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2023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市公安局关于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和政府网站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对我局使用的网站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好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检查
局网络安全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责成相关责任人按照市公安局通知要求,对照安全检查项目逐项开展检查。准确填报相关报表,确保数据准确无误,确保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到位
我局使用的网站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级域网,网站开发、系统内容和运用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办公软件)、硬件(服务器、防火墙、核心路由器)等均由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负责,我局仅是该二级域网使用单位。尽管如此,我局仍然明确了使用二级域网安全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和网络安全联络人员,制定了相关责任追究制定,对网上发布的相关政务信息、政策宣传等方面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政务公开规定挂网公布。对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网管中心,请求省局网管中心予以技术支持和保障,不断改进和完善。
从目前自查情况看,网络运行顺畅,网络安全无故障,未发生失泄秘和遭攻击等不安全情况。
此报告。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四o四厂分校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实践性教学是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大培养合格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提高认识贯彻落实全省电大实践教学会议精神
实践性教学与理论教学是相辅相成的,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他对于完成教学计划、落实教学大纲和实施意见中的规定,确保教学质量,特别是对于配合理论性教学,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做好落实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工作,也是深化电大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我们的具体做法是:领导重视、全体动员、周密部署、讲究实效、从严落实。
首先组织全校有关人员先后学习了甘电大[]025关于《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工作的意见》学习了甘电大[]095号关于下发届各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意见的通知,全面落实全省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集中实践教学培训会提出的要求,通过学习提高认识。
二、加强对实践性教学工作的领导
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及时成立了实践性教学环节领导小组
组长:程东辉、李飞
副组长:杨辉、张继东
组员:王丽 、李发华、岳玉玲 、 田军 、 刘顺志 、张东明、 丁俊霞
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学习了省校下发的有关文件。对我校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安排并做出了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自查实施方案。要求遵照省校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完成实践环节全过程的各项教学工作,防止走过场和随意增减实验项目,降低实践性教学的质量,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边查边改,使我校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更进一步得到加强。
三、明确实践性教学内容和要求
我校开放教育于秋季开始招生,截止到目前为止开放教育专升本专业招收127人,其中:
秋季计算机科学技术(39人)、英语(8人)、法律专业(16人)
春季工商管理专业(48人)
春季工商管理专业(12人)
开放教育专科专业招收39人
秋季护理学专业(39人)
本学期注册学生数:本科71人、专科23人,我们对以上专业的以下课程: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计算机组成原理、数据结构、计算机操作系统、信号处理原理、多媒体技术及基础、计算机网络)的七门课程。
2、护理学(专科)(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医用基础化学、人体生理学、医用生物化学、医学免疫学与微生物学)的五门课程。
3、工商管理、英语、法律专业有社会调查的课程。
我们组织责任教师学习了课程实施方案,教学大纲要求,教学计划,尤其是对课程实践性教学要求进行了深入的学习,使他们对实践环节教学的内容和要求在教学伊始就清清楚楚,以便在整个教学过程得以落实。学校十分重视对实践性教师的培训,其中计算机选派老师去北京培训,省校有关实践性的教学会议也都派老师参加。以提高教师的实践水平。
四、完善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的实施条件
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落实,是以必要的实施条件为基础的,因此学校加大硬件建设的力度,多方筹措资金改善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条件。
实践教育基地情况:
实验、实习场所
承担实验(实习)项目
容纳学生人数
备注
本校计算机实验室
教学计划所列计算机类各课程实验、实习
27
本校电子实验室
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组成原理〉〉课程各实验
20
四○四厂机动处计算机中心
教学计划所列计算机类各课程实验、实习。
15
矿区一中
英语专业教育实习
4
矿区法院
法律专业教育实习
16
矿区财税局
工商管理专业实习。
30
现有专业及人数:
专业
计算机与科学技术
英语
法律
工商经营管理
高护
级别
级秋
200级秋
级秋
级春
秋
选人用人公信度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鲁组发xx】28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组发xx】17号精神),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街道认真对照《意见》的规定和要求,立足自身实际,对近年来选人用人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办事处根据中发[xx]7号文件的指示精神,我处在选拔干部任用干部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了《干部任用条例》中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认真实践“xxxx”重要思想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有关规定。自《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之后,我处就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力争做到使《干部任用条例》深入民心。首先,党工委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深入的学习,每个领导干部都作了详细的记录,并在会上就《干部任用条例》中的一些条款进行讨论,加深对《条例》内涵的理解,使每个领导干部对《条例》的内容都有了全面的认识。其次,在每周五的机关干部学习会上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学习并在学习完后进行了考试,使全体机关干部对《条例》的内容都有了一定的认识,对于干部任用方面的一些程序、条件等等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有利于在干部任用方面充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另外,又对办事处组织人事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的较为深入的培训,使他们真正做到精通《干部任用条例》的内容,并结合具体的工作,深入贯彻执行好该条例,能够对群众在干部任用方面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促进我处干部任用工作的有效开展。再次,在具体执行该条例的过程中,我处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配套制度,使该条例在我处的具体工作中得到了灵活的运用,其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我们始终按照《条例》中的要求,坚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基本条件、遵守任职资格规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做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方面的具体工作,认真落实执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规定,并把相关资料建档保存,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格有序开展,使干部选拔任用真正得民心、顺民意。
二是不断完善深化《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首先,我处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试行)》中的规定,结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了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了我处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真正把领导班子建设成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其次,坚持原则,严格按照选拔程序,充分体现民主。党工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通过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整个推荐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充分采纳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设立意见箱。近两年来,结合《条例》,办事处出台了理论联系实际的跟踪考察制度,每半年对中层干部考察座谈一次,对不符合规定或表现不好的人员,坚决依法给予教育、降职或撤职的处分。结合《条例》,积极建立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制度,我处着眼于长远,每村建立了3—5名后备干部,处直机关每口选树了2—3名后备干部。调整人员过程中无一人提出异议,真正调出了干劲,调出了上进心,调出了机关活力,基层反映比较好,提高了党工委威信和形象。在村级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工作中,采取个人自荐、村党支部推荐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推荐村级后备干部,有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在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民主测评,各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参会人员在50%以上。推荐的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村书记和村民委主任的后备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村“两委”换届以前,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村“两委”班子整体状况、每个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后备干部情况及村风民情、群众的思想状态等,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摸底,掌握全面情况,为换届选举提供决策依据。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出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区别各村不同情况逐一制定工作预案,做到一村一策、一村一案,为换届选举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在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保证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各项程序公开、公正、透明,需要公开的有关内容、环节都向党员群众公开,充分发动党员和群众参与,提高党员群众参与度。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认真按照宪法、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工作,确保选举程序的合法性和选举结果的有效性。坚持法定的程序不变通,规定的步骤不减少,没出现违法现象,不随意简化程序,坚决杜绝操作上的不规范行为。
三、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还存在着种种问题:一是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还不够深入。主要表现为:某些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的组织学习还不够细致,认识和理解还不够深刻,内容掌握还不够全面。对《条例》的学习还不够重视,有些条款和程序还不够熟悉。二是《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有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在考察干部中,主要是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通过听取谈话人的口头介绍,看民主测评结果及考察对象的总结材料,形式比较单一,手段比较简单,难以发现考察对象的深层次问题。 有些人认为,如此考察只不过是走形式,因而积极性不高,不与考察组配合,敷衍了事;另外,有些人好人主义严重,怕得罪人,不敢反映问题,使得考察人员难以了解真实情况,对考察对象难以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比如,对村“两委”班子进行测评时,有些村的民主代表性不够。参与测评的党员和群众代表有些是被支部书记“特指”的,这样,公信度容易受到质疑。三是根据《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人人选,必须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以上标准没有依据干部的不同级别、不同岗位作进一步细化,考察干部时,只能凭自己的理解程度和价值取向进行分析评价,难免产生一定的主观随意性,导致考察的失真失实。四是在写考察材料时,考察者的资历、阅历、理论素养、专业知识、兴趣爱好、思维方式、材料能力、责任意识等不同,直接影响考察结论的准确性。
四、整改措施
一是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特别是要精通《干部任用条例》,熟练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关键环节。党工委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认真带头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的基本内容,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组织部门的干部要精通《条例》及相关法规文件的具体内容,做干部工作的“明白人”,坚持原则,切实为上级部门当好参谋助手,选好人、用好人。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宣传《条例》,让广大群众了解《条例》,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营造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有利于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丰富考察方法,全面准确了解评价干部。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考察方法的丰富运用。比如,可以在民主测评中开展“反向测评”,在拟提拔干部民主测评表中增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栏,由参加民主测评的干部群众对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问题性评价,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在测评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汇总”,再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印证,防止“问题”干部、“带病”干部蒙混过关。要突出选人用人这个重点,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继续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要树立重品行的导向,注重选拔政治坚定、原则性强、清正廉洁、道德高尚、情趣健康的干部;树立科学发展的导向,注重选拔自觉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又好又快发展、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树立崇尚实干的导向,注重选拔求真务实、埋头苦干、默默奉献、干事不张扬的干部;树立鼓励创新的导向,注重选拔思想解放、作风扎实、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干部;树立群众公认的导向,注重选拔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能为民造福、群众拥护的干部。三是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决策机制,坚持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差额选举等制度,使更多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要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细化考核标准,由笼统性考察向个性化考察转变。借助绩效考核标准体系建设,建立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的考察标准。尽可能对干部的类别进行细化,准确把握不同类别干部的不同特点,确定不同的考察重点,建立侧重点不同的考察指标体系。继续推行并不断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培养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干部考核与干部培训、选拔、任用相衔接的良性机制。四是开展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处、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突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这个主题,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加强理论武装,强化党性锻炼,坚持公道正派,提高道德修养,着力解决在政治坚定性,品德纯洁性、作风先进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建设成过硬的队伍,为党员、干部和各类人才服务,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五是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干部考察材料质量。进一步落实干部考察责任制度,全面分析和归纳,强化工作人员在撰写考察材料过程中的责任意识。
监督管理局“红顶中介”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安监发{xx}5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工作组就《通知》要求的有关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和交叉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经过我局初审,省安监局审批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共有8家,其中,安全评价机构4家:xx兴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xx绿通安全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xx铁四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以勒安全防灾科技有限公司;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4家:xx净澜检测有限公司、xx铁路局xx疾病预防控制所、xx钢铁(集团)公司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到《通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红顶中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结合即将开展的电视问政工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分工,加强了组织领导,通过组织局机关和各区(开发区)自查、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整治了安监系统和中介服务领域中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和市抽查的情况看,全市安监系统和中介服务领域情况良好,没有发现“红顶中介”等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监管,认真督导。每年年初,我局召开在汉执业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专题工作会,传达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有关文件精神,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特别是《省物价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评价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工服[xx]72号)下发以来,通过采取会议培训的形式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至在汉执业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指导其规范开展中介服务。我市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定期组织召开在汉执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会议,定期开展督导,实施“黑名单”制度。积极开展在汉执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报告书盲评和实验室盲样考核,有效规范提升了机构业务水平。积极推动从业机构通过加强内控、严格自律、规范执业、提升服务,形成机构健康发展、服务对象满意、监管部门认可、社会效益良好的新局面。
(二)规范行为,服务企业。全面放开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服务市场,凡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均可在汉执业。在汉执业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将有关资质信息报送至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及时将其资质信息在市安监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方便企业查询。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安全评价机构 “星级”评定,并将结果在市安监局网站上公示,为企业选择安全评价机构提供参考。
目前,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涉及的服务项目全部实现市场化运作,中介服务机构均为独立法人企业,与安监机关在机构、职能、人员、财务、场所五个方面无任何关联。局机关与管辖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存在“双重法人”登记问题。没有违规将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也没有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没有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开支、报销费用、索贿受贿等问题。市、区(开发区)安监局没有发现违规使用财政、国有资金购买中介服务,虚假支付中介服务项目及违规使用票据、乱收乱支;不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问题。
(三)秉公办事,严于律己。公职人员严能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将行政审批事项中涉及到的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列出清单,并在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书中进行明确,凡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法定依据的,一律不强制要求提供中介服务。目前,我市安监系统没有发现公务人员在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兼职,没有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持股分红、占有财物、违规兼职取酬,报销费用,勾结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
(四)指导收费,合法经营。从检查的情况看,目前,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均有政策法规依据设立、有独立财务、暂未发现 “账外账”现象;从事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有法定依据,暂未发现中介服务事项拆分成多个环节等问题。在安全评价机构提供技术服务的过程中,我局积极配合物价部门,指导全市安全评价机构开展中介服务收费承诺活动。凡涉及工业企业行政审批的重要中介服务收费,在原来按不高于基准价的50%收费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优惠幅度,投资规模在2亿元以上的,按不高于基准价的40%收取;2亿元以下的,按不高于基准价的50%收取,绝不允许出现收费高的问题。针对涉及费用较高、容易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新、改、扩建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事项,我们采取现场打分的办法,在专家对事项审查完后,由企业代表对安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打分,并将每次得分情况记入企业档案,作为年底对安评中介服务机构考评的重要依据。从这次检查看,在汉从事中介服务的机构未发现利用行政权力搞行业垄断,强行服务并收费,强制企业入会、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并收费,强制收取赞助费、咨询费、服务费、审验费等问题。尚未发现从事中介服务的机构借监管部门及其公职人员的名义或利用向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搞利益输送、报销费用等方式,排挤其他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介入,抢占市场,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问题。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对照文件中的检查内容,我市目前尚未发现 《通知》中的有关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规范和促进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相关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红顶中介”问题的发生,推动我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快速发展。
此报告。
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xx年7月3日
第2篇 安监局红顶中介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省安监局:
xx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六大行业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的通知》下发后,林区安监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全系统扎实开展专项检查。现报告如下 :
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部署周密。一是在各项工作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党组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安监局成立了专项检查整治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张文亲自担任组长,对检查整治工作给予有力领导。三是制订了周密计划。安监局制订了《关于对全区安全生产领域“红顶中介”进行专项检查整治方案》,指导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深入有序地开展。
二、以问题为导向,明确重点。安监局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检查目标,在“严、细、深、实”上下功夫。
首先,对“红顶中介”检查整治工作进行深入宣传发动。局工作人员利用执法检查、审批、许可和在网站上开高专栏等多种形式,对企业和办事群众进行宣讲,使服务对象知悉中介服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及中介组织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与此同时,安监督局还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中介服务的咨询投诉。
其次,突出检查重点。根据林区实际,把检查重点放在安监局是否与所属或管辖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真正脱钩;是否违规将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是否有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是否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开支、报销费用、索贿受贿等问题;是否有违规使用财政、国有资金购买中介服务,虚假支付中介服务项目及违规使用票据、乱收乱支,不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问题。工作人员是否有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持股分红、占有财物、违规兼职取酬,报销费用,勾结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有否利用行政权力搞行业垄断,强行服务并收费,强制企业入会、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并收费,强制收取赞助费、咨询费、服务费、审验费等问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是否有借监管部门及其公职人员的名义或利用向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搞利益输送、报销费用等方式,排挤其他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介入,抢占市场,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问题。
第三,对与中介服务有关的各个工作流程和环节进行认真清理。对近年来的审批、许可事项,一一进行清理,重点检查有无依据审批、越权审批,有无擅自将中介服务作为审批前置条件等。
三、认真逐单位逐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林区安全生产领域现有一个社团组织安全生产协会、一家事业单位疾控中心,分别承担了相关的安全生产服务工作。
安全生产协会是经林区民政局批准成立的独立的社团组织,近年来,协会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中心任务,利用网络,及时把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标准化推广、伤亡事故等安全生产情况传递给会员单位。积极配合安监局开展“隐患治理,保障安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主题活动,邀请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授课、研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协会是经确定的企业标准化创建评审组织单位,没有进行中介评价服务。会员单位都是书面申请加入协会,协会的主要经济收入为会员单位的会费,会费标准为协会会员大会讨论一致通过,由会员主动按时缴纳。协会经费支出主要是组织专家查隐患和对会员单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支出,没有组织外出考察等,没有报销其他费用。
疾控中心承担职工上岗离岗体检等职业卫生服务,收费标准由林区物价局核定,在物价检查中没有发现滥收费问题。
林区企业的安全评价、咨询等都是由企业自主选择的区外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安监局没有指定或变相指定行为。
第3篇 乡镇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按上级财政部门会议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我镇自开展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以来,上级财政部门共拨付我镇家电下乡及汽车、摩托车下乡资金共计296877元,截至xx年x月x日止,我镇共补贴购家电家户847户,兑付财政补贴资金198621.28元,其
中财政直接补贴资金150291.18元,“商审商付”补贴资金48330.10元。所补贴款项已全部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或商家所堤供的帐户上。我镇在家电下乡补贴及专项检查情况如下:
一、在补贴的兑付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对购家电农户所上报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以及农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销售垫付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把相关资料复印件留存财政所备查;在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对于已补贴的家电下乡资金,在要求所在村社干部进行核实其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反映,并向广大群众公布了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
二、在自查工作中,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核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全镇干部工作会议,要求全镇干部高度重视,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就家电下乡落实核查工作进行了布署,镇财政所把已补贴的农户资料按村进行了汇总,并根据我镇实际制定了家电下乡入户调查询问表,并下发各驻村干部,要求各驻村干部对所辖范围的农户补贴情(家庭电话、是否购补贴产品、购产品价格、是否已足额领到补贴款等)进行逐户认真登记、核实。
经核实:
1、我镇家电下乡经办人员没有违法违纪情况,在受理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相关的补贴资料,并把相关的资料进行了复印保存,及时按上级要求对补贴金额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商家)提供的帐号内,对已补贴情况进行了张榜公示,整个补贴过程不存在挤占、截流及套取补贴资金等现象;
2、经过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全镇共核查补贴农户847户,其中全家外出15户,电话调查629户,入户调查303户,经核实,共有31户未购补贴产品(财政已补贴),65户所购家电下乡产品超过国家限价,24户未领到补贴款(财政已补贴)。通过此次核实自查,一是存在个别商家用未购产品农户户口本冒领补贴款的现象;二是个别家电下乡销售商家超国家限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三是部门商家在销售价的基础上另收取产品运费(不到户);四是“商审商付”后由于财政不再直接面对农户,使部分应补农户不能及时领到财政补贴资金;五是部门商家为达到少开票的目地,而采取一票多开的现象。
第4篇 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撰文/沈阳市沈北新区实验学校 陈鑫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的要求,我校从2012年3月起,开展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专项治理工作。
一、自查情况及主要做法
省市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会议召开后,我校迅速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有序推进,做到了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反应快速、措施得力。
学校认真落实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关要求,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成立专项领导机构,分工负责,对学生在校时间、课程设置、作业布置、教辅资料征订、教师违规补课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做到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学校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出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落实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学校制定了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方案,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检查督导,促进工作有效落实。
第5篇 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的要求,我校从20xx年3月起,开展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专项治理工作。
一、自查情况及主要做法
省市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会议召开后,我校迅速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有序推进,做到了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反应快速、措施得力。
学校认真落实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关要求,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成立专项领导机构,分工负责,对学生在校时间、课程设置、作业布置、教辅资料征订、教师违规补课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做到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学校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出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落实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学校制定了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方案,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检查督导,促进工作有效落实。
(二)措施上狠抓落实
1。深化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学校采用了分组联动、和谐高效的教学模式,具体到课堂教学,就是采用六步教学法,即课前展示,显现才华;创境激趣,确立目标;自主合作,探究问题;展示提升,汇报成果;穿插巩固,解答疑惑;达标测评,拓展实践。这六个环节环环相扣,既有外地课改名校经验的借鉴,又有本校的精髓,凸显了新课改的诸多亮点:如角色的转变,教师变成了教学组织者、引导者,师生间关系平等、和谐融洽。学生在老师的指导鼓励下,主动性、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学生的才能得到了展示,个性得到了发展。他们在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课堂演变成了师生共同成长学习的舞台。
教师精选作业内容,最大限度提高作业质量,坚决杜绝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作业,提倡布置弹性作业,引导自主学习。严格控制每日各学科作业总量,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导处采取不定期检查、问卷调查等形式努力把作业量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每日作业在校园网公布。
2。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按照国家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没有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的现象。按课标和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科学把握教学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无占用体育、美术、音乐、微机、综合实践等课程补习其他文化课现象,确保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3。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活动时间。青少年既是长知识更是长身体的关键时期,合理安排时间学习,保证有充足的时间活动和休息十分重要,学校严格执行省市区有关学生在校时间的要求,坚持抓好体育课和“两操”,保证学生每天在校至少有一小时的活动时间;学校严禁教师加班加点,下午及时放学。
4。严格教辅资料的征订管理。严格按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征订教材、教辅读物、练习资料,学校和教师没有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或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
5。严格教育教学秩序管理。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没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假期活动,没有在节假日给学生补课或变相上课。假前或学期前组织学校都组织教师学习相关要求,并签订“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承诺书或师德责任状”,履行相关承诺。
6。科学进行质量检测。对学生的学习进行科学的检测,是新课改的需要,更是关爱学生、减轻负担的需要。按规定区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与考查、考核相结合,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学习现状和学习情况,加强教学的针对性,使每一个学生得到及时的、全面的、最大限度的发展。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从不在班级等公开场合公布学生成绩,不按成绩分班,执行区教育局的电脑派位阳光分班。
7。积极开展课外活动。紧紧抓住校园文化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愉悦师生身心。将普及性与个性展示结合起来,把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负担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不是短期行为,必须常抓不懈,同时我们还要积极探索在“减负”形势下提高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要进一步全面深入落实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确立正确的“减负观”,在更新观念上求突破。我们要从学生的长远着想,为学生的将来负责,既要把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减下来,也不能脱离教学实际抽象地去谈“减负”。“减负”不是简单的“加减法”,它要求教师者通过自身加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的业务素质,用更多的创新、更多的智慧和更多的举措,提高课堂的教学效益和教学效率。
第6篇 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近期,我市建筑工地连续发生三起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火灾事故,虽未导致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为汲取火灾事故的教训,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成建委发xx714号)和《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回头查、回头看”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成建委发xx12号)文件精神,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责任。公司要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项目部要落实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安全工程师要每周带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员要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消除,确保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标准 强化消防安全
(一)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层面、每个人员。严格把好产品采购关,必须使用符合阻燃要求目式达到xx目的密目式安全网。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设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实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操作完毕后腰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使用易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并远离热源。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严禁在运行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切割和焊接。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贮罐、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护间距。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标志醒目。
(二)加强活动用房搭设管理。活动用房的设计、制作、安装、拆卸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xx)的要求执行,且符合《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活动用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防火要求:
1、活动用房场地周边应设置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配置消防水源。
2、活动用房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危险源的距离不小于16米,食堂用房与宿舍用房应分开设置。
3、对于两层的活动用房,当每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应至少设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当每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且第一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可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活动用房栋与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5米。
4、活动用房搭设不宜超过两层,其耐火等级达到四级要求,超过两层时,应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执行。
5、活动用房墙板和门等装饰材料应满足防火要求。
6、活动用房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低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
7、活动用房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一是所有用电线路应穿阻燃管明敷;二是灯具要与板墙保持安全距离,电线穿过彩钢夹芯板墙板,必须套瓷管或其它不燃的塑管;三是配电线路宜安装智能限电器,应将照明回路与插座回路分开,插座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三层或单栋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活动用房必须安装智能限电器。
(三)加强活动用房使用管理。
活动用房安装完毕后,正式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提供活动用房出厂合格证、安装竣工验收表、活动用房产品防火检验报告等验收资料。使用过程中,要加强人员教育,落实下列防火措施:
1、活动用房内禁止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电棒等电热器具。
2、活动用房内严禁电线乱拉乱接。
3、严禁在手机充电区域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活动板房不能用作危险品仓库、配电房。
三、加强教育 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施工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施工现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使从业人员了解消防要求,增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遵守消防规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营造“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 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管,排查火灾隐患
决定在我市建筑工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活动时间为xx年4月至5月,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在建工地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对消防设备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易燃物的管理、活动用房防火管理、临时施工用电安全、作业人员作业是否符合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和漏洞。
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应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一是要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二是要把好开工条件审查关,在开工条件审查时要对活动用房的相关设计、安装、验收、移交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督促施工现场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当场督促改正,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按照《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对因材料阻燃达不到要求而发生火灾的活动用房厂家进行公示。
请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5月31日前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总结报质安处。
第7篇 农村财务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xx镇认真按照东农〔20xx〕71号文件精神,经镇党政联系会议学习了国家四部委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决定,以纪委书记为组长,农技站长为副组长,农经、财政、民政为成员成立xx镇农村财务管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全镇村级干部参加农村财务管理专项检查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各项文件精神。使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到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我镇通过对各村财务管理专项检查情况,各村财务能够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由镇农经站三资代理作账。农经站接受村级组织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领导组自主权审核的条据,认真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开设银行账户,统一凭证账簿、规范财务流程,全面核算反映各村经济活动管理的财务收支、结算、分配等会计事项。认真审核做账,每月1—5号统一时间为各村做账,统一建立财务操作流程,建立了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
1、规范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尊重了各村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和收益权,确保了财务审批权以及经济活动监督由村级组织行使。农经站切实提高了服务能力和水平。明确岗位、职责,严格了操作流程,强化了工作内部监控,落实了工作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了村级财务档案管理。
2、落实了村级民主理财。各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了对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了民主理财的作用。保证了农民群众对整体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各村组织发生各项财务活动都制定了各项财务计划以及重大财务事项决策都履行了民主程序,有会议记录等,实行了民主理财。
3、完善了村级财务公开,各村村级组织的财务计划各项收支,各项资产资源以及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等内容,每月规定时间内在本村公开栏中公开。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拨付到村使用的财政资金,都全程公开了。
4、规范了村级民主评议,各村干部与村级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镇党委政府每年12月份进行一次,统一组织,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村干对其履职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民主评议。使民主得到真正落实和发展。
以上是我镇通过核查的情况,村级财务没有存在问题,领导组是固定的,每月各村的账目都要有组长审批。是我镇财务管理的一项制度。
建议:请上级部门每年对村级财务人员多举行几次财务培训,使他们提高工作业务水平和素质。
第8篇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xx省财政厅财行〔20xx〕330号《xx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区财政局x财公〔20xx〕88号文件精神,xx镇对20xx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自查
根据省和区财政的通告精神,镇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镇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照20xx年度“三公经费”专项检查表,调阅会计账目支出凭证、询问、巡访,仔细认真地进行了自查。
二、整改总结,完善制度
通过检查没有发现
①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情况。
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严格按年初预算、没有违规使用、超标购置等违规现象。
③公务接待严格按照预算和市、区公务接待标准、同城无接待,无违规接待行为发生,同时总结经验,补差补缺,完善和严格按照“三公经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党政机关廉洁纪律规定精神办事。
第9篇 村级财务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报告
根据县委组织部、纪委、财政局、民政局、农委、审计局等六部委联合发文《民基字20xx】206号》文件要求,我镇及时对全镇5个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现有5个行政村,90个村民小组,农村人口13063人,耕地面积8359亩。20xx年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2.6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811元。现有村两委干部35人(不含大学生村官)。
二、财务状况:
根据安排,结合实际工作具体要求,我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了财务检查:
1、村财务各项收支情况:
全镇各村未出现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现象,就各村今年至11月30日的收入、支出进行统计,村集体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全镇村级总收入1126239。15元,其中补助收入699354元;其他收入135290。75元;发包及上交收入5300元;经营收入296294。4元。各村的财务收入及时上交村级资金账户,做到了应收尽收。全镇村级总支出1033371。62元,其中管理费用171392元,其他支出861979。62元。各项支出严格按照三资管理制度进行审批,没有出现招待费、包车费、礼品、白条入账等现象。
2、各种债权、债务情况:
因各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除2023年以前镇政府借用村集体资金12。118161元外,没有发生其他债权经济事项。全镇汇总的村集体现有债务总额441751元,其中包括原贵源村委会办公楼欠账42300元;原贵川村委会办公楼欠账170000元;村办公楼欠账85000元;原小溪村委会办公楼欠账83851元;西村村西村至东太坑机耕路路基欠账53000元。
3、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和执行情况:
在财务审批程序方面,各村民委员会都能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工程项目的开支等根据规定都召开了相关的会议,进行决策。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规现象,集体资金管理趋于规范化、制度化。
4、财务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3人组成,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理财会,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监督,由财务人员对发生的收支情况进行通报,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并将结果按时上墙公布,做到了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按照“一票据一公开”,使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完整,程序规范,格式明了清晰。
5、制度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镇结合实际,在执行好《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制定了《镇村级财务支出管理细则》。如严格执行村级开支审批报账程序、严格控制备用金和现金支付限额、严格控制购买办公用品、压缩办公经费以及通讯费、交通差旅费、招待费等、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等。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镇村干部和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引导村干部熟悉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自觉执行各项制度,遏制不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的现象。在具体落实中,始终坚持所有应纳入村级财务管理的收入项目全部纳入到镇农村三资代理中心统一管理。做到凡是收入所有权归村组集体的,一律都要及时交到村级集体资金帐户,严禁集体资金体外循环。
三、存在的问题:
1、大部分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村两委没有把应有的集体资产和资源产生经济效益,单靠上级补助资金难以维持村级组织日常运转,村集体经济发展愈显困惑,村级公益事业难以开展,导致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难以发挥。
2、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机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够到位。虽然建立了监督组织,但没有定期开展监督活动。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在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间上都与相关规定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个别村只单纯强调财务公开,而不注重资产资源处置上的公开,对集体发包事项、农村建设项目、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公开还不全面。
3、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管理不完善。部分村对属于集体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家底不清、管理较乱,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界定权属及资产变动情况不能及时准确登记,造成账实不符。
4、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有些村对村集体的资产、资源的经营发包、租赁、产权转让、工程建设、土地承包流转等项目不重视合同签订,合同签订随意性大;个别的不按照民主程序,不公开、不进行招投标、不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有些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对等、不全面;有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1、加强村干部廉洁自律和财经法规教育。
组织村两委和村监委成员认真学习《蓝田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关于村集体财务管理等文件,提高村干部法律和财经管理意识。
2、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管理费用开支范围与标准和财务审批制度等村财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3、加强村级组织资产、资源管理。
一是落实登记资产、资源台账,盘查固定资产,并要与财务账簿中固定资产相一致。
二是按照“三资”管理的规定,做好资产、资源对外承包项目的发包、合同签订及结算兑现等程序手续工作,及时将集体的各项收入纳入设立的村级资金账户和进行财务结报,严禁私存、挪用,设账外账、小金库。
4、执行好村财季度结报制度,规范报销单据及手续。
各村应及时开展财务结算和民主理财活动,每季度按时结报,村监委和报账员应按照程序把好报销单据初审关,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方可给予批准和支付,不规范的原始凭证不得给予批准和支付款项,也不得传送代理会计做账。
5、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手续。
严格按照县委及镇党委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要求,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签订、预决算、验收等手续,5万元以上项目必须报镇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投标,5万元以下可由村级安排组织简易招投标。
6、加强村财公开、民主管理。
村级组织应及时将涉及财务方面的重大事项交民主决策程序通过,并将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公布。对每季度的《资金收支明细表》、《会计科目余额表》等财务公开资料,由村报账员及时领回,经村两委负责人和村监委主任审阅签字同意后,进行张贴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7、加大对村级财务经办员的培训力度及管理。
用1—2年时间使村级财务经办人员全部取得会计证,使村级财务经办人员应持证上岗。村两委负责人应加强村级财务的管理,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和督促,对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的村级财务经办员应及时撤换。
第10篇 自查空林业局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专项检查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346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2023年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01号)相关文件要求,大观区林业局组织专人对2023年度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清理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局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涉及林业的财政支农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自查情况
我区涉及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范围的财政支农资金主要包括2023年各级财政下拨的退耕还林财政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一)退耕还林财政资金
2023年中央财政拨付我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6.31万元,涉及我区十里铺乡、山口乡总计2105亩林地,补助标准125元/亩,已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
2023年省财政与市财政拨付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共计16万元,其中省财政10万元,市财政6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相关乡镇,其中山口乡11万元,十里铺乡5万元。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
2023年中央财政拨付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两笔共计11.84万元,涉及我区山口乡8030亩公益林,补助标准xx.75元/亩,因乡镇申请表未报送资金尚未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四)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拨付我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7.97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5.625万元,省财政2.3523万元,涉及7户造林户,因资金刚到区财政,我局将在近期申请拨付。
第11篇 度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2023年度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2023年度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按照惠东县假劣中药饮片流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部署,我局认真地开展了中药饮片整顿和规范专项行动,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专项整顿工作,摆上重点工作日程,把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和“三打两建”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领会文件的精神,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对中药饮片流通市场整治的重大意义。为确保一方百姓用上放心有效的药品,必须加强包括中药饮片在内的药品的监管力度,为此成立专项检查组,对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治理。
二、突出重点,打防结合
这次行动主要是以平山、大岭、吉隆、黄埠等乡镇为重点整治区域,以药品批发公司和较大零售药店为重点检查单位,以群众投诉较多的,价格变动较大的如涨价幅度较大或售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中药饮片为重点检查品种。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行为,打击中药材掺杂掺假和非法销售中药饮片的行为,不断规范全县中药品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在检查中做到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行动迅速、措施到位、标本兼治。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中药饮片,我局及时进行了调查取证,查扣了尚未使用的不合格的中药饮片并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避免了不合格的中药饮片继续使用危及人体健康。
三、加强监督抽验,提高中药质量
在全局的统一部署下,各股室、片区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中药饮片市场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监督检查了各药品经营企业。对中药饮片的质量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可疑品种进行了针对性抽验。抽验4个品种20个批次,20个批次均已出检验结果,其中19个批次不合格,我局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没收伪劣中药饮片10.47kg,行政处罚3669元。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对中药饮片的保管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技求指导,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发现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我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声势,扩大影响。每次监督检查由执法人员携带相机调查取证。由于宣传工作及时到位,有力地增强了我局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提高了管理相对人守法经营、使用的自觉性,激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参与的积极性,为加强中药饮片的监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023年度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和省卫计委、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响应我市将组织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号召,近期我院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我院中药饮片的购进、保管、调配、煎煮、处方管理与点评等工作做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院中药饮片管理现状
1、成立了管理机构。我院成立了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并由刘景宏院长亲自担任组长,从饮片的购进、保管、调配、煎煮处方管理与点评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从而保证了中药饮片质量,保证了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2、中药饮片采购验收管理情况。能严格按规定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中药饮片经营企业采购中药饮片。购入中药饮片时,能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包括质量、规格、数量、包装、标签、合格证等均须符合要求,且每种中药饮片必须附药监部门的质检报告,并由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负责中药饮片的验收并签字,方为合格,验收不合格绝不入库,从原头上杜绝了假冒伪劣药品进入我院。
3、中药饮片的储存、保管及养护。我院设立有独立的中药饮片库房,并有完善的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防盗等条件及设施,专人管理,每天检查。从而彻底防止了中药饮片发霉变质、变色、虫蛀、鼠侵等问题的发生。
4、中药饮片调剂管理。中药房调剂人员严格执行中药饮片调配管理制度,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______药典》规定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坚决拒绝调配,并要求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给予调配,对处方要求需先煎、后下、包煎等特殊煎煮方法均能在服药袋上注明并给病人明确交代,检查中没有发现生虫、霉变、走油、变色及窜斗等现象。
5、中药饮片煎煮管理。我院煎药室配备有两台多功能自动煎药机,基本能满足浸泡、二煎、搅拌、先煎、后下等相关要求,建立有相对完善的中药煎药机操作规程和科学合理的中药汤剂煎煮流程,对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带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均可按要求或医嘱操作,从而保证了中药饮片煎煮质量,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二、存在问题
1、我院煎药室设备较少,只能保证患者对中药饮片煎煮的基本要求。同时由于中药房工作人员数量较少,未能发挥完善的工作效率。
2、我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人员专业方向限制,未能建立完善的'中
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也未能顺利展开中药饮片处方点评相关工作。
三、整改措施
1、我院对中药房工作人员组成进行合理分配调整,保证能顺利完成中药饮片调剂、煎煮等相关工作,确保工作效率,保障病患用药的及时、安全与合理。
2、加强处方管理点评小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及时建立完善的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确保能顺利展开中药饮片处方点评相关工作。
在此次自查行动中,我们发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单位将严格遵守药监部门要求,积极进行业务学习与自查工作,保障病人的用药合理与安全。
2023年度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为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县中药饮片经营和使用市场,保证辖区内中药饮片质量,深入贯彻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安排,我局于4月至10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中药饮片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召开自查会议
组织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召开中药饮片自查会议,会上阐明中药饮片监管重要性,要求各单位把好中药饮片的购进关,加强中药饮片管理,提高中药饮片存储条件,严禁经营使用霉变、虫蛀等变质中药饮片。要求各单位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中药饮片的自查工作,把无资质的中药饮片供应企业拒之门外,从源头上强化中药饮片质量。
二、制定整治方案
结合我县实际,在全面分析了当前辖区内中药饮片市场动态的基础上,制定出适合整治工作目标、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把中药饮片管理的重点、难点、薄弱点作为专项行动重点,做到有的放矢,有效解决监管难题。整治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分明,明确划分药品综合监管和药品稽查在专项整治中的工作方向,打造一支以局党组为领导,综合监管和药品稽查共同参与整体出击的整治队伍。
三、整治成效显著
此次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余人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家,药品使用单位13家,药品经营企业104家。检查中未发现超范围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品经营企业;未发现有经营企业擅自经营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行为;专项整治中对13个品种中药饮片进行抽样,其中12个品种因霉变和虫蛀等原因被检验为不合格,已对相关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
四、存在不足
此次专项整治中,除中药制剂生产企业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在管理中未发现相关违规行为外,其他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均存在一定的不足,具体表现如下:
(1)未索要中药饮片供货企业的相关证照。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无法提供中药饮片供货的存档资质材料,甚至有单位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只知道供货企业业务员的姓名,而不知道采购方的商业名称。
(2)所采购的中药饮片无检验报告书。绝大多数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在采购中药饮片时未索要检验报告书,而相关供货企业也没有提供检验报告书,少数单位采购的中药饮片外包装还缺少批号和生产日期,甚至采购的中药饮片无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
(3)因管理原因变质较多。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中药饮片存储条件简单,无相关防虫,防鼠设备,中药饮片中易生虫品种多数已生虫,且部分品种虫蛀严重,易走油品种经历夏季全部走油,严重影响药品使用。
(4)无相关购进验收记录。绝大多数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管理中成药和西药都有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但在中药饮片管理时无购进验收记录,即使有记录也十分简单,仅有品种和数量,无生产厂家和批号等信息。
五、监管措施
针对此次各单位的自查和我局的专项检查结果,经汇总讨论研究,现计划在以后的监管中采取以下监管措施来提高我县中药饮片的管理和质量。
(1)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学习。组织各单位相关管理人员集中学习中药饮片的管理知识,明确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同等管理要求,加强中药饮片购进验收工作,做到验收记录项目齐全,强化饮片调配意识,确保严格按照医生处方调配,不得随意改变品种或数量,提升管理人员在中药饮片购进、验收、调配等环节的管理水平,确保中药饮片各个环节管理规范。
(2)改善中药饮片存储设施。督促各相关单位改善中药饮片的存储环境和存储设施,配备必要的防虫、防鼠设备及相关的晾晒工具,加强中药饮片库房除湿控制,有确保中药饮片的存放符合要求。进入梅雨季节后,做好中药饮片防霉措施,对易霉变品种及时晾晒,以防饮片霉变变质,提高中药饮片质量。
(3)加大中药饮片抽样力度。提高中药饮片在以后抽样计划中的比例,确保中药饮片抽样批次达到每年抽样计划的10%,重点对易掺假、易掺杂、易假冒产地、易掺入其他部位的饮片进行抽样,重点打击违法掺假、掺杂行为。同时对平时不重视中药饮片管理的单位加大抽样力度,有针对性的抽取霉变、虫蛀品种,促使相关单位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中药饮片质量。
(4)完善中药饮片供应企业备案制度。为及时中药饮片掌握供货企业动态信息,便于中药饮片购进渠道管理,积极推进中药饮片供货企业和业务员进行备案登记,协助经营使用单位把好饮片购进渠道关,有效消除无证经营个人和单位的生存空间,确保我县中药饮片来源合法,质量有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第12篇 建筑工地安全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建筑工地安全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1
近期,我市建筑工地连续发生三起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火灾事故,虽未导致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为汲取火灾事故的教训,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成建委发xx714号)和《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回头查、回头看”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成建委发xx12号)文件精神,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责任。公司要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项目部要落实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安全工程师要每周带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员要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消除,确保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标准强化消防安全
(一)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层面、每个人员。严格把好产品采购关,必须使用符合阻燃要求目式达到xx目的密目式安全网。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设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实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操作完毕后腰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使用易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并远离热源。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严禁在运行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切割和焊接。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贮罐、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护间距。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标志醒目。
(二)加强活动用房搭设管理。活动用房的设计、制作、安装、拆卸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xx)的要求执行,且符合《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活动用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防火要求:
1、活动用房场地周边应设置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配置消防水源。
2、活动用房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危险源的距离不小于16米,食堂用房与宿舍用房应分开设置。
3、对于两层的活动用房,当每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应至少设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当每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且第一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可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活动用房栋与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5米。
4、活动用房搭设不宜超过两层,其耐火等级达到四级要求,超过两层时,应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执行。
5、活动用房墙板和门等装饰材料应满足防火要求。
6、活动用房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低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
7、活动用房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一是所有用电线路应穿阻燃管明敷;二是灯具要与板墙保持安全距离,电线穿过彩钢夹芯板墙板,必须套瓷管或其它不燃的塑管;三是配电线路宜安装智能限电器,应将照明回路与插座回路分开,插座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三层或单栋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活动用房必须安装智能限电器。
(三)加强活动用房使用管理。
活动用房安装完毕后,正式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提供活动用房出厂合格证、安装竣工验收表、活动用房产品防火检验报告等验收资料。使用过程中,要加强人员教育,落实下列防火措施:
1、活动用房内禁止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电棒等电热器具。
2、活动用房内严禁电线乱拉乱接。
3、严禁在手机充电区域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活动板房不能用作危险品仓库、配电房。
三、加强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施工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施工现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使从业人员了解消防要求,增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遵守消防规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营造“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管,排查火灾隐患
决定在我市建筑工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活动时间为xx年4月至5月,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在建工地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对消防设备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易燃物的管理、活动用房防火管理、临时施工用电安全、作业人员作业是否符合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和漏洞。
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应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一是要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二是要把好开工条件审查关,在开工条件审查时要对活动用房的相关设计、安装、验收、移交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督促施工现场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当场督促改正,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按照《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对因材料阻燃达不到要求而发生火灾的活动用房厂家进行公示。
请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5月31日前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总结报质安处。
建筑工地安全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2
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全国各地建筑工地火灾发生率不断攀升,据统计,在建筑火灾中,建筑工地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笔者就目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现状,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做好日益严峻的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浅谈几点看法。
一、目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现状
1、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许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没有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订立消防安全责任合同,员工消防意识较差,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
2、没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组织机构。大部分单位没有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没有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及宣传,制度落实不力。
3、临时建筑物多,并且耐火等级低。建筑工地工棚、仓库、食堂、宿舍等临时建筑大多采用竹子、木材、油毡、塑料等可燃材料,这些建筑材料耐火等级低,同时施工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也常用可燃材料制成,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可燃易燃物品临时堆垛。
4、火源管理不善,无防火安全措施。由于施工现场做饭、熬沥青、违章使用电炉子、烘烤取暖等需要使用明火及电焊作业,易产生飞火引发火灾。
5、电源管理不善,电线乱拉,用电器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易引发电器火灾。
6、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设备设施配置不符合要求,甚至许多工地未配备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7、消防通道堵塞现象严重存在。有些施工现场虽然设置了临时消防通道,但通道内堆满了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通行。
8、建筑可燃材料乱堆乱放,混存混放容易引发火灾。
9、施工人员流动性大,交叉作业,管理混乱,消防意识差。建筑工程一般都要经历基础、结构、设备安装调试和装修四个阶段。因此,各工种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特别是到施工中后期,结构和设备安装施工人员交叉作业,设备调试和室内装修工种交叉作业。如遇到国家级省级重点工程,由于工程量大,往往由几家公司同时承建,若建筑工地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统一指挥、调度生产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10、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违规施工,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
二、建筑工地易引发火灾的原因
1、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主要是施工人员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发火灾。
2、电焊违章操作。在建筑工地,许多地方都需要电焊作业,由于大多数电工没有专门培训,有的虽然经过培训,但施工中缺乏严格管理,违章作业现象相当普遍,加之建筑工地平面管理混乱,各种可
燃物品满地都是,这些可燃物品遇到灼热电焊熔渣即易引起火灾。
3、火种管理不严。工地上吸烟的同志相当普遍,这些人的防火意识大多不强,有的在危险气体场所吸烟,有的在可燃物品堆场吸烟,而且燃着的烟蒂到处乱仍,这些火种一旦遇到可燃物,极易引起火灾事故。另外,工地职工宿舍对蚊香、蜡烛等火种管理不善,也是引起工地火灾的原因之一。
4、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包括食堂做饭时,炉火从烟囱飞出落在可燃棚罩上引发火灾;做饭后炉火未处理好引发火灾;炉火烟囱长期烘烤可燃材料发生火灾。冬季工棚采暖,火炉铁皮烟囱烤燃附近可燃材料发生火灾。
5、照明用电混乱。施工现场尤其是夜间作业用电照明大多是临时性,电线布置分散,因此电源线敷设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照明灯具的固定也不稳定,离易燃可燃物较近,极易引起火灾事故。
6、可燃、易燃物多。由于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其装饰装修材料,遇明火及电焊火花极易引起燃烧。
三、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针对建筑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现状及隐患特点,为确保建筑工地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八个方面来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1、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要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单位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定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因施工单位大多数员工是农民工凑合起来的,有时是临时召集来的,进出流动性大,他们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缺乏防火灭火自救知识,当地公安消防及安监、劳动部门要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3、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管理人、规范人、教育人,是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把好用火用电关,是免除基建工地发生火灾事故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要对电焊作业、油漆熬制等危险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凡未经动火审批和非专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作业。
4、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禁止吸烟,一旦发现有吸烟者,必须从严处理。并且在建的建筑物房间不准设置员工宿舍,施工单位除对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每天进行检查外,施工负责人应不定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督促;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可燃物与明火点要保持一定的分隔距离,尤其是对生石灰用量大,而其火灾危险性又很容易被忽视,应设立单独库房分类存放。对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不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为防止火灾发生,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6、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及安监等部门,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违章行为,应当场或责令限期改正,经复查后仍未改正的火灾隐患,对施工单位及其负责人,按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处理。
7、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生产生活用火的消防安全管理。如冬季工程养护及人员取暖使用火炉时,应保证火炉及铁制烟囱与可燃物有效保持足够间距等问题。
8、施工单位应使用具有资质证书的特殊工种人员如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严禁无证上岗,并应经常对该类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随着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不断加强,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消防意识不断提高,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增强,建筑施工工地火灾将会得到有效的遏制。