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我区农村公路养护总里程达到xxx公里,其中:县道xx公里、乡道xx公里、村道xxx公里。农村公路作为最基本的基础设施建设,是我区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与城市联系交往的基本途径和纽带,对我区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如何管理和养护好已建成的农村公路,提高公路使用质量标准和年限,使其连续、稳定地为农民服务,是当前交通主管部门面临的一个问题。现今,农村公路的建设速度虽快,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还存在一定问题。为提高农村公路的好路率和完好率,解决农村公路失养的严重状况,开创我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新局面,现就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探讨。
一、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目前存在的问题
1、我区农村公路改建改造任务繁重。xxxx年以来,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发展迅猛,至xxxx年,全区xx个行政村通村道路全部硬化,通自然村公路硬化率达xx%。但是,由于建设资金短缺,建设标准低,路面宽度为x-x米,缺乏必要的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加之养管不够到位,损毁比较严重,修建公路时,为了节省成本,一般是随弯就弯,随坡就坡,农村公路多是坡高路陡,抗灾能力差、病害多,需要修建较多数量的防护工程和排水设施,但因资金不足而造成许多通村公路建设一开始就存在缺陷,整体路况较差,后期养护费用大,给这些地段的农村公路养管工作带来了严重的不便。
2、我区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工作难度大,一些公路抗灾能力低。由于农村公路线长、路远、量大,管理起来十分困难。且处于自然灾害多发地区,而通村公路建设和规划,因受资金“瓶口”的限制,只好降低设计标准,有些通村公路建成之日路基就存在一些质量问题,这就严重影响了我区农村公路路网的整体效益和综合服务功能。通村公路路基等级较低而导致的问题十分突出,易遭受洪水冲刷,经常发生塌方、路基缺口等现象,由于养护资金短缺,难以及时修复,给我县农村公路养管工作造成重创。
3、农村公路路政管理问题亟待加强。群众爱路、护路、管路意识淡薄,侵占公路现象时有发生。目前,很大一部分人根本无公路养护的意识,认为路坏了,有国家修。甚至有人认为现在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根本就不需要养护,要是养护也是白白的浪费财力、物力、人力。而沿线的百姓,更是图自家方便,把水泥混凝土路面作为临时打谷晒场的大好场所,在路肩上种菜,经常把各种堆积物都堆在路边。有的更是占道堆放,致使路面裂缝、麻面、坑槽、边坡坍塌等公路病害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公路,降低了公路使用寿命。
4、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标准已不适宜当前形势,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规章有待加强完善和规范。养护责任没有真正的落实,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有待健全。由于缺少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导致大量的乡村公路缺管少养,路政管理不到位,养护体制缺乏活力。我区县乡道、村道日常管理养护资金标准已难以承担目前农村公路养护的实际情况。近几年,养护设备、材料、人工价格上涨,且镇(街道)、村财政状况不好,筹措资金困难,现定养护资金标准已不适宜。
5、养路员工资偏低,造成养护队伍不稳定、素质偏低。据统计,65岁以上的养护人员占到总数的xx%。由于工资待遇比较低,现行标准为每人xxx元/月公里,很难招纳到年轻、素质高的人员。聘用的养护人员大多年龄偏大、素质较低,整体工作能力不强,致使农村公路存在养护标准不高,养护效果差、技术含量低现象,亟待提高养护队伍的综合素质。
6、养护技术低、质量不高,农村公路养护队伍中专业养护人员配备少。目前,农村公路养护仍旧以扫帚、铁锹为主要工具,工艺粗放、设备简陋;且目前农村公路养护人员中极少有专业的养护技术人员,从事养护的技术人员比例不足5%,掌握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能力差,大大降低了养护水平。
二、抓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1、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
必须探索建立一条符合我区实际的新型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全民参与”的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体制,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与管理应遵循“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的原则。区交通主管部门应依据职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资金的监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应当接受审计、财政和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2、确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
抓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核心在政策,关键是资金。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促进农村公路事业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需要充实的资金力量和稳定的资金来源,应提高农村公路养护工人工资现行标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财政补贴资金,同时加大政府财政预算对农村公路中小修保养资金的投入,且农村公路养护财政资金应当逐年增加。
3、拓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措渠道
争取地方政府的投入:积极加大地方财政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投入,地方财政要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纳入预算,加大投入力度。因为乡级政府和村委会财力有限,要让他们拿出资金来养护农村公路实在是困难,为缓解资金压力又减少农民负担,采取以工抵资方式,每村的村路除了设立专门的养护工人,保证村路的保洁、保畅工作,还要在对村路实施具体养护时能出工出力,以减少养护工程的开支。
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管理养护资金投入:通村公路是以村为主,发展乡村经济的必要条件,所以,必须要向广大人民群众灌输“要想富,先修路”、“路通财通”的思想,调动受益村民群众的积极性,村民委员会也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筹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发动农民采取出资、以劳代资、捐赠材料(如沙、石)等方式,一方面弥补资金的缺口,另一方面,农民参与了公路的直接管理养护,对公路的质量也有保证。
4、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运行机制的改进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因地制宜、全面养护、注重实效、保障畅通”的原则。建立责权明确、管养分离的养护体制。要求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的主体在行政村,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农村公路的通行情况,分别划定一定里程或区域,分配给靠近的行政村,交通主管部门为其免费培训农民养路工,农民养路工农忙时干农活,农闲时养护农村公路。农民养路工按照养路的好坏或达标率,从行政村委员会或交通主管部门领取一定的报酬。实行专业化养护和个人承包两种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的市场化。农村公路日常保养可根据交通量、路面类型、地形特点等实际情况,采取群众集中进行季节性养护、专业养护等方式,而对于公路养护大中修、防护、水毁修复等技术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鼓励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按路段或区域通过竞争或招标方式择优选定具备资质条件的专业化养护公司,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对于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殊等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作业的农村公路,也可采取聘用、委托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养护,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的市场化。
5、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技术水平,推广使用农村公路养护适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如近几年采用的改性沥青混合料、用乳化沥青、密封胶灌缝等,提高了养护质量和工作效率。现农村公路沥青路、水泥路的增多,使养护作业不可能像过去对待砂石路那样,配备实用的养护机械如沥青路面修补机、路面破碎机具、道路清扫机、混凝土路面清缝机和道路边沟挖掘等设备能更好处理公路变形、车辙、裂纹、剥落、磨损、脱落和坑洼等病害。建立一支养护管理专业队伍,负责对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路政、路产维护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指导,并要全方位、多层次对管护领导小组成员和具体管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迅速地掌握一些农村公路养护内容、措施、质量等基本知识,以尽快适应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需要,从而提升养护人员管养水平。
6、完善农村公路防护设施和安保等附属等工程
我们应把发展理念从侧重于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逐步转向注重提高服务质量,注重提高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全面改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条件。要强化农村公路防护设施和安保工程,处理好公路建设与周围环境和谐的关系,解决好危桥、急弯、视觉不良、排水不充分、安全设施缺乏、平面交叉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公路安全性能,保障行车安全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
总之,农村公路是“三分建设、七分养管”,我们要正确理顺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的关系,坚决克服“重建轻养”的思想,做好边建边养工作。正确树立“公路建设是发展,公路养护也是发展,而且是更为重要的发展”的观点,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做到长效管理、做到建养并重、有路必养,使农村公路保持长期良好的技术状态,更好的巩固农村公路的建设成果,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走上良好的轨道,促进农村公路的可持续发展。
第2篇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调研报告
自2003年以来,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果,截至2007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90297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90.5%。随着农村公路建设的蓬勃发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民兄弟的高度关注,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省公路局专门成立课题组进行专题调研。课题组于2008年1月至2008年6月,历时半年时间,采用会议研讨、代表座谈、现场蹲点、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调研,并在浦江、江山、淳安等试点县(市)进行重点调研。针对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对今后如何建立健全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形成了初步共识,在此基础上起草完成了《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取得初步成果
三年来,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始终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从改革试点、制度建设、责任主体、资金保障、日常养护、大中修工程等各方面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初步实现了“有路必养”,取得阶段性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领导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随着农村公路建设的深入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吕祖善省长亲自带队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开展调研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人大副主任王永明多次过问对人大代表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案的解答和办理,王建满副省长深入全省大部分市县专题调研、了解农村公路养护现状、并积极协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问题。全省市、县两级政府也高度关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问题,大部分市、县都把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公路交通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我厅郭剑彪厅长和我多次带队调研,深入到县、乡、村实地指导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与财政厅、人事厅、法制办、农办等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协商,重点破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难题。
为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步伐,省政府成立了由发改委、财政厅、人事厅和交通厅共同参加的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协调小组,选定嘉兴市、海宁市、诸暨市、浦江县、淳安县、温岭市和泰顺县作为省级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的方法和途径。各试点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如何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为全省提供了十分有意义的示范作用。
(二)法规制度逐步完善
法规制度建设是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制度保障。2007年12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36次会议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有关村道路政管理的规定进行了修改,使村道管理有法可依。2008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2008年7月,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上述三个法规制度的出台,为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构建了比较健全的法规制度体系,使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规制度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另外,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的技术指导和标准规范建设,受交通运输部委托,我厅承担了《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手册》的编写工作,现已正式出版。
(三)养护责任主体基本明确
明确养护责任主体是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基本前提。农村公路的管理被明确纳入各级政府的职责范畴,由各级政府实施统一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原则,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87个县级政府先后出台了有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规定,基本上走上了正常运作的轨道。1200多个乡级政府基本上承担起了乡村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均能在各自工作范围内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排忧解难、建言献策。从全省的情况看,由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政府主体、交通主力、部门参与、分级负责、群管群养”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养护资金筹措渠道基本建立
资金保障是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为充分做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工作,财政厅和我厅联合对我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需求进行了认真测算,并以此为基础合理确定了财政性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的补助标准。按照“县乡自筹、省市补助”的原则,初步建立了由省市县财政投入、养路费和其他资金共同组成的多渠道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机制。根据省政府《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全省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补助标准为年公里县道5000元、乡道4000元、村道2000元,农村公路大中修补助标准为年公里县道15000元、乡道8000元、村道1500元,上述两项合计为县道20000元、乡道12000元、村道3500元。此标准高于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2005〕49号)规定的补助标准,在全国也处于较高水平。
(五)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运行机制初步建立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运行机制是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实现途径。根据我省公路管理体制的现状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特点,专业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农村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大部分县(市、区)建立了县道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养护,乡村道由乡镇和村级组织负责养护的养护管理模式。
特别是在乡村道日常养护方面,各县(市、区)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经过积极尝试和有益探索,分别建立了个人承包、统一养护等灵活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机制。如经济发达地区的海宁市采用由乡镇成立相对固定的农村公路养护作业队伍实行统一养护。欠发达地区如江山市、浦江县按照“行业指导、乡村负责、村民自养、政府补助”的原则,采用以个人分段养护为主,由村委会将乡村道分段(一般为4~7公里)承包给村民个人养护,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进入良性循环
及时合理的进行大中修工程是改善农村公路路况质量的主要手段。我厅从2007年开始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农村公路实施大中修工程。各地基本能够按照“规范程序、合理设计、精心施工、加强管理、质量第一”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的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择优选择具有养护资质的专业养护单位实施养护作业,努力确保全省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2008年全省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计划实施里程为3200公里,省补资金超过6个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到位难”:
(一)配套资金到位难
部分县(市、区)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过程中,对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主体的认识不充分,过分依赖省级补助资金,片面强调当地财政困难,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配套困难、投入不足、地区差异扩大。少数县的地方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远远达不到最低养护需求。
(二)机构人员到位难
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大幅增长,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现有管理人员已难以适应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在把乡村道管理责任落实到乡镇政府后,乡镇政府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资金管理方面确实遇到了较大的困难。特别是农村公路应急抢险、路产路权维护、养护资金管理,没有一个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难以落实。因此,在乡镇政府应当明确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承担起农村公路的公共管理职能。
三、下一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必须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虽然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果,但是困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瓶颈和困难依然存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认识。经过深入调研和认真分析,下一步必须要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明确界定县级政府的养护主体责任
国务院文件已对各级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权做了明确的界定。这个界定,可以概括为“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按照上述体制,一是可以实现统一管理,明确政府作为领导主体,把不同行政等级的公路都统一纳入交通部门行业管理的范畴,从根本上解决现行公路管理体制存在的二元结构。二是事权适当上收,把农村公路管理的责任主体放在县级政府这一层次,这是基于我国农村现实的合理选择。根据《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在县级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纳入县级交通部门行业管理范畴,其中县道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养护,乡村道由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负责。
各地各单位要正确理解“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的含义,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要勇敢地承担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各级交通部门要从做一个负责任的行业出发,充分发挥交通部门自身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资金优势,协助县级政府共同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公路管养缺位的突出问题。
(二)切实保障养护资金投入
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核心在政策,关键是资金。在这几年大规模实施的乡村康庄工程建设中,许多地方政府不等不靠,千方百计挖掘筹资潜力,形成上级补一点、地方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群众出一点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实践证明在建设中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但不能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中。首先,农民兄弟为康庄工程建设已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劳力,要再增加农民群众的负担就说不过去了;其次,农民兄弟的社会捐助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办一件事集一次资可以,但养护是需要长期投入的,再靠每年集资就很困难了。
因此,应当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路养路费,包括部分汽车养路费和全部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二是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汽车养路费用于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地方财政资金用于保证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这些规定,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两个渠道,界定了两种资金的不同用途。尤其是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增加财政资金的规定,体现了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应尽之责,解决了农村公路长期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开辟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新渠道。
(三)真正落实基层机构人员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需要,合理设置内设部门,落实专职人员。关于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人员问题,我厅在经过深入调研后认为,为保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明确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并落实专职人员十分必要。一是法规政策有规定,《办法》第十六条指出“乡村道养护管理机构由县级政府确定”。二是乡镇管理的农村公路里程长、任务重,没有一个专门机构难以实施有效管理。据统计,每个乡镇农村公路平均里程为60公里,年投入财政性养护资金约30~50万元。三是农村公路作为农村基础设施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其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特点决定不可能采用市场化的养护管理方式,只能采取政府推动、政府管理、公共使用的运作方式。特别是农村公路应急抢险、路产路权维护、养护资金管理,没有一个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难以落实。因此,乡镇政府应当明确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承担起农村公路的公共管理职能。
由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县级政府,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并综合人事部门的意见,我们对乡镇养护管理机构的设立形式没有做统一的刚性规定,只是规定“乡村道养护管理机构由县级政府确定”,各乡镇可以单独成立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如海宁),也可以和现有机构合署办公,不宜搞一刀切,由各地根据自身实际自行掌握。但每个乡镇必须明确一个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分管领导,必须落实若干名具体从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专业管理技术人员,保障一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全面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相关配套工作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要把握好责任主体、资金保障、机构人员等这几个主要矛盾外,还必须统筹协调、综合推进相关配套工作。
(一)切实建立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
根据《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切实做好县乡道的路政管理和村道的路政许可、路政处罚工作。各地应根据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需要,加强一线管理力量。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要依托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和乡村道养护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专业管理和乡村协管相结合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应当协助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做好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通过订立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规范和引导村民做好爱路护路工作。
(二)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管理
各地应科学合理地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提高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益。省补资金的标准和总额,仅作为各市、县(市、区)的补助安排分配数,各地在具体编制计划时应根据公路路况、交通流量、路面类型、路面宽度等因素,统筹安排省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由市级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审查、批复和验收,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三)建立检查考核机制
各市、县(市、区)应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正常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进行目标考核。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县(市、区)的农村公路管理检查,可与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同时进行。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每季度组织一次对乡镇的农村公路管理检查。乡镇应每月组织一次对管养路段的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应及时公布,并作为拨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重要依据。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可给予表彰;对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导致路况下降的单位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逐步完善规章制度
要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必须建立系统全面、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体系。各地应按照“六个一”的总要求逐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和内业资料管理,具体是:
一个政策:各市、县(市、区)应制订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一个制度:县级交通、财政部门制订“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一个标准: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制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标准”;
一个职责:乡镇制订“乡村道养护管理职责”;
一个村规民约:乡镇或村级组织制订“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村规民约”,或者在现有村规民约中增加有关爱路护路的内容;
一套内业台账:乡村道养护管理机构建立管养路段的养护内业台账(包括管养路段基本情况、工程技术资料、路政资料、巡查记录、生产记录、考核记录等)。
(五)切实做好技术培训
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每年组织一次针对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路政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路管理基础知识、养护概述、路基养护、水泥路面养护、沥青路面养护、桥梁养护、公路绿化、水毁处理、内业资料管理、路政管理等。
(六)积极开展农村公路文明创建
今年省公路局已经在江山市碗窑线、桐庐县分老线和苍南县龙金线等农村公路开展了文明创建试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深化公路行业文明创建工作,推进农村公路路况质量、路容路貌、景观绿化、安全保障、附属设施、精神文明的全面协调发展,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同级政府领导下,积极开展以县乡道为重点的农村公路文明创建工作,纵深推进文明公路创建工作。
第3篇 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按照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大讨论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把握,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示范区、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通过这一阶段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思考,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足,调研如下。
一、我区农村公路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在示范区党工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农村公路得到了迅猛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农村公路总里程为286.51公里,其中县道93.68公里,乡道23.27公里,村道166公里,二级公路47.58公里,三级公路83.6公里,四级公路155.3公里,全区农村公路中沥青混凝土路163.5公里,水泥混凝土路123.1公里,公路密度227.3公里/百平方公里,居全省第一。全区88个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通,基本形成了九纵六横的公路交通格局。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建设,为我区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我区道路管理养护体系现状
目前,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按照区政府20xx年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将农村公路养护分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乡镇设立道路办,配备2名管理人员,通过区乡联聘、乡用乡管,对养护人员实行合同养护。区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安排养护工程计划,区公路站具体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并对乡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各乡镇道路办负责对养护人员的日常检查考核。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资金由交通局和乡镇共同对半承担,根据考核结果,交通局将日常养护资金拨付乡镇,再由乡镇计量支付。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由区公路站路政队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并指导各乡镇具体做好本辖区内公路管理工作。
三、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还较为滞后;管理养护责任不能全部落实,养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养护机制缺乏活力、养护质量不高;乡镇养护管理投入和重视程度不平衡等,直接影响我区农村公路正常使用、行车安全和长远发展。具体表现在:
1、养护资金投入不足。目前,我区公路养护资金还未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仅靠省交通厅拨付的正常养护经费用于公路养护,资金缺口较大。同时,由于燃油税费的改革,不再征收拖拉机等养护费,造成养护经费严重短缺。每年只能根据省上拨付的养护资金情况,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制定养护计划,致使有些道路需要维修养护因缺少资金而不能实施,迫使道路待病运行,更增加了损坏程度。
2、由于各乡镇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投入不足,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加之少数群众整体利益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致使乡、村公路的路产路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侵害。
3、治超工作存在困难。由于农村公路技术等级普遍较低,加之我区交通路网发达,一些超限运输车辆对农村公路造成一定损害,目前,由于我区没有国、省干线公路,无法设立治超检测站,对农村公路治超,仅靠一辆流动检测车进行,从根本上无法解决治超问题。
4、养护管理机制不健全。各乡镇虽都设有道路办,但还没有完全建立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机制,养护管理人员少,以至于个别村道存在失养现象。对于大中型养护工程,存在养护机械装备短缺,养护工程以人工操作为主,与规范化养护体制不相适应。
四、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要求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xx〕72号)要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按照统一领导、县管为主、分级负责、各方支持的原则进行,各县级人民政府为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筹集和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养护工作,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照有路必养,确保质量的原则,应纳入政府的财政年度预算,并应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和地方财力增长,逐步增加养护资金。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主要由市、县财政按比例承担,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市级财政给予补助,具体安排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和日常养护费,实行分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接受本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几点建议
1.建议区上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专项列支,用于化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不足,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养必良好”,延长道路的使用寿命,从而降低道路的建设成本。
2、进一步健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按照区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以政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交通局为行业管理责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加快乡镇政府管理养护体制的建立健全,配齐养护人员,加大管理的力度,使农村公路管理在组织、制度、养护标准、考核、资金保障等各方面规范化、制度化。
3、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进一步深化交通行业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建立专业化、机械化的养护施工队伍,使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更加标准化、科学化。
今后工作的思路和具体措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交通工作要服务于经济发展,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服务于群众快捷方便出行和实现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农村公路养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养管措施,力争用一至二年左右的时间,建立符合我区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
第4篇 关于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为促进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开展,县人大常委会于2月中旬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在听取县交通局汇报的基础上,到县财政局了解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措与管理情况,实地查看了辛寨、寺头、五井等镇部分路段的养护管理状况,组织有关镇村负责人、村民代表、农村公路管理站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进行了全面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______公路法》、《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改革创新,强化措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逐步迈入了正规有序的轨道。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各级重视。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多次进行研究部署,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临朐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探索确立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保障投入、确保畅通的管理原则。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积极改革和创新,实行了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养护管理体制。各级认真负责,紧密配合,精心组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得到了扎实稳步推进。
二是措施得力。县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对县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进行了调整充实,统一在各镇(街道)设立了农村公路管理站,落实了人员和责任。通过争取上级补助、加大财政投入、吸收社会资金等多种渠道广泛筹集养护资金,并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保证了养护资金投入。认真开展农村公路状况调查,将156条主要县乡道路及桥梁建立了养护管理档案。坚持每年下达公路养护计划,定期组织对养护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注重加强养路员队伍的业务培训,不断强化路政执法能力,提高了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调查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干部群众对有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依法维护路产路权的意识不强;部分干部群众存在重建设、轻养护的思想,公路建成后缺少养护管理,甚至有的道路基本上处于无人管理状态;个别基层干部对养护管理的责任不明确,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村群众自觉爱护公路的意识薄弱,道路两侧乱搭乱建、桥梁附近非法采砂、集贸市场占道经营等现象普遍存在,全县29处集市占道经营,对道路通行安全带来了许多隐患。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不足。首先,县、镇(街道)投入不足,2023年县镇两级共投入养护资金135万元,基本用于养路员工资和正常的办公支出。其次,大部分村集体积累少,缺少资金用于公路养护管理。尤其是山区村公路里程长、地质灾害多,养护任务重,养护资金很难保证落实到位。
(三)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难度较大。一是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覆盖面较小,全县仍有近一半的道路没有列入养护管理计划。二是有的村道路里程长,全靠村级来养护管理,存在很大的难度。三是在2003年实施村村通工程之初修建的部分路段,由于建设标准低,养护不及时,损坏程度严重,如不及时维修,行路难的问题将很快出现。四是在一些地方的一些路段上超限车辆屡禁不止,对路面造成严重破坏,路政执法和养护工作困难很大。部分路段为限制超限超载车辆通行设置路墩,尽管在保护公路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也阻碍了道路的畅通,有时导致人员伤亡,特别是使救护、消防等应急车辆难以通行。
三、几点建议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和手段,深入宣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治路和自觉爱护公路的意识。要注重加强对沿路群众、经营业户的教育,提高他们维护路产路权、保障道路畅通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对损毁公路、破坏路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公开曝光,营造良好的养护管理氛围。
二要保证养护投入,提高养护质量。要积极做好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沟通,确保更多的道路列入上级补助范围,争取更多的养护补助资金。县镇两级财政要遵循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照县道每公里5000元、乡道每公里3000元的标准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切实拨付到位,同时注重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吸收社会资金,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有关村民委员会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筹集资金,必要时可以按照《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方面的规定,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筹资筹劳,保证村内道路的养护投入。要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增加养护工作的技术含量,提高养护质量。
三要严格执法,维护好路产路权。县政府要组织交通、工商、公安、砂管等部门,会同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超限超载运输、集贸市场占道经营、公路两侧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桥梁附近非法采砂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依法严管重罚,并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要不断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深入学习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任务重,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各部门树立大局观念,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共同抓紧抓好。县政府要真正把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摆上与规划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并进行严格考核,搞好奖惩。交通部门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技术培训、监督检查和质量评定,对新建农村公路要坚持高标准规划设计、严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建设质量,为养护管理工作奠定基础。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确保养护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财政、发改、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为养护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各镇(街道)、村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机构要真正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养护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