑腰、替民工说话。”虽然刘祥福对这个解释仍不是很明白,但他对“为职工撑腰、替职工说话”这些字眼很感兴趣,他说,“加入工会要钱吗?加入工会有什么好处?要是老板拖欠我们的工资不给,工会管吗?”刘祥福的提问让记者觉得自己不像是在采访,而像是在接受采访。
■工会理应为其撑腰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为城市的经济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1亿多农民工,仅__x就有60多万进城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和发展做着贡献。在有些行业,毫不夸张地说,撤除了民工也许整个行业都将瘫痪。事实表明,数量庞大的农民工队伍,已成为我国工人阶级的新鲜血液和不可剥离的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虽然农民工为城市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他们在城里遭遇的不公平待遇却很多。大概可列出这么几项:
第一就是农民工进城务工以后遭到很多歧视,比如很多大城市都规定,有100多个工种和行业不允许农民工进入,还有就是民工进城务工必须办理就业证、暂住证,各种收费和各种证卡等。
第二,民工在打工期间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工资拖欠问题,从频频见诸报端的跳楼事件,不难看出这个问题已经发展到严重地步。
第三,民工的生活、生产条件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卫生防疫条件,安全条件,大病、工伤问题都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
既然和城镇职工一样都在为城市建设做贡献,从公平角度讲,对民工的歧视应该消除、民工的合法权益理所当然地应该得到切实保护。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承担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任务,是中国工会不可推卸的分内职责。 另外,民工加入工会从社会稳定角度来说同样重要。1亿多的农民工在城市间流动,尤其像北京,有300万民工在这里,他们发生任何事情、事件都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这种不稳定因素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可想而知。政府如果把民工的事情解决好,对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激励他们共同参与城市、企业的发展和建设,将会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民工入会有好处
民工加入工会意味着他们的身份已经从农民变成了工人,加入工会意味着民工又多了一条维权的渠道。__x市总工会副主席崔秀卫这样解释民工加入工会之后的好处。
加入工会之后,民工的身份就成为了职工,这也意味着,民工将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待遇。假如出现欠薪等劳资纠纷,工会可以出面帮助协调解决。另外加入工会之后,民工的生活和劳动环境也将有所改善,工会还将通过组织技能培训和丰富多采的文化娱乐活动提高民工的素质。
■工会能起多大作用
民工们似乎对自己身份的转变看的并不是很重,“我们不在乎什么民工和职工的身份差别,我们关心的是加入工会之后有什么好处?如果只是加入工会却得不到任何好处,加入工会又有什么用?”来自定州的民工高志远如是说。
已经被拖欠工资问题害苦了的民工们对工会在维权过程中到底能起到多大作用抱有怀疑态度。“现在工作这么难找,如果加入工会老板就不用我了,怎么办?再说以前拖欠工资劳动监察部门不是也在管吗?但工资还不是照样欠?多了个工会到底能起多大作用?”
__x市总工会的一位负责同志解释说:以前拖欠工资劳动监察部门是可以管,但前提是民工必须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监察部门无从下手。民工加入工会以后,工会将帮助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集体劳动合同,这样民工自身的合法权益就有了保障的基础。假如再出现拖欠工资问题,工会可以同用工单位协商解决。即便是工会协商解决不了,有了集体劳动合同再找劳动监察部门解决也就相对容易多了。其他如像遭遇工伤或者死亡以后,工会都是可以出面协调的。单从拖欠农民工工资这块来讲,劳动监察部门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如果再有工会的介入,两家携手共抓,可能效果会更好一些。
■跳楼还要跳多久
“弟弟在工地干活时被砸伤一直没有说法,哥哥情急之下爬上塔吊,以‘跳塔’要挟,直到有关负责人答应解决其弟的1000多元工钱才下来。”(见本报10月29日c6版)这已经是10月份本报报道过的第三次跳楼事件了。
频频发生的跳楼事件不断挑战着整个社会的神经,人们对跳楼的认知,已经从最初的同情发展到了麻木,甚至有人认为跳楼是假讨工钱是真,而且跳楼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应该严惩。虽然以跳楼这种方式来讨工钱,已经被社会舆论认定为一种不恰当的做法,但民工们更看重的是跳楼的结果,因为人命关天不管是谁都不敢大意,这样就可以讨到工钱。可以想象,假如拖欠工资问题找不到更合法有效的解决途径,跳楼事件肯定还会继续。
“民工加入工会之后,工会将担负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责任。除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之外,工会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如果发生欠薪纠纷民工主动找工会解决,相信随着工会监督机制的加强和思想工作的到位,频频发生的跳楼现象将有所改观。”__x市建设工会副主席崔秀卫这样认为。
在以往的习惯说法中,农民往往被比作联系松散的土豆,因其组织性较差,在维护自身权益的时候,多处于不利地位。现下,农民进了城,成了“农民工”,但是,其松散的状态也延续了下来,于是,我们触目所见的,便是太多的民工被欠薪。
这样,提高农民工组织化程度的呼声日渐响亮———民工加入工会,在这个特定的语境下,变得格外吸引人。问题是,加入工会并非万事大吉,更何况,在迈向工会的途路上,尚且有太多的阻隔。
■维权:怎一个难字了得
高阳县民工田保丰去年进城打工,干了3个月后,老板将他辞退,没有给一分钱。但田保丰只能把苦水往肚子里咽,“老板签个合同把我给害了,规定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就走人,一分钱没有。”虽然白干了3个月,但田保丰认为比起同乡的刘心祥自己还算是幸运的。“去年,老刘在打工时腿被石头砸伤,落下了终生残疾。就因为当初合同上一句话:因本人不慎导致受伤、死亡后果自负,老板没有赔他一分钱,老刘只能拖着一条伤腿回了老家。”
劳动合同本是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的武器,但由于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农民工找工作较难,这就导致有相当一部分民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合同。即使签了合同,用人单位也常常设下重重陷阱,出现不少“霸王合同”和“生死合同”,让农民工有苦说不出、有冤难申诉。 ———所谓的合同,也就成了用人单位逃避自身责任和义务的工具。
去年底,新华社记者一份专门针对拖欠进城民工工资问题的问卷调查结果令人心惊:在北京、江苏、浙江等地接受调查的80位民工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不足10,而且72.5的民工表示,他们的工资不同程度地遭到拖欠。最令人瞠目的还不是没有劳动合同和整体拖欠比例,而是民工们的血汗钱被侵吞、拖欠后追讨工资的方式。60的民工选择用反复找老板、直至把老板找烦的方式来讨工资;10的民工表示只能通过吓唬等手段对老板形成压力;另有15的民工辛酸地表示,要不到钱就认命了;只有一名民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这份调查不仅说明了民工在维权过程中困难重重,也说明在民工们的心目中,还没有一个有效的、可信赖的维权机制,以致于大多数民工只能采取法律途径之外的、成本高昂的甚至接近违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那些掌握控制着民工工作机会的老板们相比,单个民工或者少量结帮成伙的民工,都处于不对等的弱势地位。形成这种“强弱分明”的状况,相当重要的原因在于,许多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没有建立工会,民工们无法通过一种组织化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没有自己的组织作为后盾,又缺乏合理有效的维权机制,在与企业的交涉和较量中,无论民工个体还是群体,都势必处于不利境地。
组织民工加入工会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民工找到组织后盾,由工会通过行之有效的维权协调机制,出面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改变民工在与企业交涉中的弱势地位。
■探索:职代会和集体合同
在组建工会、吸收会员工作结束之后,__x市总工会的下一步工作就是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集体劳动合同制度等各项维权机制。
组建工会组织、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民工合法权益的根本所在。__x市总工会要求:凡在__x登记注册的建筑单位,不分规模大小、人员多少,都必须依照《工会法》和《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建立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则。职工在25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200人以上单位应设专职工会主席。各企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行政负责人及其家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要依法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要坚持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召开1-2次职代会,要实行企务公开,规范职代会工作,抓好职权落实,提高职代会工作水平。
解决不签订劳动合同问题和消除劳动合同重重陷阱的有效办法,就是依法建立集体劳动合同制度。__x市总工会的要求是:企业要依照《劳动法》和《河北省集体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与职工一方签订集体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订立书面协议。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企业要把职工关心的安全与健康、经济利益及企业稳定发展的相关问题写入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签订后要认真抓好履行兑现工作,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一次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确保集体合同落到实处。
__x市建设工会的一位负责人解释说:组建工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集体劳动合同制度,已经成为企业进入__x市场的必要条件。
■困局:工会面临五大难题
虽然__x已经有1万多名建筑行业的民工加入了工会,但这只是该市乃至全省各行各业民工加入工会工作开始的试点。要把民工加入工会这项工作做好,让工会真正成为民工的娘家,担负起替民工说话、为民工撑腰的角色,还面临着民工流动性强、维权意识差、企业抵触组建工会和法律法规不健全等诸多困难。
首先,由于进城务工人员渗透到各行各业,加上人员流动性强、临时性强,基本上出于松散、混乱状态,很难统一组织管理。一个民工上半年在这个建筑公司打工时加入了工会,下半年他就可能流动到另一个建筑公司,这样一来他的会籍就要跟着流动,这给工会的会籍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其次,进城务工人员对工会的认识还很陌生,甚至可以说没有多少人明白工会是个什么样的组织,更不明白工会的作用。“加入工会有用吗?”对入不入工会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民工加入工会的积极性,也加大了工会吸收民工入会的难度。
第三,民工缺乏正确的维权意识,一旦发生拖欠工资等劳资纠纷,民工们一般都会采取直接找包工头,甚至是采取跳楼威胁的方式去解决,而想不到去找工会协调解决。
第四,很多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都没有工会,民工要加入工会必须先组建工会,而这些企业的负责人一般都认为民工都是临时性的,流动性强,不必组织他们入会。甚至有的企业负责人认为工会就是为维护工人的利益而建,种种片面的理解导致他们对组建工会有抵触情绪。
第五,这也是很重要的一点,目前关于民工入会法律法规不健全,各级地方政府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为民工入会提供法律依据。
■出路:外地经验可以借鉴
事实上,组织民工加入工会,各地已有不少成功的做法和经验。
近几年,一些地方的工会组织开风气之先,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办法,把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同时有力地保护了他们的利益。
福建省泉州市实行流动会员制,任何一家工会的会员证在全市都通行、有效;组织乡镇、村级和企业三种工会,覆盖所有用工单位。如今,泉州市镇镇有工会、村村有工会,不论民工在哪里工作,都能就近找到工会的大门。
河南省信阳市总工会想方设法与本市外出务工人员比较集中地方的工会取得联系,建立双边或多边维护机制,目前已与全国40多个城市的工会建立了进城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今年以来就有10万民工申请加入工会组织。
另外,南方沿海地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大量建立和大规模吸收进城务工人员入会,也为各地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
第11篇 农民工维权存在的问题的调研报告
摘要:农民工问题是目前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法规也加大了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力度;但从工作站办理的2660件援助案件来看,农民工维权仍然存在着程序复杂和成本高的问题,很多农民工视维权为畏途,有的不得不因承受不起而放弃。要彻底解决问题不仅需要现有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还必须理顺劳动争议解决机制,降低维权的难度和成本。
方法农民工维权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可以概括为两大方面,一是劳动违法现象严重;二是现有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不畅。
(一) 劳动违法现象严重
方法1、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农民工维权困难重重
方法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就很难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增加了讨薪和认定工伤的难度。尤其是在工伤案件中,确认不了劳动关系即无法认定工伤。如仝某工伤案中,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在认定工伤前不得不先确认事实劳动关系,仅认定劳动关系就花了一年半的时间。
方法农民工之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是他们不愿意签,往往是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恶意逃避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农民工郭某某带领80多个老乡在北京打工,因用人单位一直推脱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郭某某等人就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单位负责人当着监察人员的面打了郭某某一个耳光,理由是郭某某给单位带来了麻烦。
方法《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由于加重了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力度,在2023年2月以后到工作站申请援助的农民工当中,劳动合同签订率有了明显的提高,尤其是在非建筑行业中。但与此同时,用人单位故意规避法律的行为也随之出现。如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将两份都收回,既可以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又可以在与劳动者发生争议时拒绝承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还有的单位虽然签订合同后也能给劳动者一份,但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数额、工作时间等重要内容却与事实不符,如农民工每月实发工资1200元,劳动合同上却写着730元;工作时间明明每天有10小时或更长时间,合同上却一律都是8小时。这种情况下如双方发生争议,农民工很可能因为合同的内容而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方法2、包工头的存在,严重影响农民工维权
方法包工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沟通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信息,但他们的存在隔断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间的直接联系,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和工伤保险参保率低的重要原因。而且,违法分包、转包也使得劳动保障部门很难查清建筑工地到底有多少农民工,无法对违法单位进行处罚。
方法当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或发生工伤得不到赔偿时,包工头又是维权的极大障碍。农民工追讨欠薪或者申请工伤认定时,因为没有与用人单位的直接关系而无法认定劳动关系;如果农民工跟随包工头在多个不同的工地打工,劳动关系更难确认。农民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投诉时,工作人员认为农民工与包工头之间是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而不予受理;到法院起诉时,有些法官也会认定农民工是与包工头之间的劳务关系,判令包工头支付农民工工资或赔偿金,而这样的判决即使胜诉了,也面临着执行难的问题。如耿某工伤案中,耿某在建筑工地从事钢构安装时从高处坠落受伤,导致半身瘫痪,伤残三级。因缺少证据无法认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耿某无奈只能以包工头为被告要求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在法官调解下包工头虽同意支付18万元赔偿金,但达成调解协议后便不知所踪,耿某至今未得到任何赔偿。
方法有些包工头在得不到工程款时,就利用农民工讨要工资的名义,以聚众静坐、游行、指使农民工伪装自杀等方式来恶意讨薪,农民工不仅得不到工资,反而会因为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方法3、劳务派遣规模庞大,被派遣劳动者权利难保障
方法劳务派遣作为非正规就业的灵活用工方式,原本应当是满足企业的灵活用工、弹性用工的需要而使用,但在我国却出现了取代主流用工的趋势,仅建筑行业的派遣劳动者就有1000万人之多。
方法用人单位使用派遣劳动者就是为了降低成本。很多用人单位将低端劳动者整体转移给派遣公司,用工的不招人,招人的不用工,以此来规避其解雇劳动者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的工伤保险待遇,将其应负的种种责任转给了派遣公司,从而降低其用工成本。而目前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和规模缺乏规范,派遣公司鱼龙混杂,有些只是皮包公司,根本无法保障劳动者的权利。一旦公司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甚至根本找不到公司,劳动者应得的经济补偿金或工伤保险待遇就成了镜花水月。
方法除了被解雇或者发生工伤后无法得到补偿的巨大隐患外,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内还会有同工不同酬、没有晋升机会、没有相应福利待遇、工会组织不明等种种不利之处,他们成了变相的临时工。
方法正是由于劳务派遣的种种好处,很多用人单位将原本与自己有直接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改为派遣员工,以虚假劳务派遣来逃避责任。如工作站办理的徐某要求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案、李某要求某食品公司经济补偿金案、马某要求北京某建工集团工伤保险待遇案以及孙某要求某人才服务中心职业病工伤保险待遇案中,这些农民工均是用工单位原有职工,工作几年后被要求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当他们被辞退或者发生工伤要求用工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工伤赔偿金时却不知该向谁主张:明明是用工单位的职工却被告知没有劳动关系,而劳务公司显然又没有保障。
第12篇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镇)和乡镇企业就业。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这就是被称为农民工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主要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他们就业流动性强,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有的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虽然尚未成为城市居民,但与农民也有很大的不同,生产生活方式、思想文化观念已受到城市现代文明的熏陶。农民工的大量涌现,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民工的出现和发展,是中国国情的产物,将长期存在于现代化事业的进程中。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一个重大的历史性课题。
一、充分认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___、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已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拖欠工资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社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有着极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改革发展稳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义。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这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决定的,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制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使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必须实行有利于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农民工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闯出了一条城乡融合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工农关系,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使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也必然要求解决好涉及农民工权益的一系列问题。只有妥善解决他们在劳动工资、就业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益,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有序安定的社会局面。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各国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进度和方式不同,其社会效果也不一样。我国人口众多,农村劳动力数量也多,又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市中。农民工队伍的出现和壮大,是我国特色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正确抉择和有效途径。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不是短期的,而必将是长期的。我们必须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并从我国国情出发,正确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能否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进程和宏伟目标的实现。
胡锦涛___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综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并明确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是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科学判断。___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提出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为我们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从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正确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感和长期性。
二、解决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的指导原则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事物。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有正确的指导原则。概括地说,既要遵循世界上现代化建设的一般规律,又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积极解决农民工面临的诸多问题,又要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既要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又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发展,推动中国特色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稳步健康发展。进一步地说,解决好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第一,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就是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必须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农民工、尊重农民工、保护农民工的良好氛围。这不仅要体现在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中,也要体现在各地方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中,还要体现在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念和做法中,任何部门、地方和单位都不应有歧视农民工的规定和做法。
第二,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努力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服务,提供维护合法权益和子女接受教育的服务。在管理方式上实现由防范式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在公共产品提供上实现由单纯面向城镇户籍人口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常住人口转变。要充分发挥企业、社区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使农民工享受应有的公共服务和权利,也使农民工更好地适应在城市工作、生活的新要求。
第三,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就是实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要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搞好科学规划,实行正确的政策措施,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我国国情决定了和规定着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这样,才能确保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防止大量农民盲目涌进城市特别是大城市,避免一些国家出现过的大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和贫富悬殊的现象。
第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就是要坚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各种问题。我们国家地域辽阔,各地发展不平衡,解决农民工问题也一定要考虑到各地的差异,不搞一个模式。近些年来,许多部门和地区进行了不少的尝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要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输出地和输入地都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问题。要积极探索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第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就是既要抓紧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靠改革和发展,逐步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深层次问题,形成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与制度。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流动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也将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长过程。解决农民工问题应该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方向性和操作性相统一。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原则、方向和思路,为各地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措施留有空间。
贯彻以上这些原则,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思想,尊重、保护和善待农民工,走中国特色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之路。
三、当前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
解决农民工问题涉及面广,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当前,特别要抓紧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一些带普遍性和最现实的问题。
第一,着力解决农民工收入偏低和生产生活条件差的问题。这是农民工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也是当前农民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一方面,要从制度机制上杜绝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现象,通过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到农民工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切实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现在,不少地方在这两个方面都做了积极探索,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成熟做法。同时,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要依法保障农民工的休息权和休假权,监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对于延长工时和占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任何企业都不得压低或变相减少加班时间的工资支付。要多渠道地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标准,通过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和公共服务,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
第二,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和劳动合同管理。关键是要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城乡统
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工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各地方、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各级政府都要把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要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招用工行为。要适应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求,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与监督,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任何单位都不得违反劳动约定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特别要依法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对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应从严惩处。
第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也是各方面都比较关注的问题。抓紧建立符合农民工就业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这既涉及维护农民工权益,也关系稳定农民工队伍。要根据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首先着力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要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各地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抓紧研究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第四,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方式,对农民工实行属地管理。要在编制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当前,子女上学是长期在城市工作农民工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列入教育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输入地政府还要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实行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体制,全面搞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第五,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目前,涉及农民工的侵权案件屡屡发生,由于多种原因使得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困难重重,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至关重要。要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权利。农民工在评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等方面要与城镇职工同等看待。要依法保障农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严禁打骂、侮辱农民工的非法行为。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当然,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相对复杂的问题,一定要根据大中小城市的不同情况,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积极而稳步推进。要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健全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制度,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应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作用。
第六,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这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国庞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指导方针。据调查,目前全国已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在县域经济范围内吸纳了65%,主要是在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浙江、江苏、山东、广东等经济发达省份省内就地、就近转移的农村劳动力都达到90%左右。实践证明,这种就业模式和途径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一定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容量。要努力引导相关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增加中西部地区农民在当地就业机会。要大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不仅可以帮助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收入,也利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要提高小城镇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到小城镇创业和居住。特别要依法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这是降低农民工在城市失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大问题。
第七,着力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由于农民工已经并将进一步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支劳动大军的素质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产业素质和竞争力,关系到整个工业化、现代化水平。因此,一定要用极大的努力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能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水平。要在农民工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农民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成为既熟练掌握职业技能,又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合格的产业工人。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工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广大农民工要努力按照现代产业工人的基本素质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业务和生产技能、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履行当地城市居民应尽义务。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二)
二、工程领域普遍存在此类现象
其中工程项目有政府项目,也有私营工程,如示范街道及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工业园区厂房建设工程,巴渝民居改造工程,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就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要求各融资平台,国有公司,行业主管单位等要及时监督,按照“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等方式保证工资按时发放。层层建立预警排查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层层落实专人,筹集应急资金,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支付投诉问题。
三、存在的原因
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受国家政策调控影响,也有融资市场的限制,支付压力逐渐加大,有个别劳务公司恶意欠薪,或者劳务公司因工程接近收尾,以追讨工资为名,雇请民工帮忙追讨保证金及工程尾款等行为。
根据20_____年“两节”期间信访反映出来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项目资金不到位。因银行银根一度紧缩,使得资金融资难,筹集资金不到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资金跟不上建设的进度,到了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或结点,建设单位无资金来支付进度款、结点款。由此直接给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劳务班组造成巨大的支付压力,或以各种借口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矛盾纠纷增多。
(二)是合同履约难度大。按合同约定执行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日常管理工作的依据。一方面,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选择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在选择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在选择劳务班组的时候,由于这些企业的实力和信誉度参差不齐。实力雄厚和信誉度好的企业都能严格履行合同,也能顺利应对市场中的各种风险。遇到经济实力差和信誉度差的企业,他们会以各种形式和方法给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施加压力,逼迫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提前履约支付款项。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劳务分包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不规范,甚至有的工程项目根本就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只有口头约定。导致争议、纠纷不断,给处理这方面的信访问题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工资监管力度差。目前,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主要是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支付给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支付给民工班组、民工班组支付给农民工。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在划拨工程款时,未遵循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原则。即使建设单位在已按合同给定支付工程款后,下属分包单位未直接支付给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从中反映出工程项目对农民工工资监管乏力。
(四)建设秩序不规范。部分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未细化不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不力,导致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诱发争议和矛盾纠纷较多。
四、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为了杜绝和减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的发生,积极探索防止拖欠的方法及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拖欠。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资金达不到规定比例或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的经营性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坚决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对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全区各类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要尽快成立处理民工工资应急方案,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民工工资投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